是不是应该把这帖先转到内部去
引用第252楼小白于2007-04-20 10:33发表的:
是不是应该把这帖先转到内部去
赞同。
引用第248楼Jack于2007-04-20 10:25发表的:
不是的。只是同名同姓。楼下的不要误会了。
JACK…………,这样要出问题的…………
签名支持车友的行动
支持LZ,相信所有车友都会和你站在一起,那几个打人SB早晚会有报应的!
继续关注此事中~
引用第194楼MichaelLee于2007-04-20 01:05发表的:
这点司法鉴定可以做到
根据车辆划伤的痕迹和LZ的车轮进行比对
只要肇事车不把前保险杠换掉
换掉就等于她承认了这一切。
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隐匿或者故意不提供必须提供的证据,法官可以作出不利于这一方的解释
一定要让这些无法无天的人收到教训,绝对不能忍啊
建议发市长信箱 ,市公安局信箱,松江区区长信箱
同时将有关材料 交区级,市级 交通大队 相关部门
证据 很重要 光说没用
3系而已 没人会照顾他们
引用第94楼hyq24于2007-04-19 11:09发表的:
江湖经验不足而已。
打架要有必死的勇气,盯着领头的往死里打。地上抓起一块板砖上去就拍。 或者把车钥匙砸断 ,看丫怎么开
不要管别人怎么打你。你只要管你自己怎么打别人
说的好,非常同情!不管自己头破没破,抓住什么就打,把他玻璃砸碎,和他拼命,知道没一点力气,还要大声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