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 发表于 2007-4-20 10:33:11

是不是应该把这帖先转到内部去

Jack 发表于 2007-4-20 10:33:49

引用第252楼小白于2007-04-20 10:33发表的:
是不是应该把这帖先转到内部去
赞同。

爬山猪 发表于 2007-4-20 10:36:48

引用第248楼Jack于2007-04-20 10:25发表的:

不是的。只是同名同姓。楼下的不要误会了。


JACK…………,这样要出问题的…………

michaelto 发表于 2007-4-20 10:49:11

签名支持车友的行动

老王爱骑车 发表于 2007-4-20 10:55:11

支持LZ,相信所有车友都会和你站在一起,那几个打人SB早晚会有报应的!

阿越 发表于 2007-4-20 10:57:10

继续关注此事中~

559 发表于 2007-4-20 10:58:29

引用第194楼MichaelLee于2007-04-20 01:05发表的:

这点司法鉴定可以做到


根据车辆划伤的痕迹和LZ的车轮进行比对
只要肇事车不把前保险杠换掉

换掉就等于她承认了这一切。
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隐匿或者故意不提供必须提供的证据,法官可以作出不利于这一方的解释

huaduorange 发表于 2007-4-20 11:19:11

一定要让这些无法无天的人收到教训,绝对不能忍啊

euhii 发表于 2007-4-20 11:27:16

建议发市长信箱 ,市公安局信箱,松江区区长信箱


同时将有关材料 交区级,市级 交通大队 相关部门


证据 很重要 光说没用

3系而已 没人会照顾他们

小钢板 发表于 2007-4-20 11:31:36

引用第94楼hyq24于2007-04-19 11:09发表的:
江湖经验不足而已。

打架要有必死的勇气,盯着领头的往死里打。地上抓起一块板砖上去就拍。 或者把车钥匙砸断 ,看丫怎么开

不要管别人怎么打你。你只要管你自己怎么打别人


说的好,非常同情!不管自己头破没破,抓住什么就打,把他玻璃砸碎,和他拼命,知道没一点力气,还要大声喊叫!
页: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被 沪F66070 BMW撞了.结果人家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