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发表于 2007-4-20 17:26:29

引用第290楼bmw.williams于2007-04-20 17:20发表的:
为大家祈祷下明天的天气..天气会很好。.大家联赛加油
不要在这贴里面祈祷,无关内容不要发.这贴对所有车友有很重大的意义.自己请求版主删回复.别忘了谢谢版主.

江沙28 发表于 2007-4-20 17:33:36

引用第216楼cizeta于2007-04-20 06:27发表的:
大家好,事情发生到现在,我想想自己有太多做的不对的地方,且不说像有些车友所说的“当时为什么不去和他们拼了”,可我怎么就连取证的意识都没有呢,如果当时我把在场的其他人拦下来等到警察来的话或许就没那么麻烦了,哎,还是继续接受大家的批评,我全部接受,同时也谢谢车友们正确的和理智的建议,以后碰到同类事情我会知道应该如何正确的去做的是啊,大家都有手机的啊,为什么不照下来呢?这样赖都赖不掉了啊......
注意保存好一切证据!如果有困难,提出来,大家一起解决,决不能不了了之!!

bmw.williams 发表于 2007-4-20 17:39:09

引用第291楼Jack于2007-04-20 17:26发表的:

不要在这贴里面祈祷,无关内容不要发.这贴对所有车友有很重大的意义.自己请求版主删回复.别忘了谢谢版主.

诶。...别生气。...以后不说了。...

mr250 发表于 2007-4-20 17:50:16

引用第288楼bmw.williams于2007-04-20 17:08发表的:
回来了。..结果今天就交个堰伤单就让我走了。打110报投诉,人家给我转到松江总机.结果那个人说他们只管警察吃喝拿,其它不管,只有找支队长处理,.那个接我案件的警察叫尼军(049335)今天不知道跑哪去了。..跟别的警察说了半天也没搞出什么来。就说让我等10个工作日。10天之内出结果.....郁闷.....


意料之中……你只能锲而不舍,同时收集保留证据!

Jack 发表于 2007-4-20 17:53:33

百度搜了一下本贴的标题

发现转贴如下: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5222035&extra=&page=2 

bmw.williams 发表于 2007-4-20 18:05:06

不错..大家接着转.用同样的标题。.谢谢各位了。.谁在松江那个什么什么论坛上传个贴.......

Jack 发表于 2007-4-20 18:14:24

引用第296楼bmw.williams于2007-04-20 18:05发表的:
不错..大家接着转.用同样的标题。.谢谢各位了。.谁在松江那个什么什么论坛上传个贴.......
你确定吗?和M.L商量过了吗?
给个明确的命令.

azuretears 发表于 2007-4-20 18:14:45

10页都耐心看完了,没事的车友暂时等消息吧,建议michail lee低调处理,自己也注意人身安全

烧卖no.1 发表于 2007-4-20 18:14:54

什么颜色?

MichaelLee 发表于 2007-4-20 18:17:54

引用第297楼Jack于2007-04-20 18:14发表的:

你确定吗?和M.L商量过了吗?
给个明确的命令.
车主身份暂时不要暴露


把我写的昨天的处理过程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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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被 沪F66070 BMW撞了.结果人家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