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发表于 2007-4-20 07:54:33

媒体发布有进展吗,那位记者朋友还在关注吗 .

MichaelLee 发表于 2007-4-20 07:55:44

引用第222楼Jack于2007-04-20 07:54发表的:
媒体发布有进展吗,那位记者朋友还在关注吗 .
我在联系中

yetilee 发表于 2007-4-20 08:02:12

有必要邀请媒体参与此事,在舆论上给“权”施加压力

MichaelLee 发表于 2007-4-20 08:09:12

引用第224楼yetilee于2007-04-20 08:02发表的:
有必要邀请媒体参与此事,在舆论上给“权”施加压力
我现在先联系《松江报》的朋友,我也想到了《青年报》

一个个来

glorysky 发表于 2007-4-20 08:10:31

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寻找当时案发现场的证人,相信当时发生的时候,不只这么几个人吧????

MichaelLee 发表于 2007-4-20 08:13:04

引用第226楼glorysky于2007-04-20 08:10发表的:
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寻找当时案发现场的证人,相信当时发生的时候,不只这么几个人吧????

当时这个路口没有交通协管之类人员


路过有很多的莲石线、松卫线、松张线等公交车


但要找到目击者这个难度还是非常大

Jack 发表于 2007-4-20 08:24:02

我在联系新民晚报。

MichaelLee 发表于 2007-4-20 08:26:30

引用第228楼Jack于2007-04-20 08:24发表的:
我在联系新民晚报。
那么我去联系《青年报》?

bmw.williams 发表于 2007-4-20 09:06:37

这是我的验伤报告.....

小z 发表于 2007-4-20 09:06:54

引用第201楼小江于2007-04-20 01:13发表的:
提醒很多“新手上路”的朋友注意!
我个人非常烦感你们的某些言语!你们这样义愤填膺的话语虽然是好心表示气愤,但是你们出的主意都不符合自行车爱好者的言行,你们的言行只能更会激化矛盾,也会令本来已是弱势群体的车友蒙受“不良”形象!
自行车爱好者在中国属于不被社会认可的群体,势单力薄。如果在此情况下还说出,做出一些违背法律,社会公德,道德的行为,那是对自行车爱好者的一种侮辱。
我们应该学习的是MichaelLee这样的车友,在自行车爱好者受到损害后毅然能出面相助!这才是真正自行车爱好者的素质体现!
如果一味的只是说报复,帮楼主报仇,我想用心是好的,但是动机是不纯的。这样的言语或者行为只能加重社会对自行车爱好者的不理解,产生某些不理解的想法。
.......
严重同意,那些说要怎么报复要怎么怎么的车友拜托有没想过我们到底是要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们是要把事情复杂化还是要一个好的结局,本来对方就是地头蛇之类的垃圾,你划车骚扰再或者什么,对方想到的第一个肯定是LZ,受理警察首先就是对方的朋友,对方要找到LZ简简单单,难听得话我不多说了
页: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被 沪F66070 BMW撞了.结果人家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