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运动医学诊所于2008-01-21 10:14发表的:
你好!运动后的肌肉酸痛,注意应该注意肌肉拉伸,及时补充糖份,碱性食物的摄入。在大强度运动后,减少蛋白质摄入,目的是减少肾的负担,游泳是不错的恢复方法。自己调整运动负荷,与自己的体质相符!
运动后肌肉酸疼,大多与肌肉的微纤维撕裂有關,这时更应该补充足夠的蛋白質,甚至可以比平時还多,切忌减少蛋白质摄入,普通人如果沒有腎臟的毛病,涉入蛋白質是不會增加肾的负担的。另外,肌肉酸痛和糖份及碱性食物的摄入可以說是完全沒有關係。正常人体的胃液的PH值是0.9-1.5,有的说是1-2,无论是0.9-1.5或者是1-2,都屬於活道強酸,除非你能吞下大量的強碱(估计还没放进口就要棄掉),否則無論你吃多少碱性食物,到达胃部后已經完全被中和了,更別說之后肠道和血液的消化和吸收了。
运动后腰疼不建议游泳,这会增加腰部肌肉負擔。。。
最重要的是,楼主的問題重點是運動中肌肉疼痛,而不是運動後肌肉疼痛,所以要著手解決的是运动时的问题,當然,運動後的康復有十分緊要。
以下转載一篇关于碱性饮料的文章:
http://kclz.org/news/list.asp?news_id=1482
商业宣传VS科学常识
——谈“饮用弱碱性水有益健康”
本社观察员
[科新社2007年6月25日通稿]广
告创意别出心裁本是好事,但如果以扭曲公众对科学常识的理解为手段来做所谓“观念型营销”,则是愚弄群众、玷污科学之举,其祸害决不亚于贩卖鸦片。从某些
保健食品的宣传到某些家用电器的广告,毫不例外的要举“科技”旗,而这面旗多为专门干误导活的“黑旗”。近年来这种“黑旗”还有越举越高,越插越多的趋
势,最近,终于插进了生命之源——水中。
最近半年来,不断有厂商宣扬——饮用弱碱性水有益健康。他们甚至还规定了“碱性”的标准:PH值7.3±0.5。他们的依据花样百出,例如“婴儿体液呈现弱碱性,健康饮用水越接近婴儿体液的PH值越好”;“当下人们都是酸性体制,体内酸性过多,会导致糖尿病、高血脂……饮用碱性水可以调节人体酸碱平衡……”。这些厂商毫无例外的宣称自己的依据来自权威研究,并且搬出“专家”加以证实。甚至还有商家通过现场用PH试纸按照完全违规的方法进行“测试”,来表明产品为弱碱性,“对人体有益”。
那么,饮用水的PH值对人体到底有多大影响,“权威研究”的结论是什么呢?我们以“饮用水+PH值+对健康的影响”为检索词,利用收录绝大部分中文科技期刊的cnki数据库对1999-2007年的所有文献进行检索,共返回结果76项。其中只有两篇论文引用了Martin Fox分别于1984年和1996年发表的两篇支持弱碱性水有益于身体健康的外文文献。在所有返回结果中,只有李复兴的一篇文章明确指出饮用矿泉水的PH最佳值为7.3,但这是一篇科普文章,没有给出支持这一论点的其它有力论据(有趣的是,李复兴2006年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又提出了与之相悖的观点)。更多文献则认为弱酸碱性对人体健康没有显著影响,或者不置可否。有一篇文献提到,国外学术界既有支持弱酸性水对人体健康有益的观点,也有支持弱碱性水对健康有益的观点。
可以说,国内学术界对饮用水PH值与健康的关系没有太大兴趣或者早已认为这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而且也没有提出学术界公认的观点,更没有规定饮用水的最佳PH值为7.3。
饮用水被喝下之后,首先进入胃部,并大部分被胃吸收。在进入胃部以前,饮用水的PH值会影响口感,但在进入胃部后真的会继续影响人体的PH值吗?PH值的依据是酸碱电离理论。通俗的讲,在标准条件下溶液中氢离子越多,酸性越强,PH值越低;OH- 离子越多,碱性越强,PH值越高。众所周知,胃液含有盐酸,盐酸是一种强酸,导致胃液的PH值为1~2,呈现强酸性。而PH值是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关系,胃液中的氢离子浓度远远大于PH值为7.3的水,这种“弱碱性水”一旦进入胃部就会被胃液中和,而它所带有的弱碱性不足以影响胃液的PH值。
人体血液等是强缓冲溶液。所谓缓冲溶液,通俗的说,是指这种溶液中有维持酸碱平衡的自然化学机制,加入少量酸或者少量碱,溶液的酸碱度都不会显著改变。PH为7.3的弱碱性饮用水对于调节人体血液PH值可谓杯水车薪,即使直接注射到血管中也无济于世。
也有厂商提到,国家标准GB5749-2006规定生活饮用水的PH值范围为6.5~8.5,其中位数为7.5,是弱碱性。关于这个问题,李复兴指出系生产和输送饮用水时需控制一定的工业条件,规定PH值并非考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事实上,酸性水在管道输送的时候会腐蚀管道和管道内的沉积物,腐蚀产生的可溶物质混入水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自来水应以弱碱性为宜。
综
上,虽然不能穷举并驳斥所有支持观点,但厂商为了商业利益而炮制的诸多支持饮用弱碱性水更有益健康的论据没有一个成立。国内学术界也没有或者不屑于为此进
行深入研究并获得公认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厂商利用我国公众在科学素质上的暂时落后,以编造的慌言做广告,扭曲公众对科学常识的理解,以此欺骗消费者选
购产品,是一种道德败坏的卑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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