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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感受到了社会的黑暗, 老百姓和政府机构间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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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0:1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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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不久前的许霆案,就是那个因为银行机器出错而被起诉,闹的沸沸扬扬的事情。大家应该都记得。

今晚看新闻时,说到有个人的银行里的27000莫名其妙被取走了,后来查下来是半年前,有个同名同姓的人,在某次官司中,法庭强制执行,强制到这个受害人的帐号中划走了这个数额的存款。  

然后新闻说,现在查明结果,银行操作员因为客户名字相同,误划欠款。  然后新闻里貌似很“自豪”的说,银行已经退回了受害人的钱款,以及期间的利息。然后还像莫像样的拍了这个人笑眯眯的样子。

我在想,这一个“误”字怎么能够如此草率的一笔代过?难道对于这个受害人,仅仅是返还钱款就行了吗?那精神损失费呢?   精神损失费可能说的有点过,那么对于这个银行操作员,这个“误”带来的结果难道就是在新闻上曝光一下就可以了吗?而且还是这种一笔带过的。难道不该判他个玩忽职守之罪吗?说的严重一点,他是私自挪用客户的储蓄存款,属于直接侵害他人财产罪吧。 换个说法,对于银行,谁知道这个银行职员不是和那个打官司的人不是串通一气的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盗窃国家金融机构,27000算是数额特别巨大吗?哈哈。。。


当然,以上可能说的有点夸张了。但是我们作为老百姓,有没有发现,每次新闻里说一件反面的事情,很少有什么后续报道的,这些违规、犯罪人的处罚到底是什么呢?是后台有人罩着?还是私了?还是从轻发落?  

嗨,想起了政府的那句话:“各家媒体,以正面、积极的宣传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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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0:14: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相信社会主义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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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0:23:18 | 只看该作者
能要回来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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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0:50:21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哪个国家不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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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1:00:47 | 只看该作者
是社会就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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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1:25:29 | 只看该作者
和谐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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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1:44:20 | 只看该作者
LS的能不能把签名里的图改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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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2:05:0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楼人妻杀手2008-06-02 20:50发表的:
当今哪个国家不黑暗?
今天我们老板告诉我:不要嫌弃公司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公司也不容易。再说,哪边的公司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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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 22:07:5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6楼寒夜梦飞2008-06-02 21:44发表的:
LS的能不能把签名里的图改小点

貌似你的也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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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2:50:32 | 只看该作者
沒什麽好抱怨的,去自由的國家又嫌亂,共產國家又說專制。選擇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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