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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律师或者懂新劳动法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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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1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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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律师或者懂新劳动法的朋友?
有个情况咨询一下:我于2007年初,新劳动法发布之前跟公司签了合同,月薪xx元,总期x年;额外有一条是公司在我入职的前两个月,每个月额外付给我**元现金(需要扣税),作为入职奖金。如果我在此合同到期之前离开的话我将全额返还这笔钱。然后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然后在前些日子我又花了公司一笔钱上课,同时给公司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就是从培训结束后继续工作两年。那么请问现在我辞职的话需要赔偿多少钱?第二份钱我知道是肯定要赔偿的,因为这个是第三方的培训有发票,符合新劳动法的索赔,问题是,入职奖金这笔钱我需不需要赔偿?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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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12:30:4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7楼小白2008-06-19 12:02发表的:
我倒想问问,合同到期了,是不是能一走了之?还是之前要说一声?
交接要办好,不能到期了莫名其妙的消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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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12:02:56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想问问,合同到期了,是不是能一走了之?还是之前要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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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1:20:4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4楼5992008-06-18 09:31发表的: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你的回答也太。。简洁了。至少我没理解。
同感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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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0:09:0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第一份的钱是一定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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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09:31:2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楼5592008-06-16 21:37发表的:
1.前面一部分我没看懂
2.不存在什么新法旧法问题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你的回答也太。。简洁了。至少我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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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22:37:2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9楼ym2214792008-06-17 20:02发表的:
lz,今天问了下客户,他说这样的情况还是要具体看当时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订立的!呵呵,还是打12333询问下吧
谢谢,下午咨询了一个律师,建议我不要挑战公司,除非赔钱
赔不起,就只好在那里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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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22:35:5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0楼Ark2008-06-17 21:13发表的:
lz又跳了? ibm呆的不爽? 基本上和hr斗,都是妥协的结果。这个圈子就那么点大,搞大了谁都不好看..
没跳,跳不起了这次,赔偿金太高了。也谈不上斗,HR曾经欠我一次,这次希望能够互相妥协吧,捞点培训之类的,到明年之前看来不能指望加薪了,只能充电吧。刚考过一门PA,计划考PMP和再考另一个模块的PA,再上一到两个标准课程算是今年的结束好了。和公司斗永,员工远都捞不到什么的,想想公司背后的律师团吧,呵呵。能够做到多学点东西就算了,尽管通货膨胀,工作质量也不敢通胀啊。今天咨询了专业律师,建议我不要挑战公司,呵呵,就当在那里锻炼好了,nnd,明年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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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2:00:03 | 只看该作者
河蟹社会,今年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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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1:13:03 | 只看该作者
lz又跳了? ibm呆的不爽? 基本上和hr斗,都是妥协的结果。这个圈子就那么点大,搞大了谁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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