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onboy 发表于 2010-11-21 01:44:26

不是我愤青,但这回我真的义愤填膺

刚刚训练回来,如果大家看过我的帖子就知道我们车队每个周六晚都会在虹桥枢纽那里训练,那里可以算是一天很成熟的路线,骑过的朋友都知道那里的路线,但今天却让我和队友碰到了无比气愤的事情,在一个岔道口(亦是那里警署的进口)我们本来延边骑行想要借道拐出去,如图所示,我们在1好位置骑行想要以虚线方向街道出去,此时3号位置一辆SUV警车突然在后方狂按喇叭并把我们以箭头方向强行往一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处挤,由于情况紧急,前两辆车子侥幸避开位于2号位置的电瓶车,而另一队友则很不幸的与电瓶车迎头相撞,虽然最终结果只是手指关节处的皮外伤,外加报废前叉及前刹车,但当时的情况以危及三人的生命。接下来下车的警察暴躁地询问怎么回事,完全忽略了自己野蛮抢道的行为,然后没有和我们三人交代一句话,仅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和车主带走,把我们三人晾在一边。本人当时已觉得相当气愤,但被撞的队友更是难以平复心情,立马矫正了一下撞歪的龙头追向已开至百米以外的警车,并随其进入警署。此后他与该警察发生口角。该警察试图拘留队友,并极力回避自己野蛮开车的问题,强调队友进入警署后语言的过激。这一做法更使得队友难以接受,双方僵持不下时,该警察又以其他公务为名让其他一类门卫的大叔(没有任何执法资格的人)强行扣押队友,自己驾车而去,此时,警署里出来两人类队长级别人物,一样地回避之前问题的起因,不停强调队友的过激行为。后其中一人又明确表态,该是仅作一般交通事故处理,若我方队友不追究对方电瓶车责任,那我等即可走人,这其中所谓的扣留与否仅凭几人口头所言以及肇事警察一句“你跟我搞我就跟你搞搞清楚,你今天就别想走”的类威胁话语。同时还明确表示,无论前位警察是否有错在先,都不做考虑。最后,队友在我们其他人的劝说选择了离开这个充满“法治精神”的地方。突然,对于那种幼时所接受的“有事找警察叔叔帮忙”的美好教育感到无比失望,当规则的制定者决定以规则压迫规则的接受者时,所谓反抗与申诉都与无用功一词无异。最后,以该“警察叔叔”叔叔的工号作为对我今天会重新认识的“法治社会”的纪念——070303

P.S.起点不会关闭此帖或者封我账号吧,看在我仍旧抱着丝毫法制思想选择发帖至此的份上……

kissrainy 发表于 2010-11-21 03:54:23

很正常的.他们是有执照的流氓.

机枪手卡特 发表于 2010-11-21 07:10:32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n4speed 发表于 2010-11-21 07:23:56

灭亡之前必先疯狂

标答菌 发表于 2010-11-21 07:24:40

跟JCSS搞你是搞不过的 识相点好
原来不是还有个新闻吗
神马JCSS污蔑一个学生 然后武力逼供 结果还把人家打死了 赔了几万

NOVICEBLUE 发表于 2010-11-21 09:37:07

我感谢D,感谢ZF一家门。

isaac 发表于 2010-11-21 09:45:18

欣赏楼主队友之行为,不畏强权
但你想抱什么希望?有包青天出来?呵斥部下,然后向你们赔罪?
这是小说里的情节
不是生活。
唯一后果就是赵本山说的“死的老惨了”。

贝多芬 发表于 2010-11-21 09:49:21

别气愤了。不然给你来个洗脸死,捉猫猫死,刷牙死。。。。

强龙不压地头蛇地头蛇。在中国活着一定要心态平和,时刻认清自己卑微的身份。

rideeveryday 发表于 2010-11-21 09:58:18

和GCD说的通的话就不会有杨佳的事了

hsj54788 发表于 2010-11-21 10:15:46

我家对面就派出所,抓进去的小偷小摸小流氓小闹事的,有几个完好出来的,从小看到大了,淡定
毛主席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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