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漾 发表于 2010-11-21 21:29:31

小偷小摸只要乖乖交完罚款就好了,如果是亚克西哪么就当没事发生了~~~~
反正人民过的很卑微,手上的钱永远 ...
maomaoken 发表于 2010-11-21 21:13 http://bbs.bikehome.net/diz/images/common/back.gif再下去温饱也保证不了。真的变成无产阶级了。

tompenny 发表于 2010-11-22 00:19:57

没必要吵,在警署里抄警号打督察电话

和风113 发表于 2010-11-22 09:33:39

自古民不与官斗~~~哎!

卿红号 发表于 2010-11-22 13:25:18

录音是王道

然后投诉啊

有检查督察的

一旦有证据,后果很严重的

但是你到警局去吵,人家可以说你是去闹事的

doudou 发表于 2010-11-22 20:44:29

顶顶楼主,顶顶顶顶

luke112 发表于 2010-11-22 21:18:01

生活就像强奸,要么反抗,要么享受。

库布其 发表于 2010-11-22 21:28:22

本帖最后由 库布其 于 2010-11-22 21:29 编辑

恕我愚昧,事实没看清楚。

我琢磨了半天,看起来是警车和自行车同向行驶,电瓶车逆行,自行车要往机动车道借道,警车狂按喇叭,然后自行车和电瓶车撞了。

多问一句,您是在非机动车道上面吗?

警察也不过是一份工作,和你我没什么区别,没必要扣大帽子。穿一身警察皮,就一定是坏蛋?就理亏?

快乐的子弹 发表于 2010-11-22 21:57:43

小时候妈妈一直教我说,过马路要走横道线。大点了,老师说,过马路的时候要看看清来往车辆。长大了学车,师傅教我说,开车骑车都要各行其道。

蓝叶 发表于 2010-11-22 23:14:12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给你讲法律

V5哥 发表于 2010-11-23 01:06:59

周立波小说里的上海流氓:乃伊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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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不是我愤青,但这回我真的义愤填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