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
发表于 2009-7-30 18:25:12
盛世中国
李发模 《 人民日报 》( 2009年7月13日 20 版)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党,是共 产 党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姓,是老百姓
中国有一座最大的城,是众志成城
中国有一颗最大的心,是万众齐心
万众齐心是最高的城
众志成城是最大的真
泰山昆仑立地顶天是咱GCD
长江黄河奔流不息是咱老百姓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爱,是仁爱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人,是天人
中国拧一股最大的劲,是团结奋进
中国忙一个最大愿景
是和谐太平
和谐太平是最大的爱
天人合一是最大的仁
大美大德龙飞凤舞是咱华夏美
大仁大道与时俱进是咱神州魂
就像那鱼儿恋江海
是GCD与咱老百姓
就像那蜂蝶唱阳春
是咱盛世这大中国
十三亿笑脸满乾坤
william2019
发表于 2009-7-31 01:08:47
首先声明,不是为任何人来开脱,但是实在忍不住。。。
个人认为哦,在中国目前刑法上,在过失的主观状态下,以交通肇事罪判杭州的那位3年是合理的,一般的情况下判缓刑算是比较正常的刑罚,一般是判3缓3或者判3缓5,考虑到社会影响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官最后综合判一个3年实刑是在合法的幅度内的,这个判决我是支持的,我认为是正确的。映像中他没有逃逸,受害人好像也是当场死亡。
那个宝马车案不了解,不发表评论。。。感觉都快够上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不清楚。。。不知道
那个别克案,看过一些报道,交通肇事后又多次撞击其他车辆好像,行为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又是醉酒驾驶,造成4人死亡,一个严重后果,一个情节加重,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下,死刑是正常的,如果社会影响小的话应该是判死缓。
两个案子里面的情节完全不一样,一个是过失的交通肇事,一个是故意的以危项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两者的法定刑就不一样,起刑点不一样,最终的刑罚就肯定不一样,你不能说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就认为两者可以比较,这两个案例是王全部一样的,按照实际的行为结果来定罪,犯了客观归罪的错误,这是法治的倒退。
社会存在着不公,但社会在发展,不分清楚事实的抱怨不公是无知。。。以这两个案件来攻击与泄愤是内心懦弱的表现。。。
cycloneeric
发表于 2009-7-31 15:55:33
话说杭州那个案子判完,胡斌家里人还哭着喊什么不公平...
有什么不公平了
都把人家撞死了,怎么啊?觉得不公平?
觉得判少了,不公平?
真是滑稽...还这么高调,不知道怎么想的
而且再说说奇怪的事情啊...
当初肇事时候的胡斌,和出庭的胡斌觉得完全就是两个人啊!
肇事的时候整个脸是尖尖的,类似于瓜子脸
出庭审判的时候确实圆圆的脸...
后话就不说了...
觉得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