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 发表于 2009-1-1 22:35:44

责任是互相的,国内目前的体制还不健全。或许,开罚,才是一个正规化的出路。

廖凯 发表于 2009-1-2 08:28:55

我以为什么事喔.

mauricze 发表于 2009-1-4 15:27:32

开尾灯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我试过在没有路灯的郊区夜骑,
阴天,不用车灯,只有到了5-3米处才觉察出前面有人
车速快的话,肯定撞上去的
这是我的感受
换作是机动车的话,前面的自行车没有尾灯,或者有很脏的反光灯,很难察觉到
再加上对面车辆用远光灯一晃,根本就看不出右侧有人的,
没经验的司机估计是要撞到了才知道有人,或者自行车
所以尾灯是非常重要的

iceblue519 发表于 2009-1-5 11:37:36

原帖由 老胡 于 2008-12-7 17:20 发表 http://bbs.bikehome.net/diz/images/common/back.gif
突然刹车导致后车事故是要负责的,国内也是这样。我在徐家汇见过一次前面的自行车突然刹车后面的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都没有撞到前车哦),电动车妇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警察过来直接把骑自行车的扣了。 ...
晕,上次我追尾电动车,还要我赔钱

凯凯 发表于 2009-1-7 19:11:45

空军 发表于 2009-1-7 21:14:48

原帖由 davihuang 于 2009-1-1 13:56 发表 http://bbs.bikehome.net/diz/images/common/back.gif
前車需負責任是因為他在夜晚騎行   沒依法律安裝後燈或是任何反光警告標置

在法律上就違法了

當然法官也不會要他負100%的責任

法官會依比例原則分攤兩方的責任

在賠償金額上會酌情增減

大家見樹不見林的談論 ...

所言及是,大家共同讨论这一社会现象,给自己警示,话题不能扯的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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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天理何在?被撞还要赔钱+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