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被撞还要赔钱+坐牢??
前两天开某公司经销商发布会,主持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告知是真实的,当时确实还有疑问....没有想到还有资料证实....台北讯:2008年3月,一位台北姓许市民骑自行车因突然刹车,遭后方摩托车追撞,该市民知受轻伤,然而撞他的人却发而跌倒身亡; 经法院判决,许姓市民因未使用相关警示灯造成此事故,判定他需要付民事赔偿新台币300万,外加过失致死,罪至牢狱之灾,成为全台第一起因骑自行车被撞受伤反而要赔钱坐牢的案例.
据资料统计,应该是全台2003--2006年发生自行车相撞的事故共造成664人死亡,近3万人受伤,其中因为"被撞"的人数近8成......在事故中日夜间发生的比例各5成..
摘自,<单车志>41期, 这样的案例不知大陆这边是不是适用,如果的话,那骑车不关是晚上要开灯了哦...... 摩托车和自行车不该在一条道上吧... 摩托车估计没戴头盔 台湾的自行车尾灯从此畅销起来 原帖由 风逝轮转 于 2008-12-7 14:06 发表 http://bbs.bikehome.net/diz/images/common/back.gif
摩托车和自行车不该在一条道上吧...
国外+港澳台有自行车道? 突然刹车导致后车事故是要负责的,国内也是这样。我在徐家汇见过一次前面的自行车突然刹车后面的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都没有撞到前车哦),电动车妇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警察过来直接把骑自行车的扣了。 机动车突然刹车导致追尾也是后车责任,非机动车凭什么负责? 在日本晚上骑自行车没有车灯的话属于违法行为 那就是台湾人学日本的法律。
我想国内绝不会有这种宣判。 追尾的话后面占主要责任或全责 保持行车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