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黎 发表于 2006-4-6 17:50:43

引用第57楼MEER于2006-04-06 17:34发表的“”:

我哥哥说了,这样视为恶意灌水
他用了两个表情还有一个句点
所以不算

zubama 发表于 2006-4-6 17:57:46

同志们啊,我冤枉啊。。那个明明就是一个字母o。。

我是说“哦”

瀑布汗中。

上海巴黎 发表于 2006-4-6 18:01:43

O....请大写….

yank 发表于 2006-4-6 18:12:46

水帖初显端倪,继续留名

sh_trek 发表于 2006-4-6 18:12:56

O,我明白了。哈哈哈

痞子陈迅 发表于 2006-4-6 18:30:27

引用第59楼MEER于2006-04-06 17:38发表的“”:
恩恩,每个回话最起码要8个字以上才不算恶意灌水
GG对瓦


你要49个字!!!

小白 发表于 2006-4-6 19:53:49

偶可不要做痞子了MM了

sh_trek 发表于 2006-4-6 20:37:13

楼上的有麻烦。。。。。

小白 发表于 2006-4-6 22:12:05

有麻烦,找民警,打电话,就打110

再次欢迎MM

babywu 发表于 2006-4-7 06:43:29

引用第69楼叶子于2006-04-07 02:47发表的“”:
MM哈,喜欢的呀!上照片哈!
哈哈,叶子也灌水,没有看前面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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