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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四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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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4:1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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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四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2010年4月7日)

一、主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疆记者站、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二、承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博乐市人民政府、精河县人民政府、温泉县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委、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协会。
三、协办单位
天山网、新丝路网。
四、比赛时间、线路、赛程
1.赛会日期(7天):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报到, 6月2日(星期三)离博。
2.比赛日期(5天):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6月1日(星期二)。
3.比赛线路:精河县—阿拉山口—温泉县—赛里木湖—博乐市。
4.赛段及日程安排:
⑴5月28日
A:排位赛:5 km
B:第一赛段:精河县—阿拉山口,100km。
⑵5月29日
第二赛段:阿拉山口—温泉县,170km。
⑶5月30日
第三赛段:温泉县—赛里木湖(南门),100km。
⑷5月31日
第四赛段:温泉林业检查站—博乐市,90km(注:赛里木湖(东门)—温泉林业检查站(46km)为自由骑行路线,不计比赛成绩)。
⑸6月1日
第五赛段:博乐市城区绕圈赛,90 km。
5.总赛程:550公里(不包括排位赛里程),分五个赛段。
6.开(闭)幕式:开幕式由精河县负责承办,闭幕式由博乐市负责承办。
五、竞赛日程(550km)
赛段        里程
(公里)        发车时间        途经主要地点        住宿        主要活动内容及负责单位
排位赛        5        5月28日
10:00时        精河县生态园南门(起点)—县政府办公楼门前—精河火车南站广场—精河县生态园北门(终点)        精河县        文体活动组负责
第一赛段        100        5月28日15:30时        精河县生态园北门(起点)—82团—90团—阿拉山口乌蓝达布森边防检查站—阿拉山口友好路、文化街、博尔塔拉路—阿拉山口天山街(终点)        阿拉山口        第一赛段发车仪式由精河县负责。专场文艺晚会、第一赛段颁奖仪式由阿拉山口负责
第二赛段        170        5月29日
10:00时        阿拉山口天山街(起点)—阿拉山口友好路—阿拉山口乌蓝达布森边防检查站—90团—89团—86团—博乐市团结路—博乐市青得里大街—博乐市小营盘镇—温泉县哈镇—温泉县查乡—温泉县城(终点)        温泉县        第二赛段发车仪式由阿拉山口负责。专场文艺演出、第二赛段颁奖仪式由温泉县负责
第三赛段        100        5月30日
10:00时        温泉县城(起点)—安赛岔路口—温泉林业检查站—赛湖北门—赛湖南门(终点)        赛里木湖        第三赛段发车仪式由温泉县负责。专场文艺演出、第三赛段颁奖仪式由赛管委负责
第四赛段        90        5月31日13:00时        温泉林业检查站(起点)—温泉县安乡
—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温泉县塔秀乡—博乐市阿热托海牧场—博乐市小营盘镇—博乐西部文化广场北门(终点)        博乐市        第四赛段发车仪式由温泉县负责。第四赛段颁奖仪式由博乐市负责
第五赛段        90        

6月1日10:00时


        博乐市北京北路(博乐市体育中心)(起点)—博乐市青得里大街—团结路(途经银座大酒店、人民银行)—建国路(途经农五师工程团团部、农五师法院)—博乐市北京北路((途经人力资源市场、博州客运总站)(博乐市体育中心)(终点)注:15圈,每圈6km.        博乐市区        第五赛段发车仪式、第五赛段暨总成绩颁奖仪式和闭幕式文艺演出由博乐市负责
六、参赛运动员规模、组别、条件
参赛运动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运动员年龄为18—60周岁。设竞赛组和友情骑行组,其中:竞赛组120人(18—40周岁),友情骑行组30人(41—60周岁;若本人身体健康,也可报名参加竞赛组比赛)。150人报满为止。
疆内外自行车协会(自行车俱乐部)及业余爱好者以团队方式参赛。每队运动员人数为4—6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每人收取报名费300元。
七、报名地点、时间
1.报名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体局。联系人:许宁学、尼玛。电话:0909—2318790,2318706,13899448519;传真:0909—2318704;邮箱:bzwhty@126.com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5月15日。
八、报到时间、地点、要求
2010年5月27日,博州精河县精河宾馆。联系人:石立新、李国平,联系电话:13999779955,0909—8867315。报到时须与组委会签订《法律责任免除和权力放弃声明书》,提供本赛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否则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竞赛参照最新的《中国自行车比赛规则》。各赛段比赛将设关门时间。第一、三、四赛段各设一个冲刺点,第二赛段设两个冲刺点。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㈠录取名次办法
1.总赛段团体成绩录取办法:以各队在各分段赛前三名的成绩积分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各代表队分段赛获得最好名次排列团体名次。若运动员未完成某分段赛的比赛,其在该分段赛中得零分。代表队不足3人,不计团体成绩。
2.个人总成绩录取办法:以各分段赛个人成绩积分相加,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个人在每赛段获得第一名的得分为总参赛人数减一,获得第二名的得分为总参赛人数减二,依此类推。
3.第一、二、三、四赛段分别设冲刺点,录取前三名。
㈡奖励办法
1.比赛设总赛段团体奖,录取前12名,颁发奖金及牌匾。
2.比赛设总成绩个人名次奖,录取前1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3.比赛设分段赛个人名次奖,录取前1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4.冲刺点录取前3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5.友情骑行组不计名次,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6.组委会决定颁发的其它奖项。
㈢奖励金总额为15万元(人民币)。
十一、竞赛要求
㈠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报名参赛的学生应同时持有所在学校和学生家长同意参赛的证明。
㈡本次比赛运动员用车为公路赛车,传动比不得大于52:14。其它车型不得参赛。
㈢参赛运动员安全头盔、赛车、常用零部件均自备,赛会提供维修服务。
㈣运动员比赛时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布和号码牌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
十二、参赛经费
赛事奖金和赛会期间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的伙食费由组委会负责承担。
赛会期间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赛事组委会将指定住宿宾馆并提供相应服务。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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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0:36:19 | 只看该作者
国内难得有多日赛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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