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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开某公司经销商发布会,主持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告知是真实的,当时确实还有疑问....没有想到还有资料证实....
台北讯:2008年3月,一位台北姓许市民骑自行车因突然刹车,遭后方摩托车追撞,该市民知受轻伤,然而撞他的人却发而跌倒身亡; 经法院判决,许姓市民因未使用相关警示灯造成此事故,判定他需要付民事赔偿新台币300万,外加过失致死,罪至牢狱之灾,成为全台第一起因骑自行车被撞受伤反而要赔钱坐牢的案例.
据资料统计,应该是全台2003--2006年发生自行车相撞的事故共造成664人死亡,近3万人受伤,其中因为"被撞"的人数近8成......在事故中日夜间发生的比例各5成..
摘自,<单车志>41期, 这样的案例不知大陆这边是不是适用,如果的话,那骑车不关是晚上要开灯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