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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男子强奸5小时未得逞 筋疲力尽将受害人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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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2: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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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5月2日报道 去年5月,台湾桃园县一男子以“载送回家”为由在车上欲强奸一名刚认识不久的女子,受害人顽强反抗5小时,将男子累到筋疲力尽。后来,没能得逞的男子恼羞成怒,叫受害人“滚下车去”。目前,该犯罪男子已被当地法院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一名39岁男子王某去年5月认识了酒店女服务员李某,5月22日该男子以载送被害人回家为借口,行经途中偏僻路段时,藉酒意向李某求欢,李某下车想逃,不料却被王某拉上车后反锁车内。
   王某见求欢不成便扯破李某衣裤企图强奸,李某不断抵抗,未让他得逞。王某失败后还不死心,被害人李某也不断顽抗,且告诉王某这是强奸,会坐牢,接着以拳打脚踼加以抵抗,但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为所动。
   王某在5小时内4度强奸失败后,自己也已筋疲力尽,恼羞成怒地要王某“滚下车去”,还把她的皮包丢下车,随即气愤开车离去。李某奋战5小时成功守护贞操,下车后立即报警。
   桃园地院昨天传李某出庭作证,法庭上被害人李某说明了整个案发过程。而犯罪嫌疑人王某却对自己犯下罪行矢口否认,声称是李某乱说。
   由于被害人李某有被扯破的衣服、身上伤痕等证据,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桃园检方以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 (本文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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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2:16:48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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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2:23:11 | 只看该作者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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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2:25:28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先打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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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3:01:5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楼贝多芬2008-05-02 12:25发表的:
可以先打晕的

貌似很有经验啊。......
6
发表于 2008-5-2 13:10:05 | 只看该作者
女的精力很旺盛
7
发表于 2008-5-2 13:14:20 | 只看该作者
男的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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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3:24:44 | 只看该作者
那女的应该参加上海联赛   
9
 楼主| 发表于 2008-5-2 13:37:5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死人也疯狂2008-05-02 13:24发表的:
那女的应该参加上海联赛   
是啊!让他跑一百圈也没问题   
10
发表于 2008-5-2 14:05:11 | 只看该作者
未遂一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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