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ylov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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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烧卖no.1要钱不要脸(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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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发表于 2008-4-24 09:56:2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38楼superman2008-04-23 23:09发表的:
阿福,等公告出来封了吧,对乔一,是没错,但是我就这样举个例子,他从你这里1000收来的东西,用半年一年卖给你兄弟1500,你会爽吗?他中国收的2手卖到国外,那我也管不着.

呵呵,的确会不爽. 其实我是就事论是, 不针对任何人. 如果换做是我, 1000出掉的东西被转手卖1500, 我不会说我不爽, 但如果卖给我哥们, 那我得讨回公道.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吧~~

从道义上来讲, 大家都有共同的爱好, 烧卖等该注意检讨了, 喜欢做生意可以在别的平台, 从朋友或车友处收来的东西放TAOBAO或PAIPAI都不会有人不爽的.  打炮也要选对地方嘛...

OVER
242
发表于 2008-4-24 10:52:33 | 只看该作者
你也这样说了,要讨回公道,那所以作为肉鸡的朋友,我也要把他以前做的事揭露出来了.
243
发表于 2008-4-24 11:14:16 | 只看该作者
活活活,都9页了。。。辞职了还那么多屁事缠绕着我。。
弄得我调节气氛帖子还没交易完成。。。
244
发表于 2008-4-24 11:59:58 | 只看该作者
700  在郁闷了
245
发表于 2008-4-24 12:10:0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36楼乔一2008-04-23 22:27发表的:
再多说一句...

倒卖真的有问题吗?

不是每个人都把玩车做为乐趣的, 大家的目的不同, 玩法不同. 如果倒卖有错, 中国的贸易公司都该关门了, 所有的代理也可以停业了.  个人认为倒卖不是错, 能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说明有经商头脑. 至于赚多少是人家的事.  既然你已经把东西卖给了人家, 根据法律, 该物品的使用权转让权都转移到了买方, 支配物品的权利已经不是卖家了, 那你还管人家个屁啊? 难道一个人和他老婆离婚了就不准人家嫁个更有钱的了? 还是心里不能接受人家赚到了而已. 既然你说了你是作为朋友价转让的东西, 那更没什么好说的, 心里不平衡以后就不要再低价卖给他就好了,干吗出来嚷嚷个没完, 搞的好象人家RP怎么地怎么地似的. 人各有志.
.......
对,支持你的说法
246
发表于 2008-4-24 12:14:4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38楼superman2008-04-23 23:09发表的:
阿福,等公告出来封了吧,对乔一,是没错,但是我就这样举个例子,他从你这里1000收来的东西,用半年一年卖给你兄弟1500,你会爽吗?他中国收的2手卖到国外,那我也管不着.
你如果1000收的东西500卖出你爽吗?所以人家卖多少钱是人家的事你无权干涉。
247
发表于 2008-4-24 12:36:0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46楼乐比驰2008-04-24 12:14发表的:

你如果1000收的东西500卖出你爽吗?所以人家卖多少钱是人家的事你无权干涉。
没什么不爽啊,转给需要的人.朋友,道德2个字你懂吗!这事好象和你没关系吧.
248
发表于 2008-4-24 17:18:1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9楼零度自由2008-04-18 00:30发表的:
虽然不清楚实际情况,但是也非常痛恨利用朋友关系拿到便宜价格的东西反而高价转卖的人。。。。相信这样的人路会越走越窄~!


严重同意!!!   
249
发表于 2008-4-24 17:19:35 | 只看该作者
人品哦
250
发表于 2008-4-24 17:35:5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47楼superman2008-04-24 12:36发表的:

没什么不爽啊,转给需要的人.朋友,道德2个字你懂吗!这事好象和你没关系吧.
在钱上面没道德可以讲。我通过倒卖东西赚差价钱,我又没犯法没偷没抢的,这好像和道德没多大关系吧!至于你觉得不爽是你的事情。做生意的人不也是通过厂商拿货赚差价吗,难道这和道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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