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9楼recumbent于2008-04-01 10:54发表的: 我说了, 50元只是上传一张照片的报酬, 而不是帮我找回车的报酬。 牵线化解此事的朋友,我谢300元,车回来就行,概不追究,三赢的局面。 如果你举报偷窃的或侵占的人,车回来后,我拱手相送。此外,你放心,我仅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此事,我会动用我在这方面的资源,劳教6个月或以上我相信也够他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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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0楼slcjjdd530于2008-04-01 13:03发表的: 哥~法院你家开的。。。?
引用第74楼recumbent于2008-04-01 12:12发表的: jia139,我会反省的,谢谢指教。 我决心要追查到底,我家老头子一开始的反应和朋友们相似,劝我不要搞了,我给他讲了道理,他很支持我,答应拨给我一万元用于追查此事。加上我自己的,我不相信1、2万元找不到这辆车和当事人,送他进警署。
引用第69楼c2j于2008-04-01 11:47发表的: lz脑残,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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