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25楼leelongde于2008-04-15 16:38发表的:
出来乍到,呱噪几句:
1-丢失私人物品,于我定会气愤心痛 ,与时间无关,无论2分钟还是2年或是20年,终究是心痛 的;
2-收赃确实违法 ,只有在c h i n a才会默许,默认,默认承受,在此看到如此多的网友对于违法行为无动于衷,不由得心寒 ,我也过了热血沸腾的年龄,但仍然幻想着c h i n a是一个民主,法制,自由的国家,可是,看过众人的表演后,在想-如果鲁迅先生在世,必当奋笔疾书,呐喊!呐喊!(偶不是愤青-惭愧)
3-楼主没有过激,没有不礼貌,我倒觉得做法很正确,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追究到底,多好!我认为盗窃罪行的判定不可以仅仅以物品价格来判断。
4-对于犯罪分子,受害者动用一切可用的武器保护自己,完全正确。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的,人际关系也好,知识经验也好对你有帮助的只要不违法都可以拿来(拿来主义)。我反而觉得那些叫嚣:“楼主你以为你是谁啊?”的朋友稍显幼稚。放眼世界,上位者大多为有权有势之人,世袭制度默默存在着,受压迫的被剥削者坦然享受着被剥削的痛快(痛苦与快乐-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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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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