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ke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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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安全工作要做好,防范意识最重要,转我同学的事故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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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22:11:57 | 只看该作者
这么长....不看了
12
发表于 2008-3-25 22:14:41 | 只看该作者
事故的帖子越來越多,守法的騎友持續地無情地被不守法該死的其他人攻擊...

這時候只能說:頭盔要帶好,眼觀八方耳聼四面,切實保護好生命財產...
13
发表于 2008-3-25 22:17:51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自己也出过交通事故,能动的情况,当场了结。态度要强硬。你在理而且态度很强硬的话,交警会偏向你。
不能动的没碰到过,也要学习。
14
发表于 2008-3-25 22:23:45 | 只看该作者
在和谐社会下,关系门路是第一。。。。。。

如果你认识他们局长,这件事一天都不用帮你办得妥妥当当的。。。

无奈,同情。。。。。。
15
发表于 2008-3-25 22:39:1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LZ贴子我明白了
以后被撞了不用报警,直接打,打完了叫他赔钱
16
发表于 2008-3-25 22:43:5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4楼爱晶2008-03-25 22:39发表的:
看完LZ贴子我明白了
以后被撞了不用报警,直接打,打完了叫他赔钱

打完了你陪他们钱
17
发表于 2008-3-25 23:10:5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borlandkylix2008-03-25 20:56发表的:
没办法,让警察处理几乎一定会变成最后的扯皮状态。还不如当时几个哥们儿围住骑助动车的一顿暴打逼他交钱...太不和谐了  

有没有熟悉此类处理流程的人出来说说怎样才是对骑车人最有利的处理方法阿?

恩 ~一般我都是这样处理的.
18
发表于 2008-3-25 23:24:28 | 只看该作者
问一句,出了事情一定要提供车子的发票和牌照吗?
19
发表于 2008-3-25 23:55:17 | 只看该作者
果然得理不饶人是亘古不变的硬道理…………
20
发表于 2008-3-25 23:58:59 | 只看该作者
貌似我们25日去奉贤回来路上在西渡碰到这群朋友的。。不过没说起有人车祸。。。。另外,至于责任认定在人能动不威胁到生命和残疾的情况下,必须当场认定责任,叫到场的警察开事故责任单,东西拿在手里,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动作。警察确实事情很多(至少他们是这么说的)而且一旦进去处理他们根本不会给你明确的事故认定,绝对的推托(主要因为不在现场换你你也不见得敢轻易认定),遇到此类情况,有取证工具的尽量取证,另外周边路人也是很重要的人证。本人不才也曾发生过几次小车祸,全部由对方全责当场认定后再进行其他处理,所以,现场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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