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胖头鱼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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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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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55:3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4楼零度自由2007-08-28 09:38发表的:
,LZ.表再去为了这么点事情争辩了。。。。。
第一,对于买家,这里所谓的卖家身份验证能验证出点什么东西?一旦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论坛会负什么责任?如果仅仅是报警那也叫对于买家的保护?哈哈 。。。。。

第二,对于卖家,完全是依赖单方面发帖数量的多与少,马甲的多与少,因为板主根本没有途径去验证买卖双方所说问题的真实性,只能通过那些所谓的言论来获取那些所谓的真实,那既然无法验证实际情况又有什么资格站在那里说谁对谁错呢?

.......
第一,对于斑竹,完全是义务的在为车友服务,2手板块的身份验证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但也是斑竹在能力范围内有效的监管措施。

第二,关于马甲的问题,维护过论坛的人都知道,尽管论坛的类型多种多样,但几乎每个论坛的斑竹都有这样的权限,可以在帖子的下方直接看到发帖人的IP注册地址,鉴别马甲并不困难。关于此次事件,买家确实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卖家没有。大家都是成年人,不会根据仅根据言论来判别是非。

第三,是否使用专业的平台完全是买卖双方的意愿,我相信论坛也鼓励大家使用成熟的交易平台,保障各自的权利。选择权在交易的双方,并非斑竹。这次事件确实缺乏事实依据,但是问题就在于一方至少出示了点什么东西,而另一方没有。

小葛得知这个事件多少受了一面之辞的影响,要客观啊要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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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55:4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6楼阿福2007-08-28 09:51发表的:
JACK,那天发生的事能从监控录像里单独提出来压缩一下放上来吗?
当然可以。只要用数据线导出来,再转换一下格式就可以放到论坛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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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57:0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9楼5992007-08-28 09:54发表的:

很多事情,给人留面子反而让TA还觉得自己有理
这无所谓
公道自在人心
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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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57:5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4楼零度自由2007-08-28 09:49发表的:


哈哈哈。。。。。真厉害啊。。。会封ID哦。。好怕怕。。。。。木有办法。毕竟是人家的地盘。。。哈哈哈哈。。。。封把。。。。。把这里说话的人都封掉。就剩一群板主就好了这样就同心同德共发展了哈哈。。。对了。别光封ID啊。。。连IP都封掉。。。这样更彻底一点~!
如果你是车友,那么请你不要起哄。
你看得到这个帖子。就把事实看个清楚吧。

看看谁在讲理,谁在闹事,谁在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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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03:5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0楼胖头鱼月月2007-08-28 08:44发表的:
  起点之所以人气好.原本我以为这是一个车友的论坛,公平的,和谐的.大家以骑车爱好为目的聚在一起.而近来的一些事情,实在让人心寒.
作为2手版的负责人.应该起一个什么作用,是中间人,调解员还是判官?很多的论坛2手交易里的细则似乎都有这么一条:异地交易版主愿意做中间人,负责收钱,验货.而不通过中间人的交易,版主是一概予以负责的.而我们屡屡在贵地2手交易版里看到的是什么.无论事由起因.最后吃亏的都是卖家.因为买东西的人付了钱,就可以因为任何原因说卖家是骗子.而版主的处理方式呢?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卖家付全责.卖家的帖子全被封住.而买家的滥骂贴却纵容了好几天.你没有确凿的证据,请问凭什么就说此事的是与非.卖家事后的澄清贴,有什么理由封掉.一句简单的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就行了吗?请问谁来给个公道.
月月你到底想说什么,现在站出来说。

没头没尾的发个帖引起这么大的混乱,楼主却不见了。你这算什么意思???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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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17:11 | 只看该作者
2楼你个素质差到掉渣的人还有脸在这里说事?别出来丢人现眼了好吗?

你自己做了这么丢人的事情难道还有脸来这"说理"了? 需不需要负责人把监控录像传到论坛上帮你宣传一下你恶劣的所作所为?

这帖我是警告你! 你要是再瞎捣乱,无理取闹,就别怪别人不给你面子,把你丑事全都放上来,让大家好好欣赏一下你所谓的"精神疾病"!

还有,劝你有空学习一下法律对于"诽谤"的定义,给自己长点知识,也管住嘴别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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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21:4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在二手区远程交易过,不过看过大家的分歧贴,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在于大家都不能心平气和的交流。

买的收不到货物,或者觉得成色差马上就发贴大骂。

卖的看到买家不满意也不给予解释,立即反击。

这样怎么能处理好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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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22:44 | 只看该作者
月月。。。我看了买家拍下来的照片后都觉得爬坡王不对了,那轮子基本上是报废了。。。如果买家继续用下去后果会很严重,甚至出人命。。。这点我希望你不要再维护你朋友了。我们做人做什么事都要问良心,坏的东西就不要再转出来。。。卖什么东西都要一五一十的说明货物的好坏而且以照片为证,这是基本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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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23:0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4楼Jack2007-08-28 09:57发表的:

如果你是车友,那么请你不要起哄。
你看得到这个帖子。就把事实看个清楚吧。

看看谁在讲理,谁在闹事,谁在起哄。

起哄的难道就是一方???就是因为看到之前的一堆起哄的所以发表下意见,同时也提醒下其他车友在买卖二手东西的时候应该注意利用相对完善的交易平台,另外也建议作为板主的各位前辈应该站在相对中立的立场上公平的对待买卖双方,其实个人感觉这个帖子发表的意义不大,因为再这之前很多情况已经看的比较清楚了,如果论坛真的是为广大车友提供一个方便交流配件的地方,那希望在某些方面得以改善,相信只有这样才会博得更多的车友的拥护,而不是流失许多老朋友去别的地方不是么?如果连公道话都被认为是起哄呵呵,那实在很令人失望,真要当我是起哄的话,那我只能说,骑行是自己的锻炼,是属于自己的提高,不属于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人,相信真正喜欢骑行的朋友终究还是会聚到一起的。只不过借助的消息途径不同而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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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24:21 | 只看该作者
其他有意见的人,大可拿出支持你们言论的证据,我是支持有道理就讲清楚的!

但是,如果没有,那就请别乱说话,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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