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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0楼卡内其古哈于2007-08-23 12:40发表的:
公司义务献血指标别让我去啊
今天天气很好,不冷不热的,满怀开心的去上班了,刚到公司不久就接到了王红宝先生的电话,通知我完成公司指标去献血。
可是,我本人已经在街头无偿献血过了呀,也拥有了一张红色无偿献血证书,尽管那张证书制作粗糙,印刷低劣好歹也是我用200CC鲜血换来的,所以几年下来我一直保管的很好,今天一打电话给妈妈她就找到了,我们全家都以这张证书为荣,可一接到电话后我马上心情很低落,现在已经中午12点38分了,一点吃饭的胃口都没有,王红宝先生说明天来项目找我谈…我怕呀,万一我不去献血以后工作中给我穿小鞋怎么办啊!!!
好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一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及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里面提到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我国存在着三种献血形式:个体供血、义务献血、无偿献血。义务献血。1978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开展了公民义务献血活动。义务献血是通过政府献血领导小组或献血委员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分配献血指标,下达献血任务,献血后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费的献血制度。
....... 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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