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烧卖no.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F**K!!!!!!!!!!终于TMD回来了

[复制链接]
121
 楼主| 发表于 2007-7-11 00:48:3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19楼星雨2007-07-10 23:59发表的:
关注后闻
(光头)下面没了
122
发表于 2007-7-11 10:16:1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23楼阿福2007-07-11 08:26发表的:


有的好哇,那人还要用司法程序去告打他的人呢,那天最后我们都下干净了大巴后,他还赖在上面不下来,这也在我的意料中,他提出的要求是把他带到某医院去,司机没办法,只有带他去了,要不然这无赖连车都不会下。那家医院的名字我忘了,估计是他熟的,不会找家熟的医院开张重伤证明什么的再去告打他的人吧,这个验伤医院好像由不得他选择。

希望他就这么安静掉找个缝躲一些日子不要出来见我们了,如果还老着脸皮再出现,那我也真服他脸皮厚的程度了,那真是天下无敌了。

感觉我们已经做的太仁慈了 我们都被他搞了一晚了 到目的地后我们完全可以不对他负责 善意的请他下 不善意的直接再报警
123
 楼主| 发表于 2007-7-11 10:20:21 | 只看该作者
司机是无辜的 我门更无辜
124
发表于 2007-7-11 10:21:33 | 只看该作者
不 应该是我们是无辜的 司机是更无辜的
125
发表于 2007-7-11 10:30:3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把他留在常州。。。要回不回随便他。。。
126
发表于 2007-7-11 10:32:27 | 只看该作者
下车后应该报警,让JC送他回家,我们又不是福利机构,更没义务送他去医院,送他回家

对于延误我们的时间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应该要求索赔
127
发表于 2007-7-11 11:22:3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27楼fastjudy2007-07-11 10:30发表的:
应该把他留在常州。。。要回不回随便他。。。


严重同意,就是给惯的,还那么给他面子,爱走不走,那么多人为了他一个。
128
发表于 2007-7-11 13:06:4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当时在休息站就应该行李一丢,直接开走,让他那SB一个人躺地上....
129
发表于 2007-7-11 13:08:5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30楼爱骑车的小孩2007-07-11 13:06发表的:
我们当时在休息站就应该行李一丢,直接开走,让他那SB一个人躺地上....


看他躺在那里的时候脚还晃来晃去满正常的咯,后来居然口口声声说不能动...切~~BS
130
发表于 2007-7-11 13:22:24 | 只看该作者
又想扁那SB了.

不对,应该说他是垃圾,和他凑一块的那几个是SB,尤其是那个"老尼",WC.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单车之家 - BikeHome.net

分享你和单车的快乐故事

Powered by Discuz!X3.2 © 2004-2015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