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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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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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05:31:44 | 只看该作者
不和谐 应该相应的出台老公法
32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07:33:2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0楼星雨2007-07-06 05:31发表的:
不和谐 应该相应的出台老公法
这个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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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09:44:0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1楼Jack2007-07-06 07:33发表的:

这个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那年我成人大代表了 我一定会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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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13:45:0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2楼星雨2007-07-06 09:44发表的:


那年我成人大代表了 我一定会去做的
不用的,你区击鼓伸冤就行了.
35
发表于 2007-7-6 16:46:4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3楼Jack2007-07-06 13:45发表的:

不用的,你区击鼓伸冤就行了.

还不如说到中南海去
36
发表于 2007-7-6 17:07:4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4楼星雨2007-07-06 16:46发表的:


还不如说到中南海去


有用那你就去吧,我精神上支持你.....
37
发表于 2007-7-6 17:08:40 | 只看该作者
多谢 我更需要经济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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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17:09:3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6楼星雨2007-07-06 17:08发表的:
多谢 我更需要经济上的支持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
39
 楼主| 发表于 2007-7-7 16:23:1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7楼yuki^_^2007-07-06 17:09发表的: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
恭喜。你可以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去找某人,提款。     
40
发表于 2007-7-13 18:40:17 | 只看该作者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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