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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路过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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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08:3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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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近日,四川宜宾市南溪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宜宾市公安局一辆警车随后经过事故现场,围观群众苦苦哀求,警车依然扬长而去,受伤少年最后死在现场。
华西都市报5月28日报道近日,宜宾市南溪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宜宾市公安局“川Q0253警”警车随后经过事故现场,围观群众苦苦哀求,警车依然扬长而去,受伤少年最后死在现场。

宜宾市公安局昨日下午向媒体公布了调查情况。当事民警江明伟已向公安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5月2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15岁少年滕明财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帕萨特轿车撞倒在地。滕明财脑部受伤,后脑开放性大出血。

事故发生15分钟左右,57岁的宜宾市公安局离岗待退休民警江明伟乘坐“川Q0253警”警车途经事故现场,被围观群众拦下,请求将伤员送往宜宾抢救。警车停下后,江明伟没有下车,只是摇下车窗观察倒在血泊中的伤员。在了解已经报警后,江明伟称,自己不具备医学知识,车上没有救治设施,长途运送伤员十分危险,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最好等医生来处理。随后,石鼓乡卫生院医生来到现场后江明伟便要求司机驾车离开了现场。

下午6时30分许,南溪县医院120急救车到达后,医生确认滕明财已经死亡。

宜宾警方昨天称,江明伟没有下车观察伤员是因腿部受伤尚未痊愈,至今腿部尚有钢针。警方认为,作为人民警察,江明伟在经过事故现场时没有奋不顾身救助伤者的行为是错误的,公安局党委已经对江明伟给予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江明伟自己也作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宜宾市公安局党委还将“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现在的JC也混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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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08:44:09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很多JC的腿上都有钢针啊
现在交警有几个是站着处理情况的
这点真的不太好
当然不能以点概面
我只是希望那几个"点"能融入到"面"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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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08:48:56 | 只看该作者
LS说的很有哲学气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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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7:27:23 | 只看该作者
撤职!还有这种人!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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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7:32:29 | 只看该作者
江明伟称,自己不具备医学知识,车上没有救治设施,长途运送伤员十分危险,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最好等医生来处理

也不无道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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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8:11:58 | 只看该作者
運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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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8:54:3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4楼5592007-05-28 17:32发表的:
江明伟称,自己不具备医学知识,车上没有救治设施,长途运送伤员十分危险,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最好等医生来处理

也不无道理阿


赞成5版的说法,就像柯南里有一集用人工呼吸杀人一样,同样的动作做法稍有疏漏救人就可能变成杀人。以前也看到过说别人摔下来好心背起来送去医院,结果病人脊柱摔伤处伤势加重终身瘫痪了。不过那个腿上有伤的说法多少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事发时没说明追究的时候再说,而且觉得就算有伤,也可以留在现场维持下秩序或以警察身份帮忙联系120尽快赶来,甚至在120来的路上帮忙先疏通一下交能也可以,扬长而去于做人道德上来说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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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0:00:44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送比不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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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0:32:1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警察还知不知道他们的工资是哪里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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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0:33:0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zhouzitao9212007-05-28 20:00发表的:
我觉得送比不送好
同意 送还有一线生机,不送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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