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3楼fastjudy于2007-03-29 17:55发表的: 如果她的苦衷是要为了生存那就没话好说。。。但现在的社会有很多时候是为了LV包包,名牌衣服。。。不值得怜惜。
同意和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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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6楼爬山猪于2007-04-02 08:48发表的: 自食其力,未尝不可。 我觉得她比那些叫嚣“我不缺你们这28块钱”的婊子要强得多。弱弱的说一句,王朔你丫的就是一不敢面对现实听不得半句批评的傻比。别不把28块钱不当钱,你丫穷的时候就是给你2毛8你也得跪着给别人叩俩响头。孙子…………
引用第27楼fastjudy于2007-04-02 10:26发表的: 猪兄。。。谁给你惹了呀。。。火气好重哦。。。
引用第21楼小武于2007-03-30 16:31发表的: 撒时候把楼主拉出去给租了 贴50块钱给我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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