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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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明确一下以前一直存在却没有明说的一条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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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 00:10:00 | 只看该作者
说了和没说差不多。。。      不过也可以有那么一点支持删帖。。。总之就是很模糊。。。也就这样儿了吧。
22
发表于 2006-8-1 00:14:09 | 只看该作者
模糊点好,不然漏了哪个,到时候人家要质问你我违反哪条了
23
 楼主| 发表于 2006-8-1 00:17:58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如此 大大版主们果然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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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00:20:48 | 只看该作者
HOHO,晓得晓得,但是怎么看这照片怎么不...,哈哈,貌似审美观还没改成现代型的
25
发表于 2006-8-1 00:29:33 | 只看该作者
新版主比我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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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00:31:28 | 只看该作者
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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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00:32:1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新官上任3把火,这才第一把呢,还2把不知道什么时候烧
28
发表于 2006-8-1 07:21:1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3楼卡内其古哈2006-08-01 00:14发表的“”:
模糊点好,不然漏了哪个,到时候人家要质问你我违反哪条了
感觉这是JCSS的特点呀,说你是就是哈
29
发表于 2006-8-1 08:58:2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4楼山野2006-08-01 00:17发表的“”:
原来如此 大大版主们果然英明

让我想到这个
30
发表于 2006-8-1 09:04:5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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