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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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光影魔术手照片压缩上传操作技术(12楼)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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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00:25:55 | 只看该作者
延吉老周 发表于 2014-7-9 17:11

感谢老周支持老罗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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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00:28: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葛 于 2014-7-14 00:38 编辑
延吉老周 发表于 2014-7-10 17:19

谢谢老周再次对老罗工作的支持和再次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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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09:38:5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杨浦的骑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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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0:23:19 | 只看该作者
老葛 发表于 2014-7-13 23:31
这样的队长就是要顶。坚决支持罗队长的骑游工作!穿万众广告服,扯万众广告旗,骑游全中国!坚决不让这种 ...

每个老年人都有选择团队和骑友的自由,不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何况罗队在为大家服务拉赞助!


点评

大顺说的非常对,每个老年骑游队员都有选择团队和骑友的自由,不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你为何要写匿名信到公安局举报罗队?你目的为啥?你看不惯可以走人重新选择!   发表于 2014-7-1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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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3:36:37 | 只看该作者
感谢骑友同仁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color]

点评

老罗;为了保护自己的人权利益,要向办案警察索取结案结论书。  发表于 2014-7-16 00:29
老罗;这个不是小事。精神受到伤害,名誉遭受损坏!!!诬告有罪!  发表于 2014-7-15 23:49
老罗:你为延吉队的工作尽心尽责是有目共睹的,不必为这些小事烦心,不过有一点你要想一想:肯定有使x骑友不舒服的地方,还有能让警察出面的....  发表于 2014-7-15 11:11
中国法律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有举报写信的权利。但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的写信。不能随便诬告他人,否则也要负法律责任。触犯刑事法律,犯了诬告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4 21:31
大力支持老罗这次为延吉分队搞的赞助工作!  发表于 2014-7-14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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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21:31: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葛 于 2014-7-14 21:36 编辑
lgy2011 发表于 2014-7-14 13:36
感谢骑友同仁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color]

中国法律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有举报写信的权利。但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的写信。不能随便诬告他人,否则也要负法律责任。触犯刑事法律,犯了诬告罪!(每个老年骑游队员不能做犯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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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12:02:35 | 只看该作者
经公安局立案调查后,罗国荣这次做的工作一切正常,没有问题!没有做违法的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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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5 20:47:59 | 只看该作者
{:6_210:}{:6_210:}我们支持罗队为我们骑游队做好事没有违法我们信仼你

点评

支持罗队长,顶帖君子兰!  发表于 2014-7-15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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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23:09: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葛 于 2014-7-16 00:22 编辑

通报全体骑游队员;今天2014.07.15.罗队长主动打电话给公安局调查此案的警察,问询立案调查最后结论的情况?须求得到公安局的最终结论。(匿名举报信中;告罗国荣借街道骑游活动场地,在骑游活动中搞非法集资、搞传销赞助等违法活动……!公安局收到举报信后,采取了立案调查措施)。现经公安局办案警察赶赴上海市长宁区、宝山区二处的万众财富联锁酒店的深入内外调查了解后。今天立案调查的警察明确告知罗国荣同志。公安局调查的结论为;罗国荣同志以上所做的活动,一切正常、完全合法。不存在搞非法集资、无传销活动,赞助完全合法。结案存档!(写匿名举报信的人是没有确实证据的诬告;诬陷了罗国荣同志!罗国荣同志为此精神上受到了严重伤害,损坏了罗国荣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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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08:57: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gy2011 于 2014-7-17 09:04 编辑

不管这位同志如何想法,今后希望能够多做一些有益骑游队的举动.有益于团队的团结和和諧.

点评

公安局立案调查己经结案存档,老罗要去取结案结论(告知)书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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