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名修车工的道歉信在复旦BBS热传,这名在复旦“工作”27年,为复旦师生修车近15年的修车工,“因为一时糊涂,收了两辆赃车”,被提前终止了租赁合同。
这意味着,这个原本打算在这里一直干到退休的修车工,不得不以一种不光彩的方式,离开自己钟爱的校园。他在道歉信中,恳请能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用更好的服务来将功补过……
一石激起千层浪。“收赃车固然不对,但是非得关闭车行走人么?这样的处罚是否太重? ”原帖
不厚道的想法:如果不是当场人赃俱获,态度才不会像丧家之犬... 对这种收赃的毫无同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