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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缉一RP极差的车友 [打印本页]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32
标题: 通缉一RP极差的车友
小杨,杨帆(不知道是不是真名)
电话15601616660(无人接听状态中)
QQ:因为系统重装过,所有关于他QQ的东西对都消失了,
2008年7月认识的车友,
一起出来骑车的次数很多,
还一起骑过杭州,认为算是个朋友,虽然平时他老是不守时,至少感觉不是个“骗子”,也许他不是,最好不是!
本人借他一部SONY n -2数码相机和一张2g告诉sandisk记忆棒,
以及间接的4000元人民币,(买了一部日系手机,被他暴力刷爆,承诺重新让他姐姐从日本带一台给我,然后我嫌时间太慢,就自己没了一台,随后我们又商量好,我去起点买4000元左右的东西,他买单。。。)
总共价值7000元人民币,
不管他是不是骗子,不管他有任何的事情!总归说一声,屁都不放一个!


希望给大家提个醒,车友,可交,也可滥交,但切记不可有任何经济交往!!!
认识他的,也自己检查一下借没借东西!
再同情一下起点,好像还有几百元的账单,
强烈建议起点对赊账的使用实名制,登陆身份证!!
下面上图,
注:他不是起点车队的人,只是买了套衣服!

[ 本帖最后由 lisking 于 2008-12-19 11:37 编辑 ]

未命名.jpg (16.05 KB, 下载次数: 37)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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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命名1.jpg

未命名2.jpg (20.8 KB, 下载次数: 39)

未命名2.jpg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36
在考虑要不要弄人肉搜索搞死他。=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8-12-19 11:43
这下玩大了,做人最主要的就是诚信。
作者: 速度之星    时间: 2008-12-19 11:44
哈哈哈哈
来帮顶个
作者: kawasaki    时间: 2008-12-19 11:45
好猥琐的照片啊!
作者: 起点客服    时间: 2008-12-19 11:46
希望不是这样

[ 本帖最后由 起点客服 于 2008-12-19 11:50 编辑 ]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47
原帖由 起点客服 于 19/12/2008 11:46 发表
希望不是这样


你笑啥子啊?
难道你们是一起的吗?
我打110去。。。

[ 本帖最后由 lisking 于 2008-12-19 11:58 编辑 ]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48
原帖由 速度之星 于 19/12/2008 11:44 发表
哈哈哈哈
来帮顶个


这个帖子,先同情吧~
作者: combo    时间: 2008-12-19 11:50
建议以后对车友进行细分,以免被类似事情一竿子打死
作者: 起点客服    时间: 2008-12-19 11:51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2-19 11:47 发表


你笑啥子啊?
难道你们是一起的吗?
我打110去。。。



改了,是哭啊。真如你所说的话,店里就有人要赔钱了。。。 店里原则上没有老汪同意是不允许赊账的。。。

[ 本帖最后由 起点客服 于 2008-12-19 11:55 编辑 ]
作者: liqiangliu    时间: 2008-12-19 11:53
这种B人,强烈建议人肉搞死他,败坏车友形象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54
原帖由 起点客服 于 19/12/2008 11:51 发表



改了,是哭啊。 有人要赔钱了。。。



第3个是狂笑。。。
作者: 小武    时间: 2008-12-19 11:54
朋友之间最好是不要有经济纠纷,不然朋友都没的做了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54
原帖由 liqiangliu 于 19/12/2008 11:53 发表
这种B人,强烈建议人肉搞死他,败坏车友形象


在考虑中,如果真的想搞死他,很容易的,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55
原帖由 小武 于 19/12/2008 11:54 发表
朋友之间最好是不要有经济纠纷,不然朋友都没的做了



也许一开始,就不是朋友,
也许,
也许。。。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1:58
原帖由 起点客服 于 19/12/2008 11:51 发表



改了,是哭啊。真如你所说的话,店里就有人要赔钱了。。。 店里原则上没有老汪同意是不允许赊账的。。。



看了你的修改了,
原谅你。。。
下次去你店里给我1折,顺道抚恤我一下。。。
作者: 机枪手卡特    时间: 2008-12-19 11:58
想要搞垮朋友间的关系,最简单的就是借钱。
起点还能赊账啊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2:00
原帖由 机枪手卡特 于 19/12/2008 11:58 发表
想要搞垮朋友间的关系,最简单的就是借钱。
起点还能赊账啊


原来很多人不知道哦。=
不过要组织上同意的。。。
我还是自我封锁吧,少交点朋友。。。
作者: 起点客服    时间: 2008-12-19 12:07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2-19 11:58 发表



看了你的修改了,
原谅你。。。
下次去你店里给我1折,顺道抚恤我一下。。。


按钮点错了嘛,原谅啦!  再等等看吧,真希望不是这样的结果。。。
打1折的话可以啊,不过你得先借点钱给我啊,老板罚钱我好补上

[ 本帖最后由 起点客服 于 2008-12-19 12:08 编辑 ]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2:15
原帖由 起点客服 于 19/12/2008 12:07 发表


按钮点错了嘛,原谅啦!  再等等看吧,真希望不是这样的结果。。。
打1折的话可以啊,不过你得先借点钱给我啊,老板罚钱我好补上



你就不能抚恤抚恤我吗?
作者: 贝多芬    时间: 2008-12-19 12:18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借钱起码要借给你知根知底的人。 要去过他家,知道他家人都是做啥的。 这样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2:26
原帖由 贝多芬 于 19/12/2008 12:18 发表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借钱起码要借给你知根知底的人。 要去过他家,知道他家人都是做啥的。 这样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我在他家楼下呆过,但是地址和电脑重装的系统一起逝去了。。。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2:26
原帖由 贝多芬 于 19/12/2008 12:18 发表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借钱起码要借给你知根知底的人。 要去过他家,知道他家人都是做啥的。 这样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是买日系手机。。。
作者: 刘影    时间: 2008-12-19 12:33
上mop人肉搜索,很快就可以找到
作者: kalakala    时间: 2008-12-19 12:40
这个已经不属于人品问题了,应该有诈骗/刑事犯罪的嫌疑。记不得地址却是对你不利,其他条件来看,可以请叔叔帮忙了。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2:43
原帖由 kalakala 于 19/12/2008 12:40 发表
这个已经不属于人品问题了,应该有诈骗/刑事犯罪的嫌疑。记不得地址却是对你不利,其他条件来看,可以请叔叔帮忙了。



我要离开上海了,总觉得如果要报案,那不如直接人肉搞死!
作者: 皇牌贱人    时间: 2008-12-19 12:46
这个数额已经可以立案了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2:52
原帖由 皇牌贱人 于 19/12/2008 12:46 发表
这个数额已经可以立案了


不立案,你哪个直接搞死就直接搞死!
作者: michaelto    时间: 2008-12-19 13:06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2-19 12:26 发表


我在他家楼下呆过,但是地址和电脑重装的系统一起逝去了。。。

在他家楼下待过那就去那里蹲守狙他!
他大概住哪里啊?LZ可以公布一下吧,或者附近有车友认识他的!
不过万一他是租的房子就郁闷了
作者: awuuu    时间: 2008-12-19 13:11
你去搞死他啊,別光說不練。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3:27
原帖由 awuuu 于 19/12/2008 13:11 发表
你去搞死他啊,別光說不練。



只是给大家提个醒。。。
如果报案,还不如直接搞死。。
作者: Liebe_Ente    时间: 2008-12-19 13:57
我最讨厌骗人的家伙。。。
作者: lonn    时间: 2008-12-19 14:02
虽不能以貌取人,不过这个长相确实有点WS。。。:L
作者: 小鸟和大鸟    时间: 2008-12-19 14:04
看下来感觉lz还是比较轻信人的,继续保持你的
作者: yorkjun    时间: 2008-12-19 15:15
最大的感叹不是这个人如何WS.
而是LZ交友不慎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5:16
.=
作者: tian    时间: 2008-12-19 15:32
建議以後只有註冊會員才能買起點的衣服。
作者: jackie_cao    时间: 2008-12-19 15:33
哎~~~~~现在借债的比放债的狠啊!什么社会啊!:funk: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5:36
.=
作者: 北纬30度    时间: 2008-12-19 15:52
同情一下楼主
作者: 竹子99    时间: 2008-12-19 15:53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2-19 12:26 发表


我在他家楼下呆过,但是地址和电脑重装的系统一起逝去了。。。

不要告诉我,你去过了,但现在不知道怎么去他家了!晕了!
下次请你吃大盘鸡,抚恤一下你吧!哎!可怜的孩子!
作者: michaelto    时间: 2008-12-19 16:23
原帖由 jackie_cao 于 2008-12-19 15:33 发表
哎~~~~~现在借债的比放债的狠啊!什么社会啊!:funk:

杨白劳活到现在一定很牛B!
作者: heeroyuy    时间: 2008-12-19 16:51
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LZ运气太差.......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7:43
怎是一声“唉”字了得。。。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7:47
原帖由 combo 于 19/12/2008 11:50 发表
建议以后对车友进行细分,以免被类似事情一竿子打死



强烈采取!
作者: 野蛮小子    时间: 2008-12-19 17:54
靠..这照片拍的...
作者: 小武    时间: 2008-12-19 18:00
拍照片的比较专业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9 18:15
...至少能看清吧~~
作者: petermice    时间: 2008-12-19 19:26
日...我在吃饭,看了这照片差点喷出来
作者: 阿越    时间: 2008-12-19 21:46
碰到这个问题,我们要保持原则,要保持冷静,要保持克制。





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冷静:不能太明着搞,不然出事后必然找到你。
克制:已经无法克制
作者: 神精病    时间: 2008-12-19 21:48
总之呀,我个钱是个很敏感的话题,朋友是在这之下的
作者: 游星    时间: 2008-12-19 22:22
不发表评论,LZ你太相信他了
作者: zhyzq2003    时间: 2008-12-19 23:41
钱这个东西真是一块试金石啊,我曾经付出30块钱认识了一个伪车友,楼主这个代价比较大的,不过有照片在弄出个那条路的楼下,基本上这家伙跑不掉了
作者: 无敌の小黄蜂    时间: 2008-12-19 23:51
如经过证实,这位车友的行为如LZ所说,那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加以处理~
但不提倡使用人肉搜索,今天沪上第一起因为人肉搜索的民事案件结案,使用人肉搜索者遭严肃处理!

作者: rf3344    时间: 2008-12-19 23:53
我靠 居然跟我同名...这人长的这么猥琐,我比他帅百倍..
作者: rf3344    时间: 2008-12-19 23:58
申明 我不是楼主要找的那个杨帆 还好我不是跟楼主在一个地方 不然我的名声就要臭大街了..
我的QQ:350582321 虽然我跟我们这的车友有点小过节 但没有做出格的事情 骗钱骗物骗感情之类的我是不会干的 大家请相信我 呵呵说了一堆
作者: koike    时间: 2008-12-20 00:42
搞人肉的话万一一帮人不听我们说他不是起点的人而搞到起点来了怎么办?
作者: 刘影    时间: 2008-12-20 01:38
楼主在mop发帖怎么发到小白区去了,发在人肉搜索区才行
作者: isaac    时间: 2008-12-20 01:52
出来混,迟早要环的。
作者: michaelto    时间: 2008-12-20 10:01
原帖由 isaac 于 2008-12-20 01:52 发表
出来混,迟早要环的。

环什么?环上海?:lol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20 10:05
原帖由 刘影 于 20/12/2008 01:38 发表
楼主在mop发帖怎么发到小白区去了,发在人肉搜索区才行



let it be ~
给大家知道就好了,
呵呵,很麻烦的事情,
作者: sgwcn    时间: 2008-12-20 12:27
太阴了吧
作者: 没事9穷de瑟    时间: 2008-12-20 12:30
人肉搞下他,一搞就爽,搞死不负责!这人的人欠搞!
作者: GLEE    时间: 2008-12-20 23:13
搞死搞惨
作者: 熊熊    时间: 2008-12-20 23:16
LZ 我绝对同情你   这家伙 一看卖相就不是什么好料 叼···
作者: 皇牌贱人    时间: 2008-12-20 23:23
长得也太难看了吧
作者: 古代人    时间: 2008-12-20 23:56
丫可能骗钱去韩国了

[ 本帖最后由 古代人 于 2008-12-20 23:58 编辑 ]
作者: burn    时间: 2008-12-20 23:58
看照片也不是个人样
作者: 古代人    时间: 2008-12-20 23:59
丫骗人可真下得了血本,
靠!长的*样,看了我都想把自己阉了!
作者: Arrantree    时间: 2008-12-21 00:43
初交朋友 还是尽量不要有经济来往 交往时间长了 摸清底细了 那再有经济来往至少心里可以有点底
作者: songmei    时间: 2008-12-21 11:24
典型瘪三相。。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21 12:23
ai~~:'( :'( :'(
作者: ogrish    时间: 2008-12-22 12:53
LZ如果能逮住他,一定要让丫的双头换位!
作者: 共和国骑兵    时间: 2008-12-22 13:03
这人和万恶的曹旭有得一拼了,他穿起点的衣服简直是对起点车队和起点车友的一种侮辱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22 15:44
原帖由 共和国骑兵 于 22/12/2008 13:03 发表
这人和万恶的曹旭有得一拼了,他穿起点的衣服简直是对起点车队和起点车友的一种侮辱



是啊,无辜的起点~~
以后起点队服一定要提价啊卖给非会员~~
作者: 疯狂大花生    时间: 2008-12-22 22:10
口头发泄有意思瓦.
有能力搞就搞死他呀.


上来发发牢骚也不能解决问题.
作者: hersstring    时间: 2008-12-23 13:52
lz 有钱人阿。。。
作者: 生命何物    时间: 2008-12-24 21:32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作者: dsfu    时间: 2008-12-24 21:41
太阴了吧
作者: 汉玛    时间: 2008-12-25 00:17
这个都有,还第一次看到,那他以后肯定不骑车了.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25 01:13
原帖由 疯狂大花生 于 22/12/2008 22:10 发表
口头发泄有意思瓦.
有能力搞就搞死他呀.


上来发发牢骚也不能解决问题.



他不想混,我还是要混的啊。。。
我很明智,
作者: 静思    时间: 2008-12-25 10:34
LZ: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谨慎交友.
作者: 遗失的刹那    时间: 2008-12-25 11:19
对啊,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同情LZ...
作者: wlj278808764    时间: 2008-12-25 12:17
同情下楼主,不过交友之前涉及到经济的最好了解下这人可不可靠。还是大家的意见好,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什么经济问题。否则真的很继续做朋友了!
作者: mayday    时间: 2008-12-25 23:46
貌似我家附近有发现过他,骑车很野~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25 23:56
原帖由 mayday 于 25/12/2008 23:46 发表
貌似我家附近有发现过他,骑车很野~



帮我踢他。。。
你家,在哪里?
作者: 大杨    时间: 2008-12-26 01:04
人肉恐怕不妥。
毕竟要钱回来是目的。

不如放话出来,说报案。让他自己送钱来。
作者: heian    时间: 2008-12-28 07:22
原帖由 小武 于 2008-12-19 11:54 发表
朋友之间最好是不要有经济纠纷,不然朋友都没的做了

这  几  天来 太忙 了 没时间去看你
作者: heian    时间: 2008-12-28 07:23
同时 也给LZ    帮顶一下
作者: 篮板    时间: 2008-12-29 12:43
同情下LZ,你也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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