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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达人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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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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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目前小偷猖獗的状况...
如果我在自行车坐垫里藏个刀子导致偷车贼残废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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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4:58:2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3楼爱骑车的小孩2007-01-14 12:31发表的:
只有对方在实施对你造成人生伤害的时候你把他杀了才算正当防卫...别的情况应该算过失杀人...
不要误导呀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是要正在进行,人家跑了你再去杀伤人家,那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不是一司机开车追人家骑MOTO的小偷,把小偷给撞坏了嘛,后来也“判”司机不是正当防卫)

第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这意思就是人家对你的伤害不严重的话,你也不能杀了人家
(上次一学生阻止三小偷,杀一伤一,还好因为那学生肺给人家上扎了一刀,没给判防卫过当,给判了正当防卫的(残呢,一个肺呀))

第三,“采取正当行为”就是人家打你伤人,如果人家小孩子在别上,你想伤小孩子转移注意力的话,你也不是正当防卫
(没例子了,反正打你的人你也只能打他,打他的亲人你就......(打不过就跑,跑不过...等死吧))

不过,要我碰上了,我情原打官司,也不想身上有伤(打了就跑,还不一定查的出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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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2:31:08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对方在实施对你造成人生伤害的时候你把他杀了才算正当防卫...别的情况应该算过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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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15:21:0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1楼MichaelLee2007-01-13 00:54发表的:
其实我还有个办法了,我笔袋里面有一支削得非常尖的2H铅笔,足够刺穿人的皮肤
小心人家说你这是三棱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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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00:54:1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还有个办法了,我笔袋里面有一支削得非常尖的2H铅笔,足够刺穿人的皮肤
21
发表于 2007-1-13 00:53:2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8楼小白2007-01-11 07:32发表的:


我发的那是只要里面有一条符合就算了,基本上,现在市场上所有的刀子都算管制刀具
美工刀算不算???

这样市场上就没有刀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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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00:51:3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9楼idler19842007-01-11 10:37发表的:
偶觉得座管比刀子管用,只要不是碳的
我的公路都不是快拆的...
19
发表于 2007-1-13 00:27:37 | 只看该作者
MICHAELLEE好专业啊~西西 LZ 有没有想过呢? 坐垫里放把刀 要是路上颠几下,刀划破坐垫.然后..............................  二弟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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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11:12:37 | 只看该作者
按照犯罪构成分析的话这个属于间接故意的伤害罪
17
发表于 2007-1-11 19:45:26 | 只看该作者
自投罗网呗!就好想在鱼沟上放上诱饵鱼游过来吃结果被套牢一个道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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