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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游中的“十”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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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1:2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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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6:32: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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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3:26: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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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1:13: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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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2:49:00 | 只看该作者
人头马 发表于 2012-11-2 22:03
提议:平均15公里,拼命25公里,虹口老张组成一·组骑友队再合适不过了。不管马甲还是甲鱼。呵~~~ ...


昔日以杨教授为队长的虹口骑游队与柳州路老年集合点风雨同舟 同骑共游了一年有余 增进了兄弟般的深厚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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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2:0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人头马 于 2012-11-2 22:06 编辑

提议:平均15公里,拼命25公里,虹口老张组成一·组骑友队再合适不过了。不管马甲还是甲鱼。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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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9:01: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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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6:39: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常青藤 于 2012-11-2 16:45 编辑

请各位不要在网上争吵,车友网是给大家交流骑游经验,增强骑友友谊的地方,不是个人发泄的场所。请各位前辈们配合,谢谢

点评

支持版主的观点,还车友网一个平静的骑游天地  发表于 2012-11-3 07:06
赞同。对喜欢寻衅闹事、乱咬乱叫的主: 1. 鄙视 2.不睬 3.飘过。我不愿再提一句了,大家交流骑游经多开心。  发表于 2012-11-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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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6:35: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左黄右苍 于 2012-11-2 16:44 编辑

哈哈哈,我的经验似乎和兄台你的十不条例不很相同呢。我已经单枪匹马,独自流浪了超过一年了,这一年中没有回过家,天天住旅馆,四海为家,除了在新疆的一个月,是被一群年轻人捡了,跟他们很愉快的玩乐一个月,其他时间我都是一个人流浪,已经连滚带爬地走了七个国家(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老挝,蒙古),三个地区(台湾香港,澳门),十六个省。似乎越走越想走,有点停不下来的意思了。我的照片在我的QQ空间,还是叫左黄右苍,http://user.qzone.qq.com/63413104?ptlang=1033#!app=4&via=QZ.HashRefresh 正在断断续续的上传,视频在优酷的空间叫做AYAYAYAWU,http://i.youku.com/u/id_UMzM4MjI0NTA0 有一百多个视频,也在陆陆续续的上传中,欢迎大家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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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5:58: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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