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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慎入]惨不忍睹!上网以来,第一次为一张照片流泪(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狂の飞    时间: 2007-8-13 16:03
标题: [慎入]惨不忍睹!上网以来,第一次为一张照片流泪(转载)
河南省鹿邑县高集乡魏店村2006年12月1日发生一起嫉妒别人富有,放火烧残邻居孩子的重大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张参,女,35岁,和丈夫尚某结婚后,生下两女一男;受害人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和张参同村邻居,两家男人均在北京打工.秦士业从事装饰技术活,收入较高;尚某是力工,收入低.犯罪嫌疑人张参,看到秦家日子越过越好,吃、住、行、花都比自己强,特别秦士业的六岁儿子秦明河,聪明伶俐,漂亮标致,小学一年级都是头名.看看人家,比比自己,越想越气,越气越恼,越恼越恨.当日下午3点,她把小明河骗至家中,以诓吓其母为名,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待绑双脚时,小明河反抗不让,张参从柜中拿出棉花,塞住了小明河的嘴,不让他哭喊出声.随即他把小明河头朝下塞入自家事先掏好的麦秸垛洞中,然后点着火逃离现场.风吹火势,火越着越大.小明河的妈妈段红霞和村邻赶来救火时,听见麦秸垛内有小孩低闷的哭叫声,才把小明河救出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小明河苏醒过来,说出来了他大娘张参杀害他的经过.
  
  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倾家荡产,花了23万元,总算把孩子秦明河的生命救出来了,但是小明河落下了终身残疾:四肢烧掉了,连小鸡也没有了.尚家只拿出了一万元,便领着三个孩子逃之夭夭了.张参落入法网,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图文原作者:胡海云)








作者: 寒夜梦飞    时间: 2007-8-13 16:05
火星帖 鉴定完毕
作者: 小尾巴    时间: 2007-8-13 16:41
太恶毒了那女人!真变态!
作者: Ark    时间: 2007-8-13 16:56
为避免视觉刺激过于强烈,楼主还是加个“慎入”在标题里吧..
作者: 菜里菜    时间: 2007-8-13 20:18
慎入慎入啊,晚上我要做噩梦了
作者: kevin126    时间: 2007-8-13 20:21
我刚吃完饭~~~看了以后开始不舒服了
作者: jay.fan    时间: 2007-8-14 10:45
TMD又一个变态     
作者: 贝多芬    时间: 2007-8-14 11:00
烧成这样,孩不如烧死算了。。生不如死。。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8-14 11:07
是呀,生不如死
作者: 品众    时间: 2007-8-14 11:16
还好~~
图片我没打开

早晚是要还的
作者: 糖糖的糖糖    时间: 2007-8-14 11:54
太惨了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 她不是人 应该用魔鬼来形容了 太可怕了
抓到一定要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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