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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我们前往行政院门口声援继溪洲与三莺部落又将被迫迁移原居住地的崁津部落与沙乌瓦知(河滨)部落。日前桃园县政府为连接大溪武岭桥、莺歌到三莺桥之自行车道,在没有事前召开协调会或说明会,让部落居民能够表达意见的情况下,即张贴公告,将强制拆除这两个阿美族部落的屋舍,警务人员甚至粗暴地闯入民宅。
作为推动千里步道运动的一份子,长期以来努力串联全台湾环岛的自行车与行人步道路网,希望强调环境保护、生态伦理与迈向低碳人本交通时代的绿道路网能分布在全台各角落。然而,我们不只是要争取单车路权,更要推动土地伦理的重建,而非大兴土木的自行车道工程,或是以拆迁原住民家园所换来的自行车道。
土地伦理重视人与土地的关系,已被迫迁移多次的崁津部落与沙乌瓦知(河滨)部落,好不容易在武岭桥下的河滨地找到安身立命之处,生活了二十余年,延续祖先的精神,自给自足,族人生活紧密相连,不分彼此,也与河川共存共容,今日却因自行车道工程的兴建在即,面临无处可住、远离家园的命运,人与土地的关系被迫切断,生存居住的基本人权遭受剥夺。
原基法第28条明定,「政府对于居住原住民地区以外的原住民,应保障及协助其安居的权力。」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第十条亦指出,「原住民不应被强行迁离其土地或领域。未取得相关原住民自由意志与信息完整下的事前同意,或未事先达成公平、公正的赔偿协议,以及在可能迁回的情形下,未提供迁回原址之选择前,不得径行迁移(包含拥有、占有、使用的土地)。」政府应对人民基本的生存居住权负有责任,我们呼吁桃园县政府在解决原住民居住问题前,停止所有迫迁行为,并与部落原住民协商,提出原住民可接受、可负担的居住方案,达成共识后,再谈自行车道之兴建。
自行车正夯,但那不代表自行车骑士的权益就可以成为凌驾一切,甚至「以自行车道之名」行「欺负弱小」之实;事实上,在还没有自行车道之前,自行车骑士早已骑车上路,无论通勤或休闲,自行车象征着另一种生活的态度与生命的高度。今天,我们需要的不是大兴土木、开肠剖肚的工程,而是以重新调整道路空间或缩减快车道宽度、以及以串连既有道路为方式,打造出一个更友善的单车路网环境、更安全的停车空间、与大众运输系统更便捷的连结,而非强拆人民住所、以原民血泪换来的自行车道。
千里步道筹划中心执行秘书 黄诗芳
收复街道联盟暨自行车友善环境倡议人 何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