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赛第四场--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罚

查看数: 1843 | 评论数: 4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3-7-12 21:11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赛事秘书 于 2013-7-12 23:47 编辑 为了维护上海自行车联赛一直以来的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第四场开始联赛组委会将重点对一些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希望广大的参赛选手自觉遵守联赛的规则,遵守体育道 ...

回复

自己的摩西 发表于 2013-7-13 01:04:09
c组今年为什么取消了个人和团队积分     感觉不好玩啊
erick 发表于 2013-7-13 00:11:13
支持,我们业余车手水平还没到职业车手的等级,所以还是安全第一
赛事秘书 发表于 2013-7-12 21:12:48
本帖最后由 赛事秘书 于 2013-7-12 21:13 编辑

成绩仲裁:

对成绩有争议须在比赛结束后2日内以邮件形式(bikehome.net@gmai.com)提交到赛事组委会(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当事人应尽可能提交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摄影摄像等资料),经仲裁人员确认后修改成绩,并公告发布。

除个人参赛者外,成绩异议仲裁申请须由各队车队经理或负责人提出。

单车之家 - BikeHome.net

分享你和单车的快乐故事

Powered by Discuz!X3.2 © 2004-2015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