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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1-5 10:41
标题: 《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6-26 11:02 编辑


酝酿已久的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开放时间似乎愈见明朗,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有望于今年清明节左右开启。

    1月3日,台湾媒体报道,台旅会与海旅会拟同意以清明节为时点开放,不限商务客,一般旅客均可自由行。

    双方将在上海、北京、天津、广东、福建、重庆等省市近10个一线城市中选择2个城市作为自由行客源试点,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的居民将率先尝鲜,每天以500人为上限。


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v.ifeng.com/news/china/20 ... -6fc749a8c2fc.shtml分享凤凰网相关视频
作者: 846523266    时间: 2011-1-7 23:31
谢谢骑游发布重要性信息!!!
作者: zyp1309    时间: 2011-1-14 11:30
就等骑友组织我们去环台湾岛。
作者: 菜鱼    时间: 2011-1-14 11:41
好消息,有骑友需要环台湾岛的话,我可以帮做顾问的,
我有环岛的地图和09年自己已经环岛一圈过。
作者: zyp1309    时间: 2011-1-14 13:30
好消息,有骑友需要环台湾岛的话,我可以帮做顾问的,
我有环岛的地图和09年自己已经环岛一圈过。 ...
菜鱼 发表于 2011-1-14 11:41

能给个链接,看看您的环岛游记吗?
作者: 潘德岐    时间: 2011-1-14 14:49
回复 1# 骑友

很想看到“骑台”先行者经验介绍
作者: 东方宝龙    时间: 2011-1-14 15:03
回复 4# 菜鱼 谢谢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1-16 17:34
回复 3# zyp1309

低碳,环保,绿色,健康一宝岛台湾圆梦行.徐州市老年体协骑游总隊有18名骑友准备赴台
费用每人4580元,外加400元入台小费.
协办单位:台湾中华自行車协会,台北市自行车协会.
骑行线路:水社码头→文武庙→伊达卲→玄光寺→向山→水社码头(约30_40公里)~

作者: 东方宝龙    时间: 2011-1-16 18:28
回复 8# 骑友   几天?骑30公里 台湾可以借车骑
作者: zyp1309    时间: 2011-1-16 20:50
回复 8# 骑友
这个是做秀,不是骑游,我们不感兴趣。
等台湾开放自由行后,您组织我们去环岛。
作者: 菜鱼    时间: 2011-1-17 12:15
我的环骑宝岛贴
http://forum.xaonline.com/viewth ... p%3Borderby%3Dviews
作者: 菜鱼    时间: 2011-1-17 12:21
我本月底就回上海了,有机会可以和大家一起骑骑车。
2011年2月最后一周,准备环骑海南岛,完成中国三
大岛屿骑车环岛之梦想。
QQ:408912976,msn:tong_wenjun@hotmail.com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1-17 16:48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1-17 16:50 编辑
我的环骑宝岛贴
菜鱼 发表于 2011-1-17 12:15



九天环岛一圈,共骑915KM。

D1 台北  龟山(爬坡205米) 湖口  竹南  88KM
D2 竹南  台中 大甲  彰化  员林  108KM
D3 员林 西螺  嘉义 六甲  永康 123KM
D4永康  屏东   枋山  114KM
D5枋山  寿卡(爬坡455米)大武 知本 93KM 南回公路
D6知本 池上(爬坡303米)瑞穗  115KM
D7瑞穗 溪口 花莲  和平 112KM 苏花公路 三个爬坡
D8和平 南澳(225米) 东澳(275米) 苏澳(370米)宜兰 78KM
D9宜兰 北宜界533米 坪林 小格头545米  台北 81KM 北宜公路
作者: zyp1309    时间: 2011-1-17 21:55
本帖最后由 zyp1309 于 2011-1-17 21:59 编辑
我的环骑宝岛贴
菜鱼 发表于 2011-1-17 12:15

非常感谢菜鱼老师的精美图片和生动文字,收藏了。
环骑宝岛是每个单车爱好者的梦想之地,等待台湾开放自由行。
作者: nihaiqing    时间: 2011-1-18 23:06
好想去啊!去台湾的筒子们一定要发号召帖啊
作者: 三脚猫功夫    时间: 2011-1-19 09:24
本帖最后由 三脚猫功夫 于 2011-1-19 13:10 编辑

我孙女儿免签证宝岛自由行。。。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4-12 22:49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6-9 19:31 编辑

吴敦义期望开放陆客赴台自由行不晚于7月1日
  
    7月8日电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7日期望,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最晚不超过7月1日。

    针对各界高度关注的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实现时机,吴敦义7日下午参加中小企业茶叙,会后面对媒体询问时表示,访台的邵琪伟以及旅游业者都希望6月初能实行,而许多技术性问题还要再讨论,目前不能设定哪一天会正式实施。

    吴敦义的期望是,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最晚不会超过7月1日。

    至于大陆游客赴台缴交保证金问题,吴敦义表示,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会有担保,但不一定是现金。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4-12 23:18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6-9 19:31 编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确定除北京、上海外,将再增加厦门地区居民,每天以500人为上限。

  据悉,大陆游客赴台自由行将不需缴交保证金,只需持有年薪12万元人民币或信用卡金卡等证明即可申请赴台自由行。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每次入境最多停留15天,但入境后可申请延长,一次以7天为限。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4-13 10:08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4-13 10:13 编辑

                  赴台自由行最快6月启动 厦门市民有望首批尝鲜
                    2011-04-12 16:46:00  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翁华鸿)两岸居民都非常关心的赴台自由行时间表,台湾行政院长吴敦义日前表示,自由行最快在6月份实施,会先在上海、北京、厦门等地试点。消息一出,立即引发旅游业界热议,业内将着手打造主题深度游产品。

    “目前应该还在讨论阶段,厦门很有可能在第一批。现在业界有说是6月份启运,也有说是8月份,我认为应该在8月份。”厦门康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林志民说,现在旅行社只能等具体政策出台,自由行只要一开始,旅游产品的问题则是水到渠成。

 “台湾自由行正式开通后,可以参照港澳自由行,旅行社在操作自由行市场已经很成熟。现在就是要看将来会自由到什么程度,是否也不再需要领队了。”林志民说,虽然相关操作还未最终确定,但是赴台旅游团中已经出现蜜月、美食健体等主题游。

   “咨询自由行的市民越来越多,这个市场需求很大。特别是厦门,在对台商务、探亲、旅游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厦门旅游集团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易斌说,现在旅行社已开始尝试小分队进入台湾深度旅游。

  记者从厦门旅行社了解到,目前台湾团队游线路以8天至12天环岛游为主,根据住宿等标准不同价格从6000元到8000元不等,团队游游客以中老年居多。如果想深度玩台湾,泡温泉、逛夜市、购物都是很好的主题游线路,线路行程时间可以控制在4至6天。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4-13 10:16
“赴台自由行”昨天在香港进行磋商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iX-_9q2a8X0/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5-9 10:13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5-10 07:45 编辑

贾庆林确定 大陆下月开放台湾自由行

(2011-05-08)

●李韵琳 重庆特派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昨天确定,中国争取在下个月底之前开放让大陆居民到台湾自由行。

  贾庆林昨天在成都举行的第七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透露了这项消息。他表示,积极促成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是推动两岸经济合作的工作之一,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密切两岸民众感情,使“两岸同胞一家人”的观念深入人心。

  他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但要厚植共同的经济利益,而且要加强中华文化的精神纽带,增强休戚与共的中华民族认同。”

  开放陆客到台自由行是2008年6月举行的第一次“陈江(陈云林与江丙坤)会谈”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开放陆客到台湾观光的延伸。

  据了解,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和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今年就“个人游”事宜举行了多次工作磋商,而上海、北京和厦门可能是第一批试点城市。

  目前大陆旅客到台湾旅行要严格遵循“团进团出”的政策,即使有游客提出希望脱团一天去探望亲友都不被允许。一旦赴台个人行获试点,大陆游客可自主安排在台湾的行程。届时,赴台旅游和经商的大陆人相信会剧增,对台湾总统马英九之前提出要在“五年内外来旅客破1000万人次”的目标将作出巨大贡献。

  大陆的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达到12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3%。台湾方面的统计则为160万人次,而大陆也已取代日本成为台湾第一大旅游客源地。

  对此,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昨天在演讲中提出,希望大陆方能够进一步考虑增加来往两岸的班机。

    他指出,目前两岸之间有370个班机,但显然是没有办法满足两岸人民之间的来往。
  
    不过,在大陆开放居民赴台“自由行”之际,上个月在台湾阿里山发生的小火车翻覆事故造成大陆游客五人死亡,上百人受伤,给这个消息蒙上阴影,而且还引发台湾媒体对于旅游安全、接待能力、相关基础设施是否匹配等问题提出质疑。过去几天,台湾媒体就对此连番刊文责问台湾旅游主管部门。

  自2008年7月大陆居民赴台游成行以来,大陆旅客在台湾发生意外事故不时发生,包括2009年4月,广东旅游团所乘游览车在台北被高空掉落的起重机吊臂砸中,造成三死三伤,以及去年10月,台风豪雨导致台湾苏花公路塌方,20名大陆游客遇难。

  吴伯雄昨天在回应这个问题时说:“台湾方面在检讨旅游的安全问题。这一次嘉义小火车的不幸,都让我们非常痛心的做检讨,如何让台湾旅游观光的品质能够提升,让游客安全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互相交换意见的问题。”

  根据媒体报道,陆客自由行将成为增进台湾内需的一大助力,预计每年将为台湾带来90亿元(人民币,下同,17亿新元)的直接商机,并在包括观光结合医疗美容、观光结合文创产业等异业结合下创造300亿元的产值。

作者: dguangwei    时间: 2011-5-9 10:27

等待线路成熟。
作者: 东方宝龙    时间: 2011-5-9 12:57
  等待(骑友)组织30人骑车环台湾 10人一组 快 中 休闲 3个队  等待中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6-26 11:00
《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根据赴台旅游工作的安排,经商国务院台办和公安部,决定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开放以城市为基础,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和厦门市,今后将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开放区域。

      二、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城市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居民,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居民。

      三、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严格遵守新修订实施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四、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大陆及台湾的代办社应相互确认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申请个人通报办理进度。

      五、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以自行办理。

      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提供旅游行程安排等委托服务中,也不得有上述内容,并应要求台湾的接待社不得引导和组织个人游游客参与上述活动。

      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湾方面的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

      八、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的,双方的相关机构应及时通知查找;情节轻微者可自行返回,情节严重者安排遣返,相关费用由非法逾期停留者自行负担。台湾相关机构遣返非法逾期停留者时,将向大陆有关机构提供信息资料。

      九、对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的个人游游客,大陆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除厦门市的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外,福建省其他地区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全省经营“金马澎”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提供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服务。违反此条规定的,取消其经营相应的赴台旅游业务。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6-26 11:07
本帖最后由 骑友 于 2011-6-26 11:28 编辑

三部委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新办法

    中国网6月21日讯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今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修订细则,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部委于2006年4月16日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2006年4月16日第26号令),此次依照2011年6月20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的决定》对细则进行修订。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修订后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可采取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两种形式。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旅游团成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可自行前往台湾地区,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

第三条 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除被指定的组团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第四条 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后,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第五条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第六条 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

第七条 组团社须为每个团队选派领队。领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地方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派人全程陪同。

第八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不得从事或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组团社不得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并应要求接待社不得引导或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

第九条 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未经双方旅行社及旅游团成员同意,不得变更日程。

第十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根据其采取的旅游形式,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或个人旅游签注。

第十一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参加团队旅游的,应事先在组团社登记报名。

第十二条 赴台旅游团须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第十三条 旅游团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大陆的,组团社应事先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

旅游团成员因紧急情况不能随团入境大陆或不能按期返回大陆的,组团社应及时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当发生旅游团成员非法滞留时,组团社须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有关滞留者的遣返和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 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之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旅行社条例》予以处罚。对组团单位和参游人员违反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6-26 11:30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全文)

2011年06月22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2日电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即将于6月28日正式实施,国家旅游局22日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全文如下。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开放城市的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组团社”)的服务行为,保证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服务质量和“规范、有序、安全、健康”的发展,依据新修订实施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制订本注意事项。

  一、赴台游组团社注意事项

  (一)赴台游组团社只能接受本地区具有正式户籍居民的委托,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

  (二)赴台游组团社可接受赴台个人游游客的委托,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并就代办事宜与游客签订委托协议,也可告知其自行办理。

  (三)赴台游组团社在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时应按照台方提供的模本,认真审核赴台个人游游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与台湾的代办社确认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通报游客。

  (四)赴台游组团社应提示赴台个人游游客不得在台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和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并监督台湾代办社也不得安排和诱导游客参与上述内容的活动。

  (五)赴台游组团社在接受赴台个人游游客咨询时,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赴台旅游服务信息,介绍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和风俗习惯,提示游客在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及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六)赴台游组团社应提示赴台个人游游客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获知本社代办入台出入境手续的赴台个人游游客逾期停留后,应及时报告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七)赴台游组团社应建立赴台个人游业务专门台账,落实领导,明确责任。

  二、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八)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和办理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九)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可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以自行办理。

  (十)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十一)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十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通关手续。

  (十三)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十四)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意言谈举止文明。

  (十五)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严格遵守游览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从管理。遇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在尽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寻求营救保护,服从台湾有关方面的处置指挥,并经由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进行沟通协调。

作者: 骑友    时间: 2011-6-26 11:37
    “大陆居民要想实现个人赴台旅游,首先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国家旅游局港澳台司副司长李亚莹说,之后要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和办理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中并未写明个人赴台游财产证明要求,只是要求游客向委托的旅行社提供相关资料。

  但旅行社方面表示,应台湾方面的规定,对游客的财力证明要求没有改变。中青旅负责人表示,年满20岁以上成人可在年薪12万元证明和5万元存款证明中任选一项,18岁以上在校学生则无须提供财产证明。

  至于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可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代办代订,也可以自行办理。

  个人赴台的形式与组团赴台相比,游客更自由,行程更加个性化。但李亚莹提醒大陆游客在享受旅行的同时,也要注意做到文明旅游,遵守当地规定和风俗习惯。因为是个人旅游,游客更需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及财产的安全。

  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根据新修订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此外,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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