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比赛规则
1. 个人赛(山地/公路/儿童)
如出发时有缺席者,按实际到达人数出发,场别不变。
计时制(以到达终点用时录取名次),每项比赛计时前五名用时及成绩,用时少者排名靠前,表示成绩优胜。
2. 山地车团体接力赛
a) 4人/队,必须由3男1女组成。比赛中男女选手每人各完成2圈(团体共完成8圈),比赛中男女出发顺序为男-女-男-男。所有队伍同时出发,每个队伍每次出发1人,完成骑行后到达终点交接袖标,没有交接袖标,取消比赛资格。如此循环直至4人均完成骑行及相应的比赛圈数。
b) 交接完成后必须迅速离开赛道,如影响后面队伍进行比赛,取消本队成绩。
c) 计时制,队伍4人都必须完成比赛,队伍4人累计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奖励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