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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车)进站乘车,罚款50-5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ramon    时间: 2009-6-7 16:48
标题: 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车)进站乘车,罚款50-500元
本帖最后由 ramon 于 2009-6-7 16: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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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jfdaily.com/news/xwsh/200906/t20090607_664400.htm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下月立法听证
下月听证:自行车进地铁站、车厢内饮食可行否
www.jfdaily.com 2009-06-07 09:54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乘客携带自行车进站究竟合法否?在车厢内饮食会被管吗?有关规章制订的立法听证会将举行。为提高政府规章制订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市政府法制办拟于7月上旬召开《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

  《草案》第十四条规定,乘客不得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不得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器材;不得在车站、车厢内饮食。乘客如果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由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处置高客流,《草案》也有明确要求:列车超过核定载客量以及其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部分区段或者全线运营,并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同时通过媒体等有效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告。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携带自行车进站和站内饮食”、“商业网点设置”和“限流、停运措施”等三项;同时,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此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15人,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行业协会代表1名,行政部门人员1名,经营者1名。

  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所在单位推选后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的方式产生。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要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并于2009年6月20日前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听证代表经法制办遴选后确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20人。旁听人员由市法制办在报名的市民中遴选后产生。


http://biceco.blogcn.com
作者: 开水壶    时间: 2009-6-7 16:50
要买装车包了?
作者: zhuylb    时间: 2009-6-7 17:03
我不带自行车进地铁。
但是我带自行车配件进地铁。
作者: 九月鹰飞    时间: 2009-6-7 17:27
啊..完蛋了,.我们以后不能乘坐地铁了...
作者: 零度自由    时间: 2009-6-7 17:43
本帖最后由 零度自由 于 2009-6-7 17:45 编辑

话说我从来没把车搬进过地铁。。。。实在感觉对其他人是一种影响。。呵呵。。。不过如果地铁空的话其实带带也没关系。。。有些人大包小包,甚至扁担都上地铁了,难道这不该管管?呵呵,而总觉得有些部门。不想想如何管理却一味禁止。。。。这个或许也是中国特色吧。。。习以为常了。。。。。骑自己的车,碍不着别人,也就不在被管的范围拉。呵呵。。。。
作者: 九月鹰飞    时间: 2009-6-7 17:52
看来折叠马上要受到影响了.
麻烦..
折叠马上会有很多卖了...
作者: 叶磊    时间: 2009-6-7 18:13
专家学者?
作者: frank88    时间: 2009-6-7 18:15
搞不过河蟹社会的.......

河蟹社会我是我们无产阶级的
作者: FHL    时间: 2009-6-7 18:52
高峰时刻带自行车的确影响他人。。。。。。。可是非高峰时段不能带的话真浪费资源。。。。。。听证会不知 道哪些人能参加??
作者: yamaking    时间: 2009-6-7 18:56
高峰时候就不应该带,低峰可以考虑
作者: 爱晶    时间: 2009-6-7 19:03
高峰时段我们都不好意思进
作者: 幽灵    时间: 2009-6-7 19:03
如果有限制了,高峰低峰都一样不准上车了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9-6-7 21:25
该来的总会来的,骑吧,自己分配好体力,让自己还有力气回家
作者: kaikan    时间: 2009-6-7 21:55
严重反对呀
那把车装在袋袋里那?
作者: micko_kenter    时间: 2009-6-7 22:09
我只想说。。。狗日的政府!。。。。为什么不给自行车活路?难道一定要浪费汽油?浪费能源?节能环保的自行车不要?我坚决反对,老子跟他打起来!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9-6-7 22:27
不要老说政府如何如何,政府也想一步到位,可惜除了我们这类比较守规矩的小数,大部分民众还是不太守规矩的,他们会在上班高峰骑着折叠车进地铁,不折叠就上地铁,也不可能要求地铁工作人员分清哪些是玩车的,哪些只是用来上班的...
作者: titan113    时间: 2009-6-7 22:29
要是杨浦南浦卢浦大桥能骑车就好了。。。。。。  还能搞个爬坡赛。。。。到时候车里的人就看见车外的骑手摇啊摇的。。。。多壮观。。。
作者: duckuia    时间: 2009-6-7 22:33
主要道路都设非机动车道,特别是过江隧道
作者: 寒夜梦飞    时间: 2009-6-7 22:50
万恶的GCD
作者: 幽灵    时间: 2009-6-7 22:54
自行车出行越来越不便利了但是还是坚持自行车
作者: 禁止发言    时间: 2009-6-7 23:32
禁了也好,多消耗点卡路里.很佩服上班高峰带小轮进地铁(轻轨)的人.
作者: htt007    时间: 2009-6-8 01:27
严重关注
作者: 原振狭    时间: 2009-6-8 06:48
國際線上消息:為了提倡環保,位於日本北海道的札幌市自9月4日起推出一項新的交通舉措:市民可在公休日攜帶自行車乘坐地鐵。

  據《讀賣新聞》9月5日報道,為了鼓勵市民儘量利用公共交通,減少私家車出行帶來的交通堵塞及環境污染,札幌市于9月4日開始允許市民在週末公休日攜帶自行車乘坐市內南北線地鐵。這一舉措剛一推出立刻吸引了很多市民前往嘗試,車廂裏手扶自行車的乘客成為札幌市地鐵的一道新風景。很多乘客都表示這一舉措擴大了騎自行車活動的範圍,很方便。

  但據札幌市交通部門透露,因為攜帶自行車在地鐵車站和車廂內活動的安全性能還未得到最後驗證,所以該措施目前尚處於試行階段,並沒有最終確定是否長期實施。

  報道說,其實早在1999年,日本福岡市就推出過類似舉措,然而很多乘客反應攜帶自行車乘地鐵會影響其他乘客的休息,因此福岡的計劃最終夭折。(國際線上獨家資訊 劉睿琳)

上海作为一个东亚大都市,城市形态和大部分的欧美模式没有可比性,地铁上面就是那么多人,以后人会更多。中国现在根本不是自行车大国,作为车友,要求就不要高了,要考虑大部分乘客的感受,不玩车的人没有义务来理解我们的。我们车友手全举反对票也不过一根毛一样。
作者: 子瞳    时间: 2009-6-8 10:26
我想知道,如果我把折叠车装包后遭到强制检查,依然对我实行罚款,怎么办?
作者: remark    时间: 2009-6-8 10:32
禁止饮食?可能么?!
作者: iceblue519    时间: 2009-6-8 11:45
抗议,以后就带自行车零件,把车胎拆了
作者: niko1945    时间: 2009-6-8 11:55
希望人性化一点,多为市民的实际便利考虑。
可以给自行车上地铁定个时间段,或者地铁专门放个“自行车&行李车厢”也可以,收几块钱也行。

环保社会,更应为自行车开辟更多便利的。而不是一边限制自行车,一边大呼减少废气排放。
作者: freely0101    时间: 2009-6-8 12:14
什么破规定
作者: pengyou    时间: 2009-6-8 13:37
我想知道,如果我把折叠车装包后遭到强制检查,依然对我实行罚款,怎么办?
子瞳 发表于 2009-6-8 10:26


他们连开包的权利都没有,更别说罚款了。
作者: 刘影    时间: 2009-6-8 14:06
本帖最后由 刘影 于 2009-6-8 14:07 编辑

第十四条(乘客要求)
乘客应当自觉遵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规定,遵守轨道交通安全标志指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接受、配合公安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
乘客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同时不得实施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或者向轨道内、列车投掷物品;
(二)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
(三)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器材;
(四)在车站、车厢内饮食。


第二十九条 (对乘客的处罚)
乘客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download/gdattach3.doc


http://www.sh.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serobject26ai18624.html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9-6-8 14:16
提案是否能通过还不知道呢,呵呵,不过真等到立法下来了还是要遵守的,多吵也没实际意义
作者: 8118853    时间: 2009-6-8 15:58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tfcy5022    时间: 2009-6-8 16:06
此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15人,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行业协会代表1名,行政部门人员1名,经营者1名。


做做戏 人民代表并不代表人民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嘛 水费涨价也听政了 结果呢?
作者: dsfu    时间: 2009-6-8 16:11
下次还是骑到目的地吧
作者: 小钰    时间: 2009-6-8 16:29
这可怎么办??
作者: 探马    时间: 2009-6-8 18:27
只能和地铁说拜拜了
作者: yanxiaowen    时间: 2009-6-8 18:41
自行车出行越来越不便利了但是还是坚持自行车
幽灵 发表于 2009-6-7 22:54

赞!坚强的理想主义者!
作者: 暖瑟    时间: 2009-6-8 18:43
...希望不要通过...
作者: idler1984    时间: 2009-6-8 19:07
刚看了新闻,舆论导向是一刀切也不妥,周末和节假日开放是比较好的方案
高峰携车乘地铁纯属找抽
作者: athenashi    时间: 2009-6-8 19:50
看来上海也开始下手治理啦,哎。
作者: easytolove    时间: 2009-6-8 23:35
下面的问题是如何界定自行车了?

比如俩人共同上地铁,并且分开10米以上,甲拿俩轮,乙拿其他

甲可以是朋友,是同事,是车友,甚至促成新行业?

地铁拆车运输者-。-每次收取费用5~10元,协助您将自行车分解后运输到站点并且在出口处等待

然后可能又会出现各种纠纷,接着就会出现有规模更专业的组织

然后地铁就真的悲剧了- -
作者: lonn    时间: 2009-6-9 08:50

有些国家还专门多加一节自行车车厢,来鼓励公众参加环保运动。
我们却。。。。。。人多的力量真是可怕.
作者: Strange    时间: 2009-6-9 09:00
国外普遍很自觉,高峰时刻绝对不会有人带自行车上车的,所以不需要什么规定
上海应该也只限制高峰时刻。毕竟轨道交通+自行车才是环保的出行方式
作者: 南心    时间: 2009-6-9 09:37
应该区分时间段的
作者: Macross    时间: 2009-6-9 10:04
大清早赶第一班地铁...
作者: 共和国骑兵    时间: 2009-6-9 12:57
我会去参加的
作者: 贝多芬    时间: 2009-6-9 13:56
规定时段就自然解决了,何必折腾呢?

这样带车的为了可以带车 会主动错开高峰,反而提高了运输能力,。

可惜我们的高层已经脱离了人民,是不可能理解和体会的。
作者: 咖啡    时间: 2009-6-9 14:50
长脚气,就把脚锯了,好办法
作者: 静思    时间: 2009-6-9 16:02
市区道路骑车难,想搭乘早班地铁出行,看来是不行了,
作者: dendrobium    时间: 2009-6-9 16:51
一刀切肯定有问题,如果分时段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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