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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理何在?被撞还要赔钱+坐牢?? [打印本页]

作者: 空军    时间: 2008-12-7 13:53
标题: 天理何在?被撞还要赔钱+坐牢??
前两天开某公司经销商发布会,主持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告知是真实的,当时确实还有疑问....没有想到还有资料证实....

台北讯:2008年3月,一位台北姓许市民骑自行车因突然刹车,遭后方摩托车追撞,该市民知受轻伤,然而撞他的人却发而跌倒身亡; 经法院判决,许姓市民因未使用相关警示灯造成此事故,判定他需要付民事赔偿新台币300万,外加过失致死,罪至牢狱之灾,成为全台第一起因骑自行车被撞受伤反而要赔钱坐牢的案例.
据资料统计,应该是全台2003--2006年发生自行车相撞的事故共造成664人死亡,近3万人受伤,其中因为"被撞"的人数近8成......在事故中日夜间发生的比例各5成..

摘自,<单车志>41期,    这样的案例不知大陆这边是不是适用,如果的话,那骑车不关是晚上要开灯了哦......
作者: 风逝轮转    时间: 2008-12-7 14:06
摩托车和自行车不该在一条道上吧...
作者: 贝多芬    时间: 2008-12-7 15:22
摩托车估计没戴头盔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8-12-7 16:00
台湾的自行车尾灯从此畅销起来
作者: 寒夜梦飞    时间: 2008-12-7 16:41
原帖由 风逝轮转 于 2008-12-7 14:06 发表
摩托车和自行车不该在一条道上吧...

国外+港澳台有自行车道?
作者: 老胡    时间: 2008-12-7 17:20
突然刹车导致后车事故是要负责的,国内也是这样。我在徐家汇见过一次前面的自行车突然刹车后面的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都没有撞到前车哦),电动车妇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警察过来直接把骑自行车的扣了。
作者: joeyhzl    时间: 2008-12-7 17:44
机动车突然刹车导致追尾也是后车责任,非机动车凭什么负责?
作者: duckuia    时间: 2008-12-7 18:26
在日本晚上骑自行车没有车灯的话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 isaac    时间: 2008-12-7 19:19
那就是台湾人学日本的法律。
我想国内绝不会有这种宣判。
作者: orion1985    时间: 2008-12-7 19:26
追尾的话后面占主要责任或全责 保持行车距离
作者: orion1985    时间: 2008-12-7 19:28
原帖由 老胡 于 2008-12-7 17:20 发表
突然刹车导致后车事故是要负责的,国内也是这样。我在徐家汇见过一次前面的自行车突然刹车后面的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都没有撞到前车哦),电动车妇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警察过来直接把骑自行车的扣了。 ...

扣车未必说明前面自行车负责  有人员伤亡肯定要扣车先的 对方如果私了的话 就不用扣了  公了 按程序来先扣车 验伤 再谈价钱
作者: 野蛮小子    时间: 2008-12-8 00:58
中国是后面撞得人全部责任吧?
作者: scm1219    时间: 2008-12-8 10:38
至少机动车追尾的话
后面的人全责

有此骑山地,红绿灯跳了,我刹车了,然后“砰。。嘭"一辆电动车撞上了
还好我捏着刹车,不然就冲到马路中央了,那车主看了我,说“不好意思,没刹住”。。囧
从此,停车都是慢慢减速,靠边,绝不急刹车了。

[ 本帖最后由 scm1219 于 2008-12-8 10:41 编辑 ]
作者: tomoyo8359    时间: 2008-12-8 11:41
原帖由 duckuia 于 2008-12-7 18:26 发表
在日本晚上骑自行车没有车灯的话属于违法行为


对的,日本规定晚上6点后一定要开车灯的,我有次没开就被警察警告,开了张红单,好象3次以上要罚款~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8-12-8 12:10
台湾被日本统治的时间太长了...很多都是亲日化了
作者: jackie_cao    时间: 2008-12-8 12:52
原帖由 isaac 于 2008-12-7 19:19 发表
那就是台湾人学日本的法律。
我想国内绝不会有这种宣判。

在大陆,就是领导说责任在你就在你,哪有什么法律。大陆再在是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还早着呢!
作者: muddler    时间: 2008-12-8 12:55
为什么不提后车没有留够足够的跟车距离呢?法律规定的都是根据最高限速算出来的吧,当你超速或者距离近,或者刹车不灵或应急处理不当的话很容易撞上的
作者: davihuang    时间: 2009-1-1 13:56
前車需負責任是因為他在夜晚騎行   沒依法律安裝後燈或是任何反光警告標置

在法律上就違法了  

當然法官也不會要他負100%的責任

法官會依比例原則分攤兩方的責任

在賠償金額上會酌情增減

大家見樹不見林的談論

跟親不親日甚麼關係??

如果大陸追撞前車100%是後車錯  

那麼你們的汽車大可把後燈 / 煞車燈都給拆了  大家來"瞎"搞看看

何必浪費能源??   一切靠後車自求多福了

[ 本帖最后由 davihuang 于 2009-1-1 13:59 编辑 ]
作者: orion1985    时间: 2009-1-1 15:44
原帖由 老胡 于 2008-12-7 17:20 发表
突然刹车导致后车事故是要负责的,国内也是这样。我在徐家汇见过一次前面的自行车突然刹车后面的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都没有撞到前车哦),电动车妇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警察过来直接把骑自行车的扣了。 ...

换个判法  就是两车无碰擦 不处理
我遇过 为躲让一穿马路的电瓶车 猛捏刹车 前轮抱死 册摔 没和电瓶车发生碰擦
事后 扶起车发现版画有磨损  拉住电瓶车叫他不要走 遂打110
警察来了 看到两车无碰擦 说按交通法规来看 电瓶车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作者: 越玩越野    时间: 2009-1-1 21:57
去他妈的,我就没在路上看到自行车有停车的尾灯提示!!!!!!!
自行车有什么错!
作者: alpha    时间: 2009-1-1 22:35
责任是互相的,国内目前的体制还不健全。或许,开罚,才是一个正规化的出路。
作者: 廖凯    时间: 2009-1-2 08:28
我以为什么事喔.
作者: mauricze    时间: 2009-1-4 15:27
开尾灯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我试过在没有路灯的郊区夜骑,
阴天,不用车灯,只有到了5-3米处才觉察出前面有人
车速快的话,肯定撞上去的
这是我的感受
换作是机动车的话,前面的自行车没有尾灯,或者有很脏的反光灯,很难察觉到
再加上对面车辆用远光灯一晃,根本就看不出右侧有人的,
没经验的司机估计是要撞到了才知道有人,或者自行车
所以尾灯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 iceblue519    时间: 2009-1-5 11:37
原帖由 老胡 于 2008-12-7 17:20 发表
突然刹车导致后车事故是要负责的,国内也是这样。我在徐家汇见过一次前面的自行车突然刹车后面的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都没有撞到前车哦),电动车妇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警察过来直接把骑自行车的扣了。 ...

晕,上次我追尾电动车,还要我赔钱
作者: 凯凯    时间: 2009-1-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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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军    时间: 2009-1-7 21:14
原帖由 davihuang 于 2009-1-1 13:56 发表
前車需負責任是因為他在夜晚騎行   沒依法律安裝後燈或是任何反光警告標置

在法律上就違法了  

當然法官也不會要他負100%的責任

法官會依比例原則分攤兩方的責任

在賠償金額上會酌情增減

大家見樹不見林的談論 ...


所言及是,  大家共同讨论这一社会现象,给自己警示,话题不能扯的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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