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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喜欢长途和在车流中穿的进来留个名。。。 [打印本页]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3 23:01
标题: 喜欢长途和在车流中穿的进来留个名。。。
方便的话加这个QQ群吧。。。
实在没有人气啊。。。
定位长途。。。


QQ群:26712527    (备注S9C)
Q号:304789983     (备注S9C)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3 23:02
我们都是新手哦。。。
大家雄起~~~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3 23:02
自己顶下~~~~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3 23:09
是高级群哦。=
不过也不是意味着可以乱发东西俄。。。
作者: FullSpeedAn    时间: 2008-11-14 10:48
车流中穿,那是摩托车干的事,可不是自行车
作者: 单车邪神    时间: 2008-11-14 13:18
原帖由 FullSpeedAn 于 2008-11-14 10:48 发表
车流中穿,那是摩托车干的事,可不是自行车

谁说的摩托车干的事不代表自行车不能干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4 21:43
原帖由 单车邪神 于 2008-11-14 13:18 发表

谁说的摩托车干的事不代表自行车不能干



不愧是邪神兄。。。
哈哈
不愧是MC出来的~~~
作者: 凯歌    时间: 2008-11-14 22:51
不穿没精神!
作者: jerry5337    时间: 2008-11-15 12:29
开车的最不喜欢你们这类人~~~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5 15:25
原帖由 jerry5337 于 2008-11-15 12:29 发表
开车的最不喜欢你们这类人~~~




话说我还不喜欢开车子的呢。。。
那些人污染空气,制造噪音!
作者: 悟空sc    时间: 2008-11-16 01:23
长途和车流中穿……有关系吗?

不过这个人不就是偶吗?

现在每天穿车流穿得不亦乐乎……闯红灯,走S型,急起急停,啥危险的都干过,没办法,太老实了肯定迟到。以前22KM是1个小时到,现在11KM也是1个小时到,妈的红绿灯竟然有24个之多!!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8-11-16 09:20
在自行车流中穿过.............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6 11:01
原帖由 悟空sc 于 2008-11-16 01:23 发表
长途和车流中穿……有关系吗?

不过这个人不就是偶吗?

现在每天穿车流穿得不亦乐乎……闯红灯,走S型,急起急停,啥危险的都干过,没办法,太老实了肯定迟到。以前22KM是1个小时到,现在11KM也是1个小时到,妈的红绿灯竟然有24个之 ...




没有啊。。。。
但是我两个都喜欢,比较倾向于后者。。。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6 11:01
原帖由 小白 于 2008-11-16 09:20 发表
在自行车流中穿过.............




作者: 老胡    时间: 2008-11-16 13:09
各位有没有买过意外险?要不要我推荐几款?
作者: 共和国骑兵    时间: 2008-11-16 15:08
穿行在快车道上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如果刻意追求拉风,就别把安全不当回事
作者: iwalks    时间: 2008-11-16 17:27
俺觉得在车流中穿有点危险。
作者: 悟空sc    时间: 2008-11-16 23:15
穿自行车流升级到穿汽车流了啊……这个我玩不起,闪了
作者: shimanoxt    时间: 2008-11-17 15:39
BS在机动车道上乱窜的
开车的是又很多不守规矩的,难道非要去学不守规矩的动作么?
请为自己的安全和亲人的担心多想想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8 12:35
原帖由 shimanoxt 于 2008-11-17 15:39 发表
BS在机动车道上乱窜的
开车的是又很多不守规矩的,难道非要去学不守规矩的动作么?
请为自己的安全和亲人的担心多想想


如果技术不好,是不会的,再控车和体力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才会追求最短的时间。我换了新车重来没有撞到任何人,或者引起任何交通事故,我在机动车道是把自己当机动车。。。不像某些鲁莽驾驶的司机,ok。
而且我不是20多在机动车道,是40+,如果我慢于40我会靠边骑行,中国人自行车驾驶技术更烂,上路的又几个有刹车!!
da+RO你让他去撞??撞完一副吊样,就是不赔!我宁可在机动车道自己负全责也不要在自行车道无责任!


有很多东西是几率问题,就像做bus也会死人,坐地铁都会,而且一旦速度上去,人的集中力会增强,所以出事故的几率是很小的。


再者,凭什么我要守规矩?规矩是谁订的?和我商量过吗?我没有同意就存在,很愚昧的~~~
而且那么多规矩,又多少人守了, 我就问你【【【shimanoxt】】】你敢说你没做过任何不守规矩的事?
没扔过一张废纸,没吐过一口痰?这些太小了,在中国人眼里很多规矩不是规矩!【ps:我也是中国人】
再扯就要扯到政治话题咯,很敏感的~~~~
作者: 老胡    时间: 2008-11-18 13:32
呵呵,没啥说的,只能祝楼上好运了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8-11-18 13:48
没啥说的,注意安全

别再有人出事了说这里没人提醒了哦
作者: cycloneeric    时间: 2008-11-18 14:35
初中时候经常做的~

高中时候偶尔做~

大学了就没做过了~

学校里人太多,不敢乱穿~
作者: BingoZ    时间: 2008-11-18 15:22
其实从开车人的角度看,这样做会让开车者很不舒服负担。对普通行人来讲,就是一不要命的。
从骑车者自己看,纯粹是为了独立特行而已,你真追求那省下来的时间用来创造价值,是那样的话你应该不会在大街上骑车,哪怕是10W的单车。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8 16:59
大家追求不同~~~~~~~
作者: 爱晶    时间: 2008-11-18 17:44
GOOD LUCK...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8-11-18 17:59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1-18 12:35 发表


如果技术不好,是不会的,再控车和体力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才会追求最短的时间。我换了新车重来没有撞到任何人,或者引起任何交通事故,我在机动车道是把自己当机动车。。。不像某些鲁莽驾驶的司机,ok。
而且我不是20多在机 ...


大家提醒注意安全,又不是不让你穿

再说了,现在的司机和骑车的都没几个守交法的,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和血液去感化那些SB吧

另:现在我上班也就十一公里左右,红灯全停都可以控制在四十分钟上下(丁字路口的红灯就算了,我品德还没好到这层度)

另2:现在的路口红灯MS都有些优化过,不用骑太快到下一路口也就绿的,没必要闯个灯红还一身汗
作者: fastjudy    时间: 2008-11-18 18:25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1-18 12:35 发表


再者,凭什么我要守规矩?规矩是谁订的?和我商量过吗?我没有同意就存在,很愚昧的~~~


果然森林大了什么鸟都有。。。

请问你又是谁?ZF下国家条例要找你商量?你是领导的那一位?如果每个人都不守规矩,或许你已不在这发话了。
作者: 光之鹰    时间: 2008-11-18 19:07
很危险的说   以前骑菜车经常干    现在都是慢行    如果摔车  成本可就大了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8 21:28
呵呵,谢谢关心的兄弟~~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8 21:33
原帖由 fastjudy 于 2008-11-18 18:25 发表


果然森林大了什么鸟都有。。。

请问你又是谁?ZF下国家条例要找你商量?你是领导的那一位?如果每个人都不守规矩,或许你已不在这发话了。 ...



我的确什么也不是,就是一个菜鸟~~~~~
我说,你明天不要上班了,你会不去吗?
人,本来什么约束都没有,突然出现一样东西来限制你,
你会觉得怎么样?
而哪些限制只是让我们这个“可爱”的世界更加的“完美”!
说白了,现在的CCP任何领导,屁都不是一个!
全是REN 渣! 吃人民的, 用人民的,他们有什么权利啊?
我吃的还是我自己的呢!
我凭什么没有哪些RZ的权利,凭什么让RZ出一些GP(goupi)规矩限制我啊?!!
简直就是可笑!!!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8 21:35
原帖由 小白 于 2008-11-18 17:59 发表


大家提醒注意安全,又不是不让你穿

再说了,现在的司机和骑车的都没几个守交法的,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和血液去感化那些SB吧

另:现在我上班也就十一公里左右,红灯全停都可以控制在四十分钟上下(丁字路口的红灯就算了,我品德还 ...




我只是追求速度,不追求红灯
作者: 川页    时间: 2008-11-18 23:34
这也能称之为追求? 那做黑帮追求就更了不起了
作者: 小帅    时间: 2008-11-18 23:42
孔子曰: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横批:LZ牛×

[ 本帖最后由 小帅 于 2008-11-18 23:53 编辑 ]
作者: 小罗    时间: 2008-11-18 23:50
楼主参加上海联赛的,很多人都认识的,至少我认识的,    这小子还被警察叔叔逮到过呢,   哈哈哈哈哈,下次别带着一个MM在马路中间骑车哦~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0:00
原帖由 川页 于 2008-11-18 23:34 发表
这也能称之为追求? 那做黑帮追求就更了不起了



太有道理了。。。
那我要不要去光辉下“伟大”的黑帮呢?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0:00
原帖由 小帅 于 2008-11-18 23:42 发表
孔子曰: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横批:LZ牛×




谢谢啊。。。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0:01
原帖由 小罗 于 2008-11-18 23:50 发表
楼主参加上海联赛的,很多人都认识的,至少我认识的,    这小子还被警察叔叔逮到过呢,   哈哈哈哈哈,下次别带着一个MM在马路中间骑车哦~



被警察逮住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罚单也不是一张两张了。。。
狗狗貌似也被罚过吧?
我们现在不是队友吗?
呵呵~~~~
组别不一样而已。。。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0:03
原帖由 小罗 于 2008-11-18 23:50 发表
楼主参加上海联赛的,很多人都认识的,至少我认识的,    这小子还被警察叔叔逮到过呢,   哈哈哈哈哈,下次别带着一个MM在马路中间骑车哦~




原来我挺有名的。。。
那么多人认识我?
不管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有名就行,,,
总比没名的强~~~~~~~~~~
作者: shimanoxt    时间: 2008-11-19 14:41
LS的思维满单纯的,还停留在初中小粪青阶段~~

你不想有任何东西限制你,你自己去野外好了,爱干吗干吗,你现在是生活在社会里,不是丛林里
一边说别人限制你了,一边依附在别人的劳动成果上,矛盾伐?
路是你铺的伐?你出钱出力了伐?铺路的人立了规矩,你凭什么不遵守?
有本事去自己铺个路,爱彪多快彪多快去
就提醒了你一句别让自己亲人为你担心而已

劳资有时候是不遵守规矩了,但大多数时候还是满遵守的
不过劳资活了20多年不受规矩的次数大概比你一天不守规矩的次数要少些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5:00
原帖由 shimanoxt 于 2008-11-19 14:41 发表
LS的思维满单纯的,还停留在初中小粪青阶段~~

你不想有任何东西限制你,你自己去野外好了,爱干吗干吗,你现在是生活在社会里,不是丛林里
一边说别人限制你了,一边依附在别人的劳动成果上,矛盾伐?
路是你铺的伐?你出钱出 ...



也行吧,不过你记着只要我在中国花一分钱,都是有税进入国库的!
准确的说,是您的思想有点Xx。。。
呵呵,再说下去,就那啥了。。。
大家都不开心:lol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5:02
原帖由 shimanoxt 于 2008-11-19 14:41 发表
LS的思维满单纯的,还停留在初中小粪青阶段~~

你不想有任何东西限制你,你自己去野外好了,爱干吗干吗,你现在是生活在社会里,不是丛林里
一边说别人限制你了,一边依附在别人的劳动成果上,矛盾伐?
路是你铺的伐?你出钱出 ...

再纠正下,铺路的是我们伟大的工人和人民!
作者: shimanoxt    时间: 2008-11-19 15:14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1-19 15:00 发表



也行吧,不过你记着只要我在中国花一分钱,都是有税进入国库的!
准确的说,是您的思想有点Xx。。。
呵呵,再说下去,就那啥了。。。
大家都不开心:lol ...


呵呵,你也记着,花钱比你多的人多了去了
比你税高的也多了去了,也不晓得是谁XX....
"再者,凭什么我要守规矩?规矩是谁订的?和我商量过吗?我没有同意就存在,很愚昧的~~~"
也不晓得是谁愚昧

PS:反正铺路的不是你,出钱多的也不是你,你就得遵守规则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15:28
原帖由 shimanoxt 于 2008-11-19 15:14 发表


呵呵,你也记着,花钱比你多的人多了去了
比你税高的也多了去了,也不晓得是谁XX....
"再者,凭什么我要守规矩?规矩是谁订的?和我商量过吗?我没有同意就存在,很愚昧的~~~"
也不晓得是谁愚昧

PS:反正铺路的不是你,出钱多的也不 ...



只要我出了就有使用的权利,而且我没有造成任何事故,如果造成我会对我的行为负责!
作者: fastjudy    时间: 2008-11-19 16:25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1-19 15:02 发表

再纠正下,铺路的是我们伟大的工人和人民!


晕。。。这位小弟弟,我看不下去了。。。铺路工人都是政府发工资的啊,不是你养的啊。。。现在你当然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岁月过去回头看看就很可笑了。:lol
作者: shimanoxt    时间: 2008-11-19 16:33
原帖由 lisking 于 2008-11-19 15:28 发表



只要我出了就有使用的权利,而且我没有造成任何事故,如果造成我会对我的行为负责!



假如你引起了事故,导致机动车为了避让你造成了伤亡或者残疾
你能负什么责?说来听听,养他一辈子?人家的生活全毁了,你什么也补偿不了!

再说,假如你是被撞了的,命大没死,撞你的人就要负担你生活和其他费用,他的一生也就不一样了
(还是前几年的交规好挖,撞死SB不偿命,去TMD的HEXIE社会)
有了事故就来不及了,尊重规则,也尊重别人在遵守的规则

PS:你有了使用权,但你没有权利去改变规则

[ 本帖最后由 shimanoxt 于 2008-11-19 16:36 编辑 ]
作者: zhuyu11986    时间: 2008-11-19 17:01
其实回头率还是蛮不错的。不过安全第一。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20:20
原帖由 shimanoxt 于 2008-11-19 16:33 发表



假如你引起了事故,导致机动车为了避让你造成了伤亡或者残疾
你能负什么责?说来听听,养他一辈子?人家的生活全毁了,你什么也补偿不了!

再说,假如你是被撞了的,命大没死,撞你的人就要负担你生活和其他费用,他的一生也 ...



我没有尝试去改变规则,我只是无视规则!
如果你认为一场试过是那么容易发生的,那样的话,我的命已经是负的了!

而且,无视规则,不代表就一定能发生事故,即使你遵守了规则,那样也会有事故!
说过了,几率问题!
作者: zhyzq2003    时间: 2008-11-19 21:22
这有什么好争的,愿意马路中间走那就中间走,愿意马路旁边那就旁边走,都不是毛孩了,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这种讨论拿到这来讨论真是有吃的多啊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1-19 22:38
原帖由 zhyzq2003 于 2008-11-19 21:22 发表
这有什么好争的,愿意马路中间走那就中间走,愿意马路旁边那就旁边走,都不是毛孩了,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这种讨论拿到这来讨论真是有吃的多啊



哎。。。
也是,愚昧了。。。
旁观者清啊。。。。
作者: 悟空sc    时间: 2008-11-19 23:47
哈哈,bikehome出了奇人了,果然特立独行,有个性!

我觉得LZ更适合去深圳骑车,那边没有自行车道,你想不骑在机动车道还不行!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14 09:30
原帖由 悟空sc 于 19/11/2008 23:47 发表
哈哈,bikehome出了奇人了,果然特立独行,有个性!

我觉得LZ更适合去深圳骑车,那边没有自行车道,你想不骑在机动车道还不行!



新加坡,也是的啊。。。
作者: yueganggang    时间: 2008-12-14 21:02
不怕 被人撞,就怕撞别人 !!
作者: 大虫    时间: 2008-12-14 21:25
有个性!幸亏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
作者: isaac    时间: 2008-12-14 22:51
整帖看下来和长途没有一点关系,怪不得这个高级群没有人气。
作者: 小鸟和大鸟    时间: 2008-12-15 03:11
好像有个误区啊,不是无视规则就有思想,就不愚昧了,就个性了

追求自由无约束不是这样的吧?

lz应该在精神层面上去追求。
作者: lisking    时间: 2008-12-25 22:07
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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