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之家-BikeHome.net

标题: 【血祀狂歌】CTRL+Z键一辈子受用(只限中文输入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游星    时间: 2008-9-4 10:03
标题: 【血祀狂歌】CTRL+Z键一辈子受用(只限中文输入法)
其实基本所有的大程序都是选择这个快捷键撤消键,包括计事本、IE浏览器等系统自带程序。

  其实很多老鸟常常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在一些设计软件里都知道用这个键,可在一些菜单里没有撤消选项的软件里(比如IE)反而忘了有撤消这么个功能了.

  我们用电脑写东西(例如在百科群里发表帖子、qq聊天打字)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因为失误操作,不小心把刚刚写的字删除掉了,如果删除一两个字还可以重新打过,但如果是一大段的文字呢,这时只有干着急啊。其实,这时,我们只要按下CTRL+Z刚才不小心删除掉的东西就又会回来了。(朋友们可以做个测试,请在本帖后回帖的地方随意打一个字,再把这些字删除,然后再按CTRL+Z键,怎么样,这些字又回来了吧)

  这里我只是举了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通过CTRL+Z快捷键来实现,对刚刚误操作的恢复。

  有些朋友们现在可能对这个快捷键盘的功能质疑,等你以后在很多地方使用了它,尝到了它给你带来的方便后,自然会爱上这个快捷键的。


[ 本帖最后由 游星 于 2008-9-4 10:04 编辑 ]
作者: pgkitxihc    时间: 2008-9-4 10:15
是啊~~很实用,在PS里经常用到,如果还能像PS那样Ctrl+Alt+Z的话就更爽了~~~
作者: cycloneeric    时间: 2008-9-4 12:33
恩~

知道的~
作者: 开水壶    时间: 2008-9-4 13:30
谢谢,知道了
作者: 烧卖no.1    时间: 2008-9-4 14:04
这个。。。。。没多少人不知道吧
作者: ^sarah^    时间: 2008-9-4 18:47
试试~
作者: nadiawu    时间: 2008-9-4 22:31
学习了。谢谢LZ。
作者: lep    时间: 2008-9-6 10:02
我个人觉得这个功能有个很大的败笔,   如果仅仅是撤销,可以做成菜单,不必用快捷键的。

考虑一下情形:

A文件夹和B文件夹,    现在把A中的某个文件a.txt 先剪切到B中,备份一下,然后准备把A删除。
此时,忽然去做了个别的事情,期间,手贱,不小心习惯性的按了ctrl+z,  这个explorer就自动把那个a.txt移回A了,“没有任何提示”。
接着你以为一切正常,把A彻底删除后,再去B就找不到那个a.txt了,哭啊。。。。




欢迎光临 单车之家-BikeHome.net (http://bbs.bikehome.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