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寒夜梦飞于2008-05-28 18:10发表的:
是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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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burn于2008-05-28 18:17发表的:
两位都是熟人 我想是之间有误会.
引用第10楼小黑于2008-05-28 18:29发表的:
内心一沉......这个人跟我说了很多次买起点队服,结果我特意留了一件小号留了2个月,到现在都没买
引用第20楼frank88于2008-05-28 19:09发表的:
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引用第22楼frank88于2008-05-28 19:12发表的:
是处于什么样的想法让你在欠条签名是写上"黄学亮"的?
很简单的一个问题,请正面回答我.
引用第21楼小丰于2008-05-28 19:11发表的:
再作解释你能满意吗?所以不想让大家不开心,而且你不是一次和我这样过意不去了,所以我不会和你计较任何事情
引用第23楼小丰于2008-05-28 19:13发表的:
是处于第一次交易的状态,正面回答你了。
引用第24楼frank88于2008-05-28 19:14发表的:
不管你的解释如何,是否能让我满意.但是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事实是我已经比较气愤了,现在只希望你能给出一个说法,仅此而已.
说不计较的好象应该是我吧.至少是这件事上.
引用第26楼frank88于2008-05-28 19:16发表的:
呵呵,我确实不是很满意.难道第一次交易时写欠条就能不签真名?
但是既然你这么说了,我接受.希望以后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引用第30楼frank88于2008-05-28 19:24发表的:
关于近和不近我们暂时不说,能不能或者拿没拿到钱也是另外一回事.当然拿到钱了说明你也不是要恶意欺骗.
但是关键问题是欠条签名不实这件事是你做得不地道吧?你也说出了你的理由,我可以接受.但关键是请你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OK?
好了,矛盾到此结束.
引用第27楼小丰于2008-05-28 19:19发表的:
版主你如果没计较就不会这样了,如果是恶意欺骗大可以不给你钱,而且我的工作你也知道,更何况离起点那么近,更不要说我有任何隐瞒事实了。我想你要找我随时找得到吧,大家都是车友对吧!我之所以没用自己名字是第一次交易我对此很小心,道歉也道歉了。如果你可以接受就接受我的道歉,如果不可以你可以采取你必要的行动,毕竟你有主动权
引用第29楼小丰于2008-05-28 19:21发表的:
这样说我能理解,不过以后大家还是朋友。不会因为上次的事情而弄的不开心,第二次买你的双控你应该看到我工作胸卡的说
引用第34楼frank88于2008-05-28 19:26发表的:
朋友不敢当,不开心也谈不上.
胸卡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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