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用第2楼一叶知秋于2007-08-07 15:25发表的:
抢个板凳

引用第5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5:33发表的:
喔唷,男人还需要保护的一刚!~男人不欺负咱们女人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引用第6楼Jack于2007-08-07 15:35发表的:
等小胖子出来说话。

引用第7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5:37发表的:
他需要学习的是<老婆保护法>~
引用第3楼Jack于2007-08-07 15:28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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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

引用第8楼Jack于2007-08-07 15:41发表的:
同志们,我们的好同志普陀小胖子。在伟大的爱情面前倒下了,这算不算壮烈牺牲呢???我们讨论一下。

引用第9楼一叶知秋于2007-08-07 15:43发表的:
不就是抢个板凳吗,至于吗![]()

引用第12楼kevin126于2007-08-07 15:48发表的:
太牛了,佩服,佩服~~~~

引用第10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5:44发表的: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这是他的幸福,怎么能谈得上是牺牲呢!~



引用第15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5:51发表的:
两个帖子比较起来看才知道原来那个法律更有执行的意义!~
引用第17楼Jack于2007-08-07 15:52发表的:
保安呢???把她拖出去。

引用第18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5:52发表的:
想干吗?

引用第19楼卡内其古哈于2007-08-07 15:54发表的:
快去找这个
http://bbs.bikehome.net/read.php?tid=41914
引用第16楼卡内其古哈于2007-08-07 15:51发表的:
终于盼到了

引用第20楼Jack于2007-08-07 15:58发表的:
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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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0楼Jack于2007-08-07 15:58发表的:
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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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2楼卡内其古哈于2007-08-07 15:59发表的:
可是她已经去那里找了![]()

引用第24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6:01发表的:
我只是去看,并没有找!!!![]()


引用第25楼卡内其古哈于2007-08-07 16:02发表的:
你已经找到了![]()

引用第26楼一叶知秋于2007-08-07 16:03发表的:
在LZ的召唤下我来了![]()


引用第29楼一叶知秋于2007-08-07 16:08发表的:
不行,我要长驻这里了
有人帮我看家了。恩乖。 
引用第30楼Jack于2007-08-07 16:20发表的:
无赖阿。靠。![]()
有人帮我看家了。恩乖。





引用第32楼一叶知秋于2007-08-07 16:24发表的:
是啊,有人要求我好好学习这个法,我可怜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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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5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6:32发表的:
那我们一起学习<婚姻法>吧!~
引用第37楼Jack于2007-08-07 16:35发表的:
宪法都不管用,婚姻法算什么。

引用第38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6:38发表的:
两部法律使用的对象不同的好挖!~反正我们老师说了,一个<合同法>和一个<婚姻法>是一定要认真学的,终身受益!~
引用第40楼Jack于2007-08-07 16:39发表的:
结婚还要签合同???
请问,几个月一签的???
。。。
.......
引用第41楼小尾巴于2007-08-07 16:40发表的:
你的语文水平已经差到一种境界了呀!~![]()
这两部法律有关吗?一个是工作上,一个是家庭上的~


引用第43楼yamakasi于2007-08-07 17:39发表的:
8.7事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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