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之家-BikeHome.net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 [打印本页]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0:41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7月1号实施
第一条  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之行为。  
第二条  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第三条  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  
第四条  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  
第五条  老婆给钱时要含泪感激,省吃俭用;不得有奢侈浪费之行为。  
第六条  老婆无聊时要搏命演出,彩衣娱妻;不得有毫无所谓之行为。  
第七条  老婆训诫时要两手贴紧,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为。  
第八条  老婆犯错时要引咎自责,自揽黑锅;不得有连累老婆之行为。  
第九条  老婆哀伤时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绝;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为。  
第十条  老婆晚归时要耐心等候,欢颜以对;不得有大发雷霆之行为。  
第十一条  老婆不在时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鸡摸狗之行为。  
第十二条  老婆高兴时要张灯结彩,大肆庆祝;不得有泼洒冷水之行为。  
第十三条  老婆失眠时要彻夜陪伴,帮忙数羊;不得有梦见周公之行为。  
第十四条  老婆敷脸时要提供方法,以身试法;不得有哈哈大笑之行为。  
第十五条  老婆唱歌时要如沐春风,赞叹不已;不得有忍笑不禁之行为。  
第十六条  老婆生气时要跪地求饶,恳求开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为。  
第十七条  老婆打老公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  
第十八条  老婆考试时要帮忙读书,圈画重点;不得有事不关己之行为。  
第十九条  老婆演讲时要不时点头,深表赞同;不得有顺口反驳之行为。  
第二十条  老婆审问时要发誓赌咒,以表忠诚;不得有漫不经心之行为。  
第二十一条  老婆开车时要温言教导,释其紧张;不得有增其繁扰之行为。  
第二十二条  老婆亲亲时要热情有劲,卖力求好,不得有口齿不分之行为。  
第二十三条  老婆痛痛时要勤买葡萄,按时热敷;不得有任其疼痛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  老婆临幸时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恒;不得有力不从心之行为。  
第二十五条  老婆不要时要泪往肚流,自行解决;不得有金钱买卖之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男士读此文时要多加赞赏,不得有怒眼圆睁之行为.  
女士读过此文时要多加借鉴,不得有视而不见之行为.  

第二十七条  以上条文若与宪法抵触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视同无效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0:41
老婆要求强制立即执行。。。我该怎么办???     
作者: noselee    时间: 2007-6-25 10:44
那你就照办啊
作者: 599    时间: 2007-6-25 10:45
我看出来了,丫今天特hi
作者: Ark    时间: 2007-6-25 10:47
丫是不是今天求婚完成啦..
作者: 黄花比人瘦    时间: 2007-6-25 10:48
     期待走进“坟墓”的人真是虚伪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0:49
引用第3楼5992007-06-25 10:45发表的:
我看出来了,丫今天特hi
SO DEI SI NE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0:50
引用第4楼Ark2007-06-25 10:47发表的:
丫是不是今天求婚完成啦..
ZEI KA YI
作者: 599    时间: 2007-6-25 10:52
sei kai?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0:54
引用第8楼5992007-06-25 10:52发表的:
sei kai?
我知道错了,再也不玩斧头了。

求你还是说中文吧。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6-25 10:55
so dis na~~
作者: 599    时间: 2007-6-25 10:57
小白你那么怒干吗。。Jack又没抢你老婆。。。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0:58
引用第11楼5992007-06-25 10:57发表的:
小白你那么怒干吗。。Jack又没抢你老婆。。。
他发情了。眼红了。。。大家离他远点。。。
作者: glorysky    时间: 2007-6-25 10:59
       丫的,今天吃错东西..,,天气热拉,开始骚动了.....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6-25 11:06
引用第11楼5992007-06-25 10:57发表的:
小白你那么怒干吗。。Jack又没抢你老婆。。。

我那是惊讶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1:22
引用第14楼小白2007-06-25 11:06发表的:


我那是惊讶
不用解释。。。
作者: windmark    时间: 2007-6-25 12:10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2:12
引用第16楼windmark2007-06-25 12:10发表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宪法都不管用,你还有什么对策???     
作者: windmark    时间: 2007-6-25 12:16
引用第17楼Jack2007-06-25 12:12发表的:

宪法都不管用,你还有什么对策???     
自己偷着来嘛~(自己想象)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4:04
引用第18楼windmark2007-06-25 12:16发表的:

自己偷着来嘛~(自己想象)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为什么。
老婆的台词。。。
作者: 小刀飞快    时间: 2007-6-25 14:23
拜托,你个男人的败类。现在要赶快立法通过的是{老公保护条例},你还在要老婆保护法,烦贱啊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5:55
引用第20楼小刀飞快2007-06-25 14:23发表的:
拜托,你个男人的败类。现在要赶快立法通过的是{老公保护条例},你还在要老婆保护法,烦贱啊
就不。。。我认了。。。
作者: siney    时间: 2007-6-25 16:51
   支持宪法。。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6:52
引用第22楼siney2007-06-25 16:51发表的:
   支持宪法。。
在我这边不好使。
作者: 小刀飞快    时间: 2007-6-25 19:32
引用第21楼Jack2007-06-25 15:55发表的:

就不。。。我认了。。。


估计LZ被某美女拿下了,算了,祝福一个
  
作者: 周燕    时间: 2007-6-25 19:46
哈哈哈哈。。。顶。。。
作者: Jack    时间: 2007-6-25 19:56
引用第24楼小刀飞快2007-06-25 19:32发表的:



估计LZ被某美女拿下了,算了,祝福一个
  
谢谢。。。
作者: taotao30    时间: 2007-7-4 20:38
晕.......啊
作者: Jack    时间: 2007-7-4 20:52
引用第27楼taotao302007-07-04 20:38发表的:
晕.......啊
说明你心里有鬼。。。

好好的你晕什么。。。

说。。。     
作者: yamakasi    时间: 2007-7-4 23:29
几行字把我砸晕了。。。
作者: 星雨    时间: 2007-7-6 05:31
不和谐 应该相应的出台老公法
作者: Jack    时间: 2007-7-6 07:33
引用第30楼星雨2007-07-06 05:31发表的:
不和谐 应该相应的出台老公法
这个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作者: 星雨    时间: 2007-7-6 09:44
引用第31楼Jack2007-07-06 07:33发表的:

这个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那年我成人大代表了 我一定会去做的
作者: Jack    时间: 2007-7-6 13:45
引用第32楼星雨2007-07-06 09:44发表的:


那年我成人大代表了 我一定会去做的
不用的,你区击鼓伸冤就行了.
作者: 星雨    时间: 2007-7-6 16:46
引用第33楼Jack2007-07-06 13:45发表的:

不用的,你区击鼓伸冤就行了.

还不如说到中南海去
作者: yuki^_^    时间: 2007-7-6 17:07
引用第34楼星雨2007-07-06 16:46发表的:


还不如说到中南海去


有用那你就去吧,我精神上支持你.....
作者: 星雨    时间: 2007-7-6 17:08
多谢 我更需要经济上的支持
作者: yuki^_^    时间: 2007-7-6 17:09
引用第36楼星雨2007-07-06 17:08发表的:
多谢 我更需要经济上的支持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
作者: Jack    时间: 2007-7-7 16:23
引用第37楼yuki^_^2007-07-06 17:09发表的: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
恭喜。你可以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去找某人,提款。     
作者: jay.fan    时间: 2007-7-13 18:40
强.............!
作者: Jack    时间: 2007-7-21 00:07
引用第39楼jay.fan2007-07-13 18:40发表的:
强.............!
一般,一般。。。。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6 14:32
由于近日老婆异常嚣张,所以强烈呼吁尽快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公保护法》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8-6 14:49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公保护法》

序言

此法与宪法冲突,不于实施。















零售价:1298.88元
作者: 星雨    时间: 2007-8-6 14:58
被LS利空打压了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15:49
顶上去。两法并存。     
作者: 小尾巴    时间: 2007-8-7 15:49
这个要支持的,说的非常有道理!~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15:51
引用第45楼小尾巴2007-08-07 15:49发表的:
这个要支持的,说的非常有道理!~
安静。不要起哄。

      
作者: 小尾巴    时间: 2007-8-7 15:53
引用第46楼Jack2007-08-07 15:51发表的:

安静。不要起哄。

      
我倒!~这个不是你发上来的啊,我帮你支持顶顶也不好的啊!~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7-8-7 15:53
支持真理怎么能算起哄呢   
作者: 小尾巴    时间: 2007-8-7 15:54
引用第48楼一叶知秋2007-08-07 15:53发表的:
支持真理怎么能算起哄呢   
还是秋秋姐姐懂我的心~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15:56
引用第48楼一叶知秋2007-08-07 15:53发表的:
支持真理怎么能算起哄呢   
我闪。我到另外一个帖子里去称王称霸。

你们慢慢起哄吧。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7-8-7 16:02
我们跟你过去,你逃不掉的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16:25
引用第51楼一叶知秋2007-08-07 16:02发表的:
我们跟你过去,你逃不掉的   
尾行????????????????????????????????????????????
     我惨了,呼叫帮主。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7-8-7 16:28
我们帮主出去视察民情去了,你找他老人家有事     
作者: 小尾巴    时间: 2007-8-7 16:29
引用第52楼Jack2007-08-07 16:25发表的:

尾行????????????????????????????????????????????
     我惨了,呼叫帮主。
你和我们一个帮的?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16:30
引用第54楼小尾巴2007-08-07 16:29发表的:

你和我们一个帮的?
才不进你们那个帮呢。
作者: 小尾巴    时间: 2007-8-7 16:31
引用第55楼Jack2007-08-07 16:30发表的:

才不进你们那个帮呢。
幸好啊!才才~
不然自家人起内讧可不好呀!~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7-8-7 16:32
既然不是一个帮的,那就要进行帮挑了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16:38
引用第53楼一叶知秋2007-08-07 16:28发表的:
我们帮主出去视察民情去了,你找他老人家有事     
你们帮主,畏罪潜逃了。我来了解一些情况。
作者: Jack    时间: 2007-8-7 21:43
引用第57楼一叶知秋2007-08-07 16:32发表的:
既然不是一个帮的,那就要进行帮挑了
你想闹事???  




欢迎光临 单车之家-BikeHome.net (http://bbs.bikehome.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