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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被 沪F66070 BMW撞了.结果人家肇事逃逸 [打印本页]

作者: bmw.williams    时间: 2007-4-18 22:55
标题: 今天被 沪F66070 BMW撞了.结果人家肇事逃逸
  今天兴致勃勃去松蒲大桥本来很高兴地40KM/H从大学城到松铺大桥,骑到那休息休息就回来了,,结果下桥时车多.我走自行车道.结果一辆BMW-3系从旁边直接串到自行车道..我险些撞到他..我从旁边饶过他,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表示抗议,然后就接着走.到十字路口,车友从后面叫我赶快右转,我还没回过神就听到后面发动机的声音,就感到车突然加速,然后就飞出去了。,,然后车上下来3个人,开始打我,我只有提腿的力气..然后他们就开车走了。.我只记得是沪F66070.人也没看到长什么样子。..报警后,警察只随便问了下基本情况就跟我说等消息吧..........诶。......没天理了。.难道在自行车道上自行车还得让着汽车?难道开BMW就牛了/?
  
作者: burn    时间: 2007-4-18 22:57
BS开BMW的,太没责任感了.LZ的ID怎么也是BMW...
作者: 阿越    时间: 2007-4-18 22:58
得,行,哥们,以后看见这个牌号的车,不说别的,直接一块板砖丢上去,然后快溜.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2:58
怎么有这么不负责的警察


交警五支队就在松浦大桥下...


如果你实在不好处理,可以来找我,我带你去交警队查车牌
作者: dukeduck    时间: 2007-4-18 23:01
遇到了老流氓,算LZ倒霉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03
引用第4楼dukeduck2007-04-18 23:01发表的:
遇到了老流氓,算LZ倒霉
当场报警,有现场目击者,记得车牌


松浦大桥那边的录像资料都能调出来



到时候谁是流氓就难说了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11
就象开元说的,楼主正好遇到开宝马的流氓了
就是因为你那一眼,把他们流氓的本性勾出来了。
我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也会鄙视的看开车的人一眼,看来以后不能随便瞪开骑车的人了!否则有生命危险的隐患。
记得有一次和一个开广本的SB对骂,他竟然想开车撞我,后来想想就觉得手软(因为躲避对方撞来,我使劲捏轧)
看来广大车友还是小心,除非是团队出游,否则还是惹不起,躲的起~~~没办法,我们是弱势群体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12
引用第0楼bmw.williams2007-04-18 22:55发表的:
......,车友从后面叫我赶快右转,我..........
  
不是有所谓的车友嘛?当你被打得时候,他们在干吗??????
作者: dukeduck    时间: 2007-4-18 23:13
引用第5楼MichaelLee2007-04-18 23:03发表的:

当场报警,有现场目击者,记得车牌


松浦大桥那边的录像资料都能调出来
.......

说不定人家是某某局长的什么亲戚朋友…… 到时候还是LZ自己吃进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14
引用第7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12发表的:

不是有所谓的车友嘛?当你被打得时候,他们在干吗??????
我也发现了...



他们在干嘛???


是要我,我就拔座杆、抄牙盘了。砸他BMW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14
引用第8楼dukeduck2007-04-18 23:13发表的:


说不定人家是某某局长的什么亲戚朋友…… 到时候还是LZ自己吃进
只要手机报警的,都进市区接警中心


除非来头非常大,不然不好处理
作者: 猪唐唐912    时间: 2007-4-18 23:15
太嚣张了 开宝马就这么牛啊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15
引用第8楼dukeduck2007-04-18 23:13发表的:


说不定人家是某某局长的什么亲戚朋友…… 到时候还是LZ自己吃进
那更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照片+录像+现场举证,难说的很。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17
引用第12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15发表的:

那更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照片+录像+现场举证,难说的很。
是的


像这样明摆着证据确凿的,很难搞定


关键就看LZ在警方那边做的笔录怎么样的了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17
现在很多开车的都是有恃无恐!碰了他们车有的好麻烦了~真的!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17
引用第9楼MichaelLee2007-04-18 23:14发表的:

我也发现了...



.......
这种人,以后少打理他们,呆在一边看热闹。
以后也别老是“车友,车友”的,像这种货色,我听着就泛恶心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19
引用第14楼小江2007-04-18 23:17发表的:
现在很多开车的都是有恃无恐!碰了他们车有的好麻烦了~真的!
是吗???

我不觉得


我认为,只要我没有违章,谁碰我谁麻烦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19
引用第13楼MichaelLee2007-04-18 23:17发表的:

是的


像这样明摆着证据确凿的,很难搞定
.......
对对对,所有单据上,凡是有关处罚内容的绝对不能签上“没意见”,不然你就没话说了,我是在这个位置上画圈圈的
作者: 猪唐唐912    时间: 2007-4-18 23:19
对啊 其他车友在干吗啊 傻看着啊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20
执法者是最会寻找法律空子的人,要是有点势力的人来打个招呼……啥都不会发生了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1
引用第17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19发表的:

对对对,所有单据上,凡是有关处罚内容的绝对不能签上“没意见”,不然你就没话说了,我是在这个位置上画圈圈的
我意思他在警察那里做的笔录 有没有什么重大纰漏


比如有没有现场目击者的共同笔录



这事情不仅是打人了,还交通肇事,逃逸


有的他好罚了,不好摆平的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22
引用第19楼小江2007-04-18 23:20发表的:
执法者是最会寻找法律空子的人,要是有点势力的人来打个招呼……啥都不会发生了
啥势力??啥势力?? 陈良宇一张借条能调动上百亿资金的人,不照样灭了你?你想坐大,搞混乱,照死嘛不是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3
引用第19楼小江2007-04-18 23:20发表的:
执法者是最会寻找法律空子的人,要是有点势力的人来打个招呼……啥都不会发生了
那他也要通过你协商调解处理的


不可能就去警察那里把记录删掉的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23
其实现在关键不是什么违章了,现在是开车的人竟然开车故意来撞人,撞完人还打人!!!
这种世道~~~
而且楼主没有更多的财务和人身上的伤害,警察能有多少兴趣处理很难说了~~~~
作者: 闪电中    时间: 2007-4-18 23:24
先查这个车是哪里的?车主是谁?

然后一律板砖.....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5
引用第23楼小江2007-04-18 23:23发表的:
其实现在关键不是什么违章了,现在是开车的人竟然开车故意来撞人,撞完人还打人!!!
这种世道~~~
而且楼主没有更多的财务和人身上的伤害,警察能有多少兴趣处理很难说了~~~~
这个看你怎么报警了!

报交通肇事+逃逸


还有个打人


够让警察折腾了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25
引用第20楼MichaelLee2007-04-18 23:21发表的:

我意思他在警察那里做的笔录 有没有什么重大纰漏


比如有没有现场目击者的共同笔录
.......
其实当时3人打1个,气势就压下去了,再加上一群所谓的“傻逼车友”,真他妈的不错。
楼主点点名吧,让我们看看是那几位,省得以后外出和这么恶心的东西一起骑车。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25
引用第22楼MichaelLee2007-04-18 23:23发表的:

那他也要通过你协商调解处理的


不可能就去警察那里把记录删掉的

没错,你说的对,其实这都是后话,关键就是现在能有人故意开车撞人,撞完还打人!这种事谁都会很气愤!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26
引用第23楼小江2007-04-18 23:23发表的:
,警察能有多少兴趣处理很难说了~~~~
小朋友注意了,这不是兴趣不兴趣的问题,这是他们的工作,饭碗!!!!!!!!!!!!!!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6
LZ我已经论坛短信你了


你真的要处理的话我可以帮你


如果你自己也不发声音了,那么我也无能为力了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7
引用第28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26发表的:

小朋友注意了,这不是兴趣不兴趣的问题,这是他们的工作,饭碗!!!!!!!!!!!!!!
现在110接警的案子,都要有处理结果的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27
国产宝马40w,不是400w,如果是400w,那lz也不用多说了,自己吃进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28
引用第30楼MichaelLee2007-04-18 23:27发表的:

现在110接警的案子,都要有处理结果的
一个个都蛊惑仔看多了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8
引用第31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27发表的:
国产宝马40w,不是400w,如果是400w,那lz也不用多说了,自己吃进
对,不就辆小3嘛

又不是M3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29
引用第32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28发表的:

一个个都蛊惑仔看多了
这不是古惑仔里看来的好哇


事实就是这样


你打110报警的案子,都要有处理结果的


不可能就今天这样调查做个笔录就能结束的


所以我在问LZ在警方那里是怎么做笔录的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0
引用第34楼MichaelLee2007-04-18 23:29发表的:

这不是古惑仔里看来的好哇


事实就是这样
.......
我是说小朋友,把3个家伙想的太牛鼻了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30
可是现在楼主已经报好案了,多讨论也无益了吧~~
就像拦截者说的,一是要问问同去的车友,为什么不帮忙;二是谴责这种故意开车撞人,打人的恶劣行径(只能谴责了);三是希望广大车友日后小心,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江希望楼主当心身体,吸取教训,日后小心,别生气了,生气伤的是自己的身体!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0
引用第34楼MichaelLee2007-04-18 23:29发表的:

这不是古惑仔里看来的好哇


事实就是这样
.......
你说的没错呀,按章程办事。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31
引用第35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30发表的:

我是说小朋友,把3个家伙想的太牛鼻了
是吗?

不觉得


不就3个人嘛


一击一个



可能最近泰拳看多了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2
引用第36楼小江2007-04-18 23:30发表的:
可是现在楼主已经报好案了,多讨论也无益了吧~~
就像拦截者说的,一是要问问同去的车友,为什么不帮忙;二是谴责这种故意开车撞人,打人的恶劣行径(只能谴责了);三是希望广大车友日后小心,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江希望楼主当心身体,吸取教训,日后小心,别生气了,生气伤的是自己的身体!
所以我一直不喜欢骑车时人一大堆的,什么阿猫阿狗的都来,都是“车友”
作者: 小穷    时间: 2007-4-18 23:32
旁边的车友呢?不用帮忙也至少拍和照片或者拍个精彩录象的啊 要是真的是兄弟的么,别说三个人下来了,四个下来也照打~有本事你开宝马压死我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2
引用第38楼MichaelLee2007-04-18 23:31发表的:

是吗?

不觉得

.......
我不行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32
引用第36楼小江2007-04-18 23:30发表的:
可是现在楼主已经报好案了,多讨论也无益了吧~~
就像拦截者说的,一是要问问同去的车友,为什么不帮忙;二是谴责这种故意开车撞人,打人的恶劣行径(只能谴责了);三是希望广大车友日后小心,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江希望楼主当心身体,吸取教训,日后小心,别生气了,生气伤的是自己的身体!
这事情 一定要 认真 严肃 处理


开个宝马就这么拽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33
谁他妈小朋友??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3
引用第40楼小穷2007-04-18 23:32发表的:
旁边的车友呢?不用帮忙也至少拍和照片或者拍个精彩录象的啊 要是真的是兄弟的么,别说三个人下来了,四个下来也照打~有本事你开宝马压死我
当然是忙着自顾自罗,“我没看见,没看见”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4
引用第43楼小江2007-04-18 23:33发表的:
谁他妈小朋友??
你不是比我小嘛???
作者: 小穷    时间: 2007-4-18 23:35
引用第38楼MichaelLee2007-04-18 23:31发表的:

是吗?

不觉得

.......
大哥你是史太龙啊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8 23:36
引用第46楼小穷2007-04-18 23:35发表的:

大哥你是史太龙啊
哈哈哈,他厉害,我是不行的,最多1对1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36
over


睡觉


等LZ你自己来找我
作者: hihahi2006    时间: 2007-4-18 23:36
有意开车去撞人和谋杀有什么两样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37
引用第49楼hihahi20062007-04-18 23:36发表的:
有意开车去撞人和谋杀有什么两样
是的。


问题很严重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38
引用第47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36发表的:

哈哈哈,他厉害,我是不行的,最多1对1   
你卸个轮组,拔个座杆


再不行把整个车子往他身上砸,看他还敢不敢动
作者: 小穷    时间: 2007-4-18 23:38
引用第50楼MichaelLee2007-04-18 23:37发表的:

是的。


问题很严重
他还下来打人呢~~说不定还带了管制刀具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39
引用第52楼小穷2007-04-18 23:38发表的:

他还下来打人呢~~说不定还带了管制刀具
所以我 愿意 给LZ 提供一些帮助


反正他记得车牌,要找人很方便的事情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40
行,比我大,怕了你了,你大爷的还真喜欢把你自己“吹”大啊!  

还是多安慰一下楼主吧,这种事也能发生~~真的好像电影里多看某些流氓几眼就遭一顿打~~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4-18 23:40
引用第54楼小江2007-04-18 23:40发表的:
行,比我大,怕了你了,你大爷的还真喜欢把你自己“吹”大啊!  

还是多安慰一下楼主吧,这种事也能发生~~真的好像电影里多看某些流氓几眼就遭一顿打~~
94


那几个土流氓怎么不来找我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7-4-18 23:43
MichaelLee??!!您厉害!竟然找架打啊!佩服佩服,还是不要被撞的为好
作者: hhh1981    时间: 2007-4-18 23:55
m lee大哥有道理
你报了警就该盯住警察 至少让他们去查 结果另论
你自己不盯牢还指望警察帮你盯啊 他们都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被害人不主张 警察就会懈怠
如果lz需要帮忙
俺可以帮你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9 00:01
引用第55楼MichaelLee2007-04-18 23:40发表的:

94


那几个土流氓怎么不来找我
打听了一下,如果一人卸掉一只手臂的话开价5000,三个人算团购12000就可以了,不过还是好贵!     
作者: lynn    时间: 2007-4-19 00:14
引用第30楼MichaelLee2007-04-18 23:27发表的:

现在110接警的案子,都要有处理结果的

警察又怎么了?警察只不过是合法化了的流氓而已~

我和我朋友去年被人撞了,警察管了么? 还不是就这样???

这辈子,我只佩服武警和我们可爱的兵阿哥~

作者: 559    时间: 2007-4-19 00:19
这不是交通肇事逃逸,这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一定要警察捉拿凶手
作者: skyhuihui    时间: 2007-4-19 00:34
违法次数 车牌号: 沪F66070 号牌类型: 小型汽车号牌
1 违法时间: 2007-1-28 9:48:00 凭证编号: 9623455483
违法地点: A4高速出口近金都路路段 采集机关:    上海市市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50%的  
违反条款: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  
处罚依据: 《法》第90条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200 (金额单位:元),
的处罚;并记 3 分。
其他措施:    
2 违法时间: 2007-1-28 10:21:00 凭证编号: 7141461920
违法地点: A5上行9公里处 采集机关:    上海嘉定区
违法内容: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  
违反条款: 《条例》第78条  
处罚依据: 《法》第90条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200 (金额单位:元),
的处罚;并记 3 分。
其他措施:    
3 违法时间: 2006-12-16 19:40:00 凭证编号: 9623269288
违法地点: 罗山路近华夏西路路段 采集机关:    上海市市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50%的  
违反条款: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  
处罚依据: 《法》第90条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200 (金额单位:元),
的处罚;并记 3 分。
其他措施:    
4 违法时间: 2007-1-9 14:08:00 凭证编号: 3170348017
违法地点: 乐都路 采集机关:    上海松江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 《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法》第93条第2款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200 (金额单位:元),
的处罚;并记 0 分。
其他措施:   可以拖移机动车  
5 违法时间: 2007-1-19 9:16:00 凭证编号: 3170424397
违法地点: 乐都路 采集机关:    上海松江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 《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法》第93条第2款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200 (金额单位:元),
的处罚;并记 0 分。
其他措施:   可以拖移机动车  
6 违法时间: 2007-3-28 15:11:00 凭证编号: 7171521906
违法地点: 人 民 北 路(外贸学院东侧) 采集机关:    上海松江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违反条款: 《法》第42条、67条、《条例》第45条、46条、78条  
处罚依据: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300 (金额单位:元),
可以并处吊销 的处罚;并记 6 分。
其他措施:    
7 违法时间: 2007-4-8 14:28:00 凭证编号: 9623778318
违法地点: 金海公路近A30跨线桥西南侧路段 采集机关:    上海市市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违反条款: 《法》第42条、67条、《条例》第45条、46条、78条  
处罚依据: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300 (金额单位:元),
可以并处吊销 的处罚;并记 6 分。
其他措施:    


WO  CAO ~!!
作者: 自由沸点    时间: 2007-4-19 00:47
和楼上想到一块去了,果然劣迹斑斑啊。
作者: 小z    时间: 2007-4-19 00:52
引用第21楼rs-117拦截者2007-04-18 23:22发表的:

啥势力??啥势力?? 陈良宇一张借条能调动上百亿资金的人,不照样灭了你?你想坐大,搞混乱,照死嘛不是
拜托,好叫好伐
CLY又不是老百姓灭的,要不是上面想灭他谁能动他一下
骂车友不好,好叫,换了你你能怎样,难道你上去混战?冷静点好伐,人家这种一看就是地痞恶霸,你长那么大听说过几次汽车敢在后面故意把你撞飞再下来三个人打你的然后开场扬长而去的,这种势力你那么个车友在现场能怎样啊,我当时不在,不过换了我我跑上去跟人家说真对不起我们错了,这事算了
随便你BS也好怎么样也好,我觉得当时就应该这么处理,不然帮忙上去打你觉得是打手强还是你强,这种事情摆明了就应该把损失把伤亡减小到最小的,我到想听听换了您在现场会怎么做
有车友说什么砸人家车,BULSHIT,碰到这种情况,你敢伐,人家这种搞不好亡命之徒你砸他车他要你命
说到事后,我主张坚决要把这件事情处理清楚,车牌清清楚楚在那里,我想车友当时不敢怎样事后当个目击证人总敢的吧
还有我觉得出了这么恶劣的事件就不应该交给松江这边的警署处理,恶霸必然跟警察勾结,不然怎么做恶霸呢,恐怕110摊派过来几个松江地区的警察根本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然后故意不给你处理
所以说,可不可以直接交到上一级部门处理?毕竟这件事的情节比普通的交通事故逃逸严重不少吧
我看这几个也就是松江的地痞,被人家瞪一眼就不爽到开车撞人下车打人的我看怎么也不会是什么大人物
这件事我看还是处理到底吧
还有希望不要觉得自己是外地人怎么怎么的,一样的
这件事我觉得你不但可以找警署,学校那边也应该去打声招呼,我想这么大个学校,保卫科在松江不会一点花头也没有的吧,至少可以了解一下对方的真实背景
我不认识什么比较大的官方背景的人所以也帮不了你什么
其它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好了
最关键是人没大碍就好,明天来看你,不过我觉得你明天最好还是学校医院去看一下,万一怎么了呢
作者: skyhuihui    时间: 2007-4-19 00:58
我相信  迟早会还的
作者: 小z    时间: 2007-4-19 01:01
要是查下来对方没有什么巨大来头的话再搞到后来不了了之我觉得现在的社会太过分了,虽然早就觉得太过分了
作者: sddez    时间: 2007-4-19 01:44
引用第59楼lynn2007-04-19 00:14发表的:


警察又怎么了?警察只不过是合法化了的流氓而已~

我和我朋友去年被人撞了,警察管了么? 还不是就这样???
.......


0.本人  奥特曼!!!
1.正规军  正规军看到我就像看到他家老祖宗。
2.武警,武警看到正规军,就好像高中生看到大学生。
3.警察,警察看到正规军就项孙子看到爷爷,看到武警就像儿子见到爸爸。
作者: 闪电刺猬    时间: 2007-4-19 01:53
要是我碰到这种事情,我会失去理智去跟这帮流氓博命的.......
作者: 熊猫    时间: 2007-4-19 02:50
前2天也被BMW撞,真不知道对方嚣张什么,叫了半天还是陪钱给我,好笑
作者: rs-117拦截者    时间: 2007-4-19 05:52
引用第66楼sddez2007-04-19 01:44发表的:



0.本人 奥特曼!!!
1.正规军 正规军看到我就像看到他家老祖宗。
2.武警,武警看到正规军,就好像高中生看到大学生。
3.警察,警察看到正规军就项孙子看到爷爷,看到武警就像儿子见到爸爸。
.......
此言精辟!
作者: 小爱    时间: 2007-4-19 07:09
我就是那个你们BS的那个SB车友,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骑在前面,我在后面大约30米的样子,那个时候正好堵车,一大堆车都拥挤在马路上,然后我只看见那辆BMW突然冲出来,幸亏我朋友躲的快然后我看见我朋友停下车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这个时候由于BMW车突然停下后面的摩托车来不及刹车也撞了上去,我看见车里的驾驶员出来想干什么,后来看我朋友已走然后又回车上,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马上追了上去叫我朋友赶快到了前面的十字路口往西边的泖亭路走松江工业区,不要直走了,然后我们奋力的骑,后来我在十字路口的时候听到后面有一阵强劲的引擎声,然后我马上奋力骑以为我朋友还在我旁边(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还是并排的,他们是有意来撞我朋友的),之后等我回头看他们已经把我朋友拉倒在地,殴打了,我那个时候一下子懵掉了,脑子一片空白,马上把车仍在一边,我那个时候因为是穿着锁鞋所以也跑不动,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打完了,然后我过去把我朋友扶起来,马上记住车牌号,那个时候他们已经扬长而去了。事后直到现在我还是感到很内疚,觉得自己好熊,好懦弱。
你们想BS的尽管BS吧,我全都接受。
作者: combo    时间: 2007-4-19 08:00
70楼的XD别过于自责了。

看到车友受欺负,大家都非常气愤。

有些在激动时候说的话,你也别太放在心上。

相信大家的话都没有真的责怪你的意思,因为换做任何一个其他人,都有应付不了这样复杂情形的可能。

谁赶说,碰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会那起手边的“武器”去干BMW的啊,这样做只会使情况向更糟的方向发展。

今天,记住车牌号就对了。记住车牌的目的不是去“复仇”,而是提醒广大车友更多地注意安全,尤其是在相对远离市区的地方。
作者: bmw.williams    时间: 2007-4-19 08:33
谢谢大家关心..今天起来感觉还好。.就是背部有些疼痛,其实cizeta 做得对..听他说对方3个都比我们壮,3K2更掺,最好在旁边站着,看车牌就好了。我今天再去打打110问问他们有没有结果.昨天直到他们打完我肾上腺素还没分泌出来,其实就是还没回过神,太突然了,诶。.以后车友们在郊区骑千千万万要低碉,不要找事情,,万一被流氓衡尸路旁都没人发现就麻烦了。.诶..最可气是被BMW撞了。......诶。.....不过想想也后怕,当时在拐弯要是我重心稍微偏一点就直接进车底下了。....以后做人还是要低碉

作者: iceblue519    时间: 2007-4-19 08:46
帮lz通缉沪F66070
作者: iceblue519    时间: 2007-4-19 08:47
要是警察不出面的话,以后兄弟们见到那辆车就通知lz,一起砸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4-19 08:50
找电视台去

电视台都罩得住的话,就来黑的,有本事把车放金库
作者: 机枪手卡特    时间: 2007-4-19 08:55
合法X人的事情我怎么没碰到
作者: 老胡    时间: 2007-4-19 08:55
沪F66070 全上海车友通缉,看见了板砖伺候
作者: 机枪手卡特    时间: 2007-4-19 08:59
有混汽车论坛的没有,发贴通缉
作者: 机枪手卡特    时间: 2007-4-19 09:07
板砖算了,跟在后面喷脱漆剂
作者: alpha    时间: 2007-4-19 09:13
期待好的结果  我们都不是神。。。
作者: 首席罪恶    时间: 2007-4-19 09:44
遇到这种事,要么死拉着他,让他给个说法,要是人多没办法,就刮他块漆,包他心疼死!警察?呵呵,基本靠不住.我说你的车友在干吗呢
作者: n4speed    时间: 2007-4-19 09:48
惊悉肇事逃逸的惨案。值此悲痛时刻,我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我个人名义,向阁下表示深切同情和诚挚慰问,向宝马车主的低劣人品表示沉痛哀悼,祝愿负伤者早日痊愈。
作者: Ark    时间: 2007-4-19 09:54
不管沪F66070啥来头,第一时间报警终归没错的..nnd,以后骑车还要带上甩棍了..
作者: bmw.williams    时间: 2007-4-19 09:54
我先说声还是要感谢那位车友的。.事发时肯定不能帮忙打架的.要不然那三个人打的时间会更长。事后车友把我带回他家好好照顾了下我。那位车友没错的,你们别骂他呵呵..一会中午跟MichaelLEE去交敬大队看看再
作者: hhbmw1945    时间: 2007-4-19 10: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江沙28    时间: 2007-4-19 10:07
关住此事后续,有广大车友支持你!!
作者: 825    时间: 2007-4-19 10:13
引用第77楼eddiehu2007-04-19 08:55发表的:
沪F66070 全上海车友通缉,看见了板砖伺候
板砖太大了,不好操作,用钥匙划就可以了
作者: 黄花比人瘦    时间: 2007-4-19 10:17
狗日的司机,严重同情LZ,严重BS开车跟开坦克似的人 ,上次有个SB开一辆金杯面包,遇到红灯在后面排着,突然从机动车道转到非机动车道往前开,由于我还在后面十几米处,也就算了。没想这SB竟然开到停车线停住了,把非机动车道堵的严严实实,我开到后面拍拍他后窗,SB看了看,以为是交警呢 ,结果我从他身边骑过是他摇下车窗开始和我对骂,我刚想停下车和他干才发现车上还有5个男的 ,还是快走为妙。结果这个SB竟然想用车把我逼停下,我被逼停下了,乘他解保险带的间隙摇车骑走 ,余光已经看到三个男的拿了棍子一样的东西下来了 ,后来就骑在机动车道上料他不敢撞我,没想到LZ竟然碰到一个敢的 ,再次同情LZ,再次BS这些开车和开坦克似的SB(绝大部分司机还是很好的),只要他们人数三个以内一定和他干,干死一个算一个,为民除害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4-19 10:17
关注后续报道

另:板砖要砸就砸车顶
作者: deathnango    时间: 2007-4-19 10:34
引用第89楼小白2007-04-19 10:17发表的:
关注后续报道

另:板砖要砸就砸车顶
先往车身上喷漆,再往车里出来的任何生物身上喷喷子.
最后用刀扎轮胎,完事,走人,.
作者: 我是大大    时间: 2007-4-19 10:36
换了我看见这车没人停在那的话有什么砸什么,砸了走人!这种人还跟它客气?
作者: glorysky    时间: 2007-4-19 10:57
     理智,冷静,控制情绪,如果不能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那就选择另外的方式..就不相信了,这个世界没有王法拉,NND.另外,说明下,人品好,不代表开的车就好,BMW没有错,是车主的问题...只是样子长的凶了点.......   
作者: Angell    时间: 2007-4-19 11:06
被车撞,还被人打?真是没人性
作者: 北台下的猴子    时间: 2007-4-19 11:09
江湖经验不足而已。

打架要有必死的勇气,盯着领头的往死里打。地上抓起一块板砖上去就拍。 或者把车钥匙砸断 ,看丫怎么开

不要管别人怎么打你。你只要管你自己怎么打别人
作者: 黄花比人瘦    时间: 2007-4-19 11:21
原来这个SB是松江的,远离市区,怪不得如此嚣张,郊区的警察还没有要饭的多 ,既然现场没有以暴制暴,那现在就应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以考虑起诉他谋杀未遂 ,反正赔钱是少不了的
作者: 北台下的猴子    时间: 2007-4-19 11:34
现在是没有证据唉。。。而且按照目前的法律制度 ,以暴制暴效果最好。。

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后把这个车牌置顶。 大家看到一次砸一次。
作者: 黄花比人瘦    时间: 2007-4-19 11:37
引用第96楼hyq242007-04-19 11:34发表的:
现在是没有证据唉。。。而且按照目前的法律制度 ,以暴制暴效果最好。。

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后把这个车牌置顶。 大家看到一次砸一次。


这明显是气话了 ,这样的话我们就从被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了
作者: 首席罪恶    时间: 2007-4-19 11:41
"沪F66070"记住了!看来下次骑车还得多带根水管,打架,刮那家伙的漆都方便!还有想前面遭质疑的车友道歉别放心上!
作者: 首席罪恶    时间: 2007-4-19 11:45
理智点的话,就象我兄弟说的通过法律手段,不搞他谋杀未遂也得搞他故意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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