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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达人进啊 [打印本页]

作者: 涛涛    时间: 2007-1-9 21:09
标题: 法律达人进啊
  针对目前小偷猖獗的状况...
如果我在自行车坐垫里藏个刀子导致偷车贼残废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啊?
作者: 王子瓜    时间: 2007-1-9 21:11
防盗的办法有很多,就不怕扎着自己?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1-9 21:21
1:刀刃长于7cm的,都属于管制刀具(真不知道,我买把菜刀拿回家路上,算不算携带管制刀具     


2:如果歹徒正在实施抢劫、谋杀、强暴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违反行为,只要不致死都算正当防卫,不会追求你的法律责任。对偷窃怎么定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可以火上交点油,升化成抢劫



所以我钱包里有一把小号的瑞士军刀
作者: alonefire    时间: 2007-1-9 21:39
抢劫、谋杀、强暴
现在好象弄死了也是正当防卫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1-9 21:42
引用第3楼alonefire2007-01-09 21:39发表的:
抢劫、谋杀、强暴
现在好象弄死了也是正当防卫
nonono,不是的,不是任何事情都是这样,还要看情节严重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0 07:13
偷车,楼主在坐垫里放刀子有什么用?建议楼主把刹车放掉,我弄“坏”我自己的车,有人不问我就骑了跑,自己撞死了,那就不关我事了(当然,车子有90%的可能当场也死了)

另:对于不会用刀子的我们来说,不要用刀子来吓人,而是应该在生命实在有危险的情况用,轻意的出刀,只会让自己不利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0 07:22
引用第2楼MichaelLee2007-01-09 21:21发表的:
1:刀刃长于7cm的,都属于管制刀具(真不知道,我买把菜刀拿回家路上,算不算携带管制刀具     


2:如果歹徒正在实施抢劫、谋杀、强暴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违反行为,只要不致死都算正当防卫,不会追求你的法律责任。对偷窃怎么定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可以火上交点油,升化成抢劫

.......


新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规定,管制刀具一般分为5类,第一类是匕首,包括带有刀格的单刃、双刃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含100毫米);第二类是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第三类是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第四类是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包括:刀身长度超过120毫米(含120毫米),且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厘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小于60度的双刃或单刃刀;无刀尖或刀尖不明显,但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含150毫米),且刀身最窄处小于80毫米(含80毫米)的单刃、双刃刀。第五类管制刀具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列入管制的刀具。

一般来说,别给JCSS看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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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听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1-10 18:06
引用第6楼小白2007-01-10 07:22发表的:



新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规定,管制刀具一般分为5类,第一类是匕首,包括带有刀格的单刃、双刃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含100毫米);第二类是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第三类是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第四类是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包括:刀身长度超过120毫米(含120毫米),且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厘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小于60度的双刃或单刃刀;无刀尖或刀尖不明显,但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含150毫米),且刀身最窄处小于80毫米(含80毫米)的单刃、双刃刀。第五类管制刀具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列入管制的刀具。

.......

看来我的瑞士小军刀还是不包括在内

刀身长<4cm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1 07:32
引用第7楼MichaelLee2007-01-10 18:06发表的:


看来我的瑞士小军刀还是不包括在内

刀身长<4cm

我发的那是只要里面有一条符合就算了,基本上,现在市场上所有的刀子都算管制刀具
作者: idler1984    时间: 2007-1-11 10:37
偶觉得座管比刀子管用,只要不是碳的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1 11:03
我倒认为,随身带条备用链条好了
作者: 559    时间: 2007-1-11 12:03
回lz:这种行为在全世界都是犯罪
作者: 星雨    时间: 2007-1-11 12:13
怎么不想到在坐垫里放流弹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1 13:02
在坐垫上放牛奶之类的白色乳状物吧
作者: idler1984    时间: 2007-1-11 13:57
LS也是犯罪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1 17:26
啊?~~~~

什么罪呀
作者: sonycosplay    时间: 2007-1-11 19:45
自投罗网呗!就好想在鱼沟上放上诱饵鱼游过来吃结果被套牢一个道理^_^
作者: gpt    时间: 2007-1-12 11:12
按照犯罪构成分析的话这个属于间接故意的伤害罪
作者: 骑车的熊宝宝    时间: 2007-1-13 00:27
MICHAELLEE好专业啊~西西 LZ 有没有想过呢? 坐垫里放把刀 要是路上颠几下,刀划破坐垫.然后..............................  二弟呦~~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1-13 00:51
引用第9楼idler19842007-01-11 10:37发表的:
偶觉得座管比刀子管用,只要不是碳的
我的公路都不是快拆的...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1-13 00:53
引用第8楼小白2007-01-11 07:32发表的:


我发的那是只要里面有一条符合就算了,基本上,现在市场上所有的刀子都算管制刀具
美工刀算不算???

这样市场上就没有刀卖了...
作者: MichaelLee    时间: 2007-1-13 00:54
其实我还有个办法了,我笔袋里面有一支削得非常尖的2H铅笔,足够刺穿人的皮肤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3 15:21
引用第21楼MichaelLee2007-01-13 00:54发表的:
其实我还有个办法了,我笔袋里面有一支削得非常尖的2H铅笔,足够刺穿人的皮肤
小心人家说你这是三棱刺
作者: 爱骑车的小孩    时间: 2007-1-14 12:31
只有对方在实施对你造成人生伤害的时候你把他杀了才算正当防卫...别的情况应该算过失杀人...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14 14:58
引用第23楼爱骑车的小孩2007-01-14 12:31发表的:
只有对方在实施对你造成人生伤害的时候你把他杀了才算正当防卫...别的情况应该算过失杀人...
不要误导呀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是要正在进行,人家跑了你再去杀伤人家,那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不是一司机开车追人家骑MOTO的小偷,把小偷给撞坏了嘛,后来也“判”司机不是正当防卫)

第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这意思就是人家对你的伤害不严重的话,你也不能杀了人家
(上次一学生阻止三小偷,杀一伤一,还好因为那学生肺给人家上扎了一刀,没给判防卫过当,给判了正当防卫的(残呢,一个肺呀))

第三,“采取正当行为”就是人家打你伤人,如果人家小孩子在别上,你想伤小孩子转移注意力的话,你也不是正当防卫
(没例子了,反正打你的人你也只能打他,打他的亲人你就......(打不过就跑,跑不过...等死吧))

不过,要我碰上了,我情原打官司,也不想身上有伤(打了就跑,还不一定查的出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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