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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請問...那剩下的 10元 呢???? [打印本页]

作者: 正版录象带    时间: 2012-12-2 12:07
标题: 請問...那剩下的 10元 呢????
您以為加減很簡單嗎?

三個人去投宿 。
服務生說要300元 。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就把剩下的 30元 還給他們 。
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 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 90元 投宿 。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請問...那剩下的 10元 呢????



作者: xuxuxu88    时间: 2012-12-2 13:08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老板只拿了250,客人只付了270,小厮只贪了20,没有什么300的问题,也就没有什么10的问题。这就灰常简单明了了!
这类问题下面几位个个拿手,因为他们才不愿意瞎拐弯
太简单了
不用你告诉,打肚子里就知道
除了体重,其他都简单
原来答案藏这里!
这里也有最佳解答

作者: 刘影    时间: 2012-12-2 13:08
没有290元,三人付了270元里面已经包含了20元
作者: 707841987    时间: 2012-12-2 16:11
本帖最后由 707841987 于 2012-12-2 16:12 编辑

皮老师:我还是没有搞懂怎么就少了10元

作者: daxiao    时间: 2012-12-2 17:42
707841987 发表于 2012-12-2 16:11
皮老师:我还是没有搞懂怎么就少了10元

过2天当面请教。问个明白。
作者: Hawl    时间: 2012-12-2 19:39
一部车子
生产商(老板)出厂250
销售商(服务员)挣20
买车人共花270
没有300的车子
作者: 梁于宥    时间: 2012-12-2 19: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longw8888    时间: 2012-12-3 00:01
还是很简单的加减问题啊
总数300-实价250-暗扣20-退还30=0  正好结清.

问题出在退还30后的270既没认清已包括的暗扣20, 相反还无理由的重复再加20,
于是就得出了荒谬的290数字.
作者: 正版录象带    时间: 2012-12-4 12:18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被忽悠了?究竟是什么原因?
作者: 潘德岐    时间: 2012-12-5 13:54
本帖最后由 潘德岐 于 2012-12-5 14:43 编辑

您以為加減很簡單嗎?

三個人去投宿 。
服務生說要300元 。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就把剩下的 30元 還給他們 。
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 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 90元 投宿 。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請問...那剩下的 10元 呢????  


大师我来改一下行吗{呆子坚持讲就是能够随便“+”}
三老住店。
账台讲要付300元。
每位各拿出100元合计300元。
经理后来得知说:“今日敬老节,只收他们240元。退还每位20元”
账台小姐花擦擦私自扣下30元作跑腿费!只将30元退还。
三老每人只拿回10元。
公式:  100-10=90      表示每人实际只付住宿费90元。

90元x3=270元+30元(账台小姐回扣)
 =300元。
请看:答案完全正确。
大师题目出得有问题,把人们引入错误算数!

原因,你的老板太抠,如多优为10元不就不会轧不拢帐了,免得吃冤枉官司。


















作者: 童心未泯    时间: 2012-12-5 19:04
本帖最后由 童心未泯 于 2012-12-5 19:08 编辑

应该是老板实收到的钞票是250元+服务生拿走20元=270元(实际上三人各付90元,共270元)

不应该以300元作为总数,因为退给每人10元,所以每人只付了90元,90*3=270,270元才是总数


作者: 正版录象带    时间: 2012-12-6 11:18
这个题目不是我想出来的。这是
正确答案其实许多朋友已经说清了,这是
希望引起大家考虑的是究竟为什么我们常常会犯这样的错?特别是许多老实人。这是我的话题的核心

作者: 正版录象带    时间: 2012-12-6 11:21
潘德岐 发表于 2012-12-5 13:54
您以為加減很簡單嗎?

三個人去投宿 。

这样改了以后更有迷惑性。绝妙的修改!谢谢潘老师!
作者: 潘德岐    时间: 2012-12-6 15:47
本帖最后由 潘德岐 于 2012-12-6 15:48 编辑
正版录象带 发表于 2012-12-6 11:21
这样改了以后更有迷惑性。绝妙的修改!谢谢潘老师!


祝好皮老师,我的用意被你点破。
虽你颈部略有小恙但大脑有过人之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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