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叶堂 发表于 2009-12-15 21:19:40

申明

1、事情经过

本人在(2009年12月13日)接到这个位车友的资讯,询问本人是否想买车包,本人回复说(是呀!)

这车友告知是二手车包,单价:80   并询问本人是否需要并是否可以当天交易。

本人告知这车友,今本人上班,是否可以改日,还有车包本人需要现场看新旧和是否有瑕疵再定是否购买,这车友表示认可,并建议是否明天(2009年12月14日晚上5点在江湾五角场见面)

但我把此事和别人谈论,别人建议我还是购买新的包比较妥当

当日晚些时候我致电此车友,告知他。本人是否可以取消明天的交易,并表示深刻的歉意

2、买卖

交易是要讲诚信,但东西在没确认的情况下是否认为此次交易已算交易完成呢?

3、纠缠

在他人纠缠的情况下,本人想求一个安静和安逸的情况下,提出这样一个解决方案,充几十块钱的电话费的形式。了解此事,并得到他的认可

4、后续

本人再买好电话卡的情况下,并打算履行承诺的时候。他发来了威胁的短信。本人才终止充值并报警

短信如下:

再不充值,等着所有论坛上看你的贴子吧,宽带(山)上,上海热线、骑众、哈~不会太过火的~我很有诚信的,晚上一定发

5、结尾

不管事情发展如何,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和诽谤

本人会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质询过宝山公安分局信息办

此事是本人公开申明最后一贴,请车友自己分析。

谢谢

http://www.wecycling.com/read.php?tid=20689

品众 发表于 2009-12-15 2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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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答菌 发表于 2009-12-15 21:58:35

虽然你讲的头头是道,但是放别人鸽子总是你的不对。
后来答应了充值,也没充,就是因为收到条他提醒的短信?
反正移交公安,让公安判决吧。

探马 发表于 2009-12-16 09:56:29

原来发到这里了~

idler1984 发表于 2009-12-16 09:58:55

CT会理这件事就见鬼了

小黑 发表于 2009-12-16 10:44:12

早就说了应该交给地铁大仙处理嘛

贝多芬 发表于 2009-12-16 10:53:32

屁大点事。。。。。。。。。

小白 发表于 2009-12-16 11:53:46

公安?上法院吧,虽然法院不一定会接

阿福 发表于 2009-12-16 14:47:30

是曹兄?

nakazawa 发表于 2009-12-16 16:03:13

这种事情派出所根本不会鸟你.因为你打了110,他们才非出警不可.来了也就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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