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loveu 发表于 2005-12-9 09:26:41

无语

新华社消息:因为无钱给孩子看病,周某将1岁大的女儿扔进河里淹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7日)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公诉人和律师同时为周模英求情,恳求法院轻判。这样的场面在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
  去年年底,周模英抱着未满月的小女儿和1岁的儿子从江西农村老家到广州投奔打工的丈夫,今年7月15日,小女儿发烧,周模英带着孩子去正规大医院看病,一次就花了200多元。后来孩子高烧不退,她没钱再去正规医院,就在附近的私人门诊看病,最少一次也要花30元,但孩子的病还不见起色。今年7月20日凌晨,绝望中的周模英把小女儿投进河里,造成女儿被淹死。
  在昨天的庭审中,周模英对指控的事实没有任何意见,并一直伏案痛哭。她的辩护律师认为,周模英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丈夫因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她的关心,而周的行为社会危害较轻,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因此请求法院轻判。

小楼 发表于 2005-12-9 09:30:21

<P>这是一个奇怪的一个病态的社会需要革命的社会</P><P>所以能做的就是等...........</P>

lyfen 发表于 2005-12-9 09:31:52

<P>越穷越要生</P><P>恶性膨胀</P>

pengyou 发表于 2005-12-9 10:44:10

转移或者删除,这里是单车论坛,嘻嘻!

blast 发表于 2005-12-10 15:21:26

看不懂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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