虔虔 发表于 2008-5-13 17:33:07

引用第131楼贝多芬于2008-05-13 17:30发表的:
既然不能反抗,就享受吧
绝对不会轻易放弃!我要激起他的信心!我不能因为他几句气话就放弃,这就不是我自己了!

贝多芬 发表于 2008-5-13 17:36:53

去吧,别憋着。

swann 发表于 2008-5-13 17:37:37

ls两位挺有缘的

贝多芬 发表于 2008-5-13 17:45:33

都是性情中人,要互相扶持

小白 发表于 2008-5-13 18:02:45

施主何必说,我又何必答

会飞的黑猫 发表于 2008-5-13 18:05:36

爱情有必要像LZ 那样把自己弄的那么累吗?你可以勉强自己继续爱他,但你有办法勉强他勇敢的爱你吗?
亲爱的,如你所说的,你是个说到做到的女孩,那么,用实力证明他错的离谱不就行了?
要么通过经济,要么用男人证明你的出色.
我之所以放弃我的爱,是因为我发现他还是个需要别人照顾的小孩子,而我要的男人是有能力照顾我的!能以我为重的男人,不是畏首畏尾的胆小鬼.

会飞的黑猫 发表于 2008-5-13 18:11:18

我现在完全可以找能条件优越的男人,以后也会过的蛮开心的
可如果跟着他我只可能很辛苦很辛苦的爱他
仍会想他,但没有以前那般想一切重演的冲动,想他的时候,会开心,因为我爱过他

贝多芬 发表于 2008-5-13 18:16:05

支持楼上

superman 发表于 2008-5-13 18:19:32

恋爱时大脑会分泌类似毒品的东西代替大脑中一种物质,会使人感到兴奋,精力充沛,一旦失恋,会停止分泌,会让人生不如死,这个过程需要1个月左右,是身理上的.心里上差不多超过6个月会好点,还是自己做点事分散注意力,也不要急着去寻找下一个寄托,学会先对自己好点.想当年的一个月就是靠拼命练车来度过的

小虹口 发表于 2008-5-13 18:21:07

還在苦澀的戀愛中。。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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