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zou 发表于 2008-5-5 11:00:46

带个发票复印件行不?

Jack 发表于 2008-5-5 11:18:09

楼主一直没有完全和我们分享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想知道,楼主和朋友们的车,现在拿回来了吗?有没有弄坏。或者是根本就没给他扣。请楼主说说。

ranger_0226 发表于 2008-5-5 11:32:18

LS都么认真看啊~

贝多芬 发表于 2008-5-5 11:46:11

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物品,警察是不是有扣押和没收的权力.

这个问题一直很模糊.

但是自行车被赋予交通工具的位置.就比较复杂了.自行车到底需要牌照吗?还是权力机关为了与民掠材,骚扰民众呢?7,80年代自行车属于奢侈品,少数人要开后门才能买到.现在1基本上人人都可以买的起了,还有必要这么管理吗?

实践证明,因为上牌导致的对百姓的骚扰和不便已经远远大于被盗的损失.

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中国特色.

Ark 发表于 2008-5-5 11:52:46

引用第4楼lx93于2008-05-05 07:03发表的:
那刀砍他

无知无畏呀...

撒旦禁区 发表于 2008-5-5 12:17:39

顶了

chfox2004 发表于 2008-5-5 12:36:39

看来买整车的优点体现出来拉

小z 发表于 2008-5-5 12:36:45

老實說,被收掉很麻煩的,警察本來就是特權階級,弄壞或者乾脆跟你說沒有了也未必能要回來,投訴乃至打官司打贏了也未必能執行,之前看到新聞說法院判警局賠幾百萬警局說原告無理取鬧非要以法院依據為依據,法院依據不算數的呀,我也不曉得現在什麽依據是算數的了,總而言之,盡可能得避免麻煩吧,真要有哪位朋友被搶劫的話我想儘量錄像儘量多記錄一點證據多少是個辦法

Jack 发表于 2008-5-5 12:47:43

引用第22楼ranger_0226于2008-05-05 11:32发表的:
LS都么认真看啊~
楼主的繁体字看着累。

原来没收掉阿。太好了,放心了。

谢谢楼主提醒大家。

火点 发表于 2008-5-5 13:04:42

管理严呢,有点防盗的意思。
不过现在对这方面的管理体制有问题:组装车、进口车不让上牌照,同时又允许正常销售,没牌照的车JCSS可以扣押,这不是自相矛盾嘛!


也麻烦。再说好多车车上敲个钢印,好像好多XD要心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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